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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其人其事·十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五、为官

(七)艰苦朴素

自身

离开京城赴两江总督任上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

“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这一记载得到了外国人的印证。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

“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直到同治六年,曾国藩已经是太子太保、一等侯,又补授体仁阁大学士,名副其实的“位极人臣”了,可是他所穿的马褂质地简陋,又短又小,看起来比普通读书人还要寒酸。同治六年九月初六日赵烈文的日记中说:

涤师来久谈,谈次,师脱马褂置榻上,又少坐即去。余取视榻上衣: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极短而小,盖寒士所不屑衣者。为之太息不已。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更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瓦器: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

这并非仅因战时物质条件艰苦,战争结束重现升平后,赵烈文日记中两江总督曾国藩每日的饮食仍然十分简单。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闲聊,正好曾国藩的侍卫官拿着一张纸请示曾国藩。曾国藩告诉赵烈文,这是他的“食单”:

材官持一纸示师,师颔之,顾余曰:此何物,足下猜之。余谢不敏。师曰:此吾之食单也。每餐二肴,一大椀一小椀,三簌,凡五品。不为丰,然必定之隔宿。

注:椀wǎn,“宛”意为“凹形”。“木”与“宛”联合起来表示“木制凹形器皿”。

至于住,曾国藩也可以说是天下总督中最不讲究的一个。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诚来到曾国藩身边,他这样描述曾国藩寝室的样子:

当公夫人未来皖时,宴彭雪芹侍郎于内室,招予陪饮。见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无他物也。

这一情景在另一位幕僚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二年五月初九日条中得到了印证。他记载了曾国藩内室的情形:

今日直诣相国卧室,葛帐低小,布夹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陈设纸笔之外,无一件珍物,吁,可敬哉!

家人

详见第六篇《治家》

(八)整顿吏治

迎送和宴请从简

咸丰十年五月十五日,也就是升任两江总督二十六天后,曾国藩由宿松沿江东下,前往祁门。这次出行,对于两江地区的官场来说,是新任总督的“亮相”之举。

清代官场迎送和宴请之隆重,史上有名。对许多地处交通要道的地方官来说,他们最繁重的工作不是处理政务,而是迎来送往。早在顺治时期,刑科给事中任克溥就在一份奏折中说,地方官的精力,百分之七十都用于应酬上了:

有司十分精神,三分办政事,七分奉上官。

官场应酬之中,有许多精细的“尺寸”,比如上级来视察,地方官要出城多少里迎接,来到之后,用什么级别的宴席款待,安排几次听戏,临走时送多少红包,都按级别大小、事体轻重、关系远近,有微妙而明确的“潜规则”。张集馨在他的自叙年谱中对此有一段具体描写:

西安地处交通要道,……每当有官员路过,陕西粮道都要随西安将军、陕西巡抚等在官厅举行迎接仪式,……每次迎接的规格,是请两班戏,安排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须用燕窝烧烤,中席也要有鱼翅海参。西安这个地方活鱼很难得,大鱼一尾,要值四五千文,这道菜是上席五桌断不能少的。其他如白鳝、鹿尾等,都是贵重难得之物,也必须设法购求,否则就要说粮道太小气。每次戏筵散后,不管冬天夏天,总要到午夜了。

官员离开时,本地官员又要到城西公同欢送,并且要送盘缠。盘缠送得多少,要看对方官职之尊卑。一般来说,每次宴会,连请戏班、赏下人、办酒席等等,总要二百余两银子,盘缠在外。

张集馨说自己的从政岁月,主要都花在了迎来送往、听戏请客、花天酒地上了:“终日送往迎来,听戏宴会,有识者耻之。”因为来往的官员实在太多了,所以根本无法休息:“来往过客,攀挽流连,余等复迭为宾主,几于无日不花天酒地。”同僚之间,也需要经常以宴会来联络感情:“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

对于这种情况,朝廷当然是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禁止官员公款吃喝迎送的上谕每朝都要发上几道,而且每道说的都是那么痛切,有的说:

“抚按旧习,迎送往来,交际馈遗,实为可恨。”有的说:“各衙门官员,拜往宴会,旷职营私,明季弊习,深可痛恨。著都察院严行禁饬,有故违者,该城御史呈报纠参,隐徇者并治。”

有的上谕甚至规定,御史出巡,必须

“减驺从以恤驿困,禁铺设以纾民力,拒参谒以杜逢迎”,“如不恪遵力行,一经发觉,必行重处”。

光从字面上看,朝廷对这个问题态度不可谓不坚决,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这些“天语玉音”几乎没有一个字能落到实处。原因非常简单。清代官场上,官员们只需对上负责,不需对百姓负责。只要领导满意,升官发财自然机会多多。如果疏于应酬,那么肯定升迁无望。

对于这种风习,曾国藩自然非常清楚。曾国藩以“礼学经世”闻名,但是对于这类“礼节”,他不但避之不遑,而且深为痛恨。所以出发之前,他特别致信杨载福、彭玉麟,要求他们不要搞迎送仪式:

国藩赴水营,请阁下告诫各营,无迎接,无办席,无放大炮。除黄石矾三、五里外,上下游各营,均不必禀见。方今东南糜烂,时局多艰,吾辈当屏去虚文,力求实际。整躬率属,黜浮崇真。

然而按官场的潜规则,上级的本分是严格律己,下级的本分却是必须过格招待,这才叫“各得其所”。特别是曾国藩苦熬了这么多年,终获总督之位,军官们发自内心地高兴。所以曾国藩五月十五日起程,五月十六日到达横坝头,发现各营仍然在江边列队迎接,而且还燃起了鞭炮。

曾国藩十分不悦,立刻再次写信给杨载福、彭玉麟,恳请他们不要再搞这些仪式:

十二复雪弟一缄,十四复厚弟一缄,皆言力戒官样、黜华崇实之事。兹国藩于十六抵横坝头,各营迎接已极热闹,特此专布,恳两君严戒各营,禁止迎接、排炮、爆竹、吹手、酒席等,千万之恳。

这次要求得到了执行。二十日到华阳镇,彭玉麟亲自来接,确实没摆什么仪式。曾国藩以这样的举动,为自己的总督生涯开了个好头。他宣布,自己以后出行,不要求下属迎送、供应食宿,以减轻下属的负担。同治二年十月,曾国藩的家人路过望江,县令因事下乡,未能迎送,事后特别禀呈缘由,请求曾国藩原谅。曾国藩在禀帖上批复道:

近日地方官专讲应酬,不知民事为何物。凡省会冲要之缺、有驿站之缺,则朝夕疲于送迎,亏空生于酒食。一不周到,则上司、同僚,交相责怨。本部堂恨之戒之,从不责州县以办差之事。本年亲赴金陵,尚不令沿途办差,况眷属耶?该县地当孔道,以后如此等酬应,可省则省,本部堂暨各上司决不以此见怪。

处理礼品

既成为地方大吏,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礼品。任何一位前来谒见的下属,都不会空手而来。

五月十五日起程后,曾国藩在长江上走了十二天水路。五月二十六日,因为第二天要改为陆行,势必开始接触地方官员,所以他写了一篇文告:《谕巡捕、门房、签押三条》,发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约法三章,

“明日起早经过地方,即是与州县交涉之始”,“特严定条约,愿巡捕、门印、签押敬听而牢记之”。

这约法三章中第二条专讲如何处理礼品:

第二条:不许收受银礼。凡收人礼物,其初不过收茶叶、小菜之类,渐而收及鞍马、衣料,渐而收及金银、古玩。其初不过是下属主动的投赠之情,渐而有的官员就要笑索授意下属送礼,甚至渐而诛求逼勒,以至贿赂公行,皆始于此。嗣后我这里的巡捕、门印、签押,务各自爱,不准收受丝毫礼物。即茶叶、小菜、至亲密友赠送微物,除非禀明我本人,经再三斟酌者,概不许收。倘有隐瞒收受者,重则枷号棍责,轻则递解回籍。

文章结尾,又一次重复不得收受任何礼品:

……以上三条,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各写一分,贴于座右。……至送礼物者,一概谢绝不收。无论茶叶、小菜,以及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

不过身在官场,从始至终片礼不沾是不可能的。如此“不近人情”,不符合曾国藩“合光同尘”的作风,也不利于他在某些情况下与下属建立基本的情感联系。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他会从下属送来的礼物中挑一两样价值最轻的。

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七日,曾国藩移行辕于安庆,并把家眷接到了这里。因为没有现成的衙门,他就借居在太平天国“英王府”中。新经战乱,“英王府”中缺少生活起居用品。按官场惯例,首府有为督抚办治家居的任务。于是庐州知府唐景皋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之物,从家具到被褥,林林总总,几乎无所不有。

虽然这是官场惯例,曾国藩却不打算照行。但东西已经送来,曾国藩又不忍违了下属一片体贴心意,于是将其他东西一概推却,只收了草席七领。他写信给唐知府说:

顷接手书,复承惠贶多珍,锡比百朋,情殷千尺,至以为感。惟各物嫌于过费,万不敢当。谨领草席七种,取藉茅无咎,连茹汇征之象,且祝灾区遗黎咸登衽席,颂使君生成之绩也。馀件奉璧,即希查收。

百朋,亦作“百冯”。指极多的货币。

《诗·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

高亨 注:“朋,古代以贝壳为货币,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

意思是说,您送来这么多好东西,我十分感谢。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我不敢当。所以只收七种草席。

之所以收草席,是因为《易经》云:“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藉茅无咎,连茹汇征,是说茅这种草,根都相连,拔起一根,则会牵引起其他。象征事物相互牵引,皆向于吉。以此借喻在唐的治理下,灾区黎民脱离苦海,“咸登衽席”。

当然,对于至亲至近之人,在特殊情况下,曾国藩也可能网开一面。曾国藩的小女儿曾纪芬在她的回忆录中说,黄翼升曾经送给曾国藩夫人一双翡翠钏,一粒大珍珠。后来又送过一架纺绸帐。送此“厚礼”事出有因,因为黄翼升的夫人要拜欧阳夫人为义母:

文正在署中无敢以苞苴进者,故太夫人无珍玩之饰。余所忆者,为黄提督翼升之夫人坚欲奉太夫人为义母,献翡翠钏一双,明珠一粒;某年太夫人生辰,又献纺绸帐一铺。此帐吾母留作余嫁奁之用,余至今用之未坏也。

注:苞苴bāojū,指包装鱼肉等用的草袋,也指馈赠的礼物。

有时候,属下送给他的礼品是他所喜欢的书籍等,他就会收下后以价格相当的礼物回赠。比如同治元年三月十一日,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元和郡县志》,他也回了一部《通鉴》。

拒收礼物形成习惯后,很少再有人给曾国藩送礼。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看到曾国藩每天吃的菜很清淡,因此问他,你不怎么吃鸡鸭,那么吃火腿吗?

曾国藩回答:

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

也就是说,过去有人给曾国藩送火腿等食物,被曾国藩拒绝。渐渐曾国藩之不收礼成了风气,什么都没人送了。就是想喝点黄酒,也要到街上现打。

赵烈文笑着说:

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曾国藩也开玩笑说:

君他日撰吾墓志铭皆作料也。

二人相笑而罢。

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谕巡捕、门房、签押三条》中,除了不收礼之外,曾国藩还提了另两条要求。

第一条要求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要欺凌辱慢地方官员:

第一条:不准凌辱州县。人无贵贱贤愚,皆宜以礼相待。凡简慢傲惰,人施于己而不能堪者,己施于人,亦不能堪也。往常见督抚过境,其巡捕、门印、签押及委员等,见州县官,皆有倨侮之色、严厉之声,实可痛恨。今当痛改恶习。凡见州县及文武属员,总以和颜逊词为主,不可稍涉傲慢,致启凌辱之渐。

第三条是不许给亲友安排工作:

第三:不准荐引私人。凡巡捕、门印、签押,势之所在,人或不敢不从。或其亲族,或其旧识,或荐至营盘,或荐入州县衙门,纵有过失,互相袒护,为患甚大。自此次告诫之后,概不准荐人入将领之营,入州县之署,亦不准各营各署收受。

巡捕、门印、签押到底是什么角色?为什么势力如此之大?

所谓巡捕,大致相当于今天高级官员的卫士长或者说接待室主任,他们负责维持衙内的秩序,并且在下级参见总督时负责领路。

门印则指的是“门房”和“管印长随”。一类是看管衙门大门的仆人,另一类负责用印等事务。

签押是指签押房。“签押”即签字画押的简称。地方官处理日常政务,主要内容就是签发文件,在一些重要文书上盖上大印。所以地方官的机要办公室叫做“签押房”。而管理签押房事务的仆人就是曾国藩所说的“签押”。

因此,巡捕、门印、签押,说到底,就是总督贴身的服务人员而已。那么,他们究竟有多大势力,竟然敢凌辱地方官员,随便给人安排工作呢?

他们的权力,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中国式权力的运用之妙就在于你能否充分挖掘这份看起来很低微的工作的寻租潜力。

按理说,一个小小的门子,不过是至低至贱的仆人。然而门子当好了,能量巨大得让人难以想象。这是因为门房是衙门内外交通的唯一通道。官员与外界交接,全要经过门房。所以一个精明的门子可以拥有以下权力:

  1. 他可以决定来访之客人能不能见到官员。

    客人来拜访官员,首先要由门子进行通报。由于求见者甚多,门子拥有代官员挡驾之权,这项权力自然可以操纵。因此门卫“合法收入”的第一项是门包,即求见长官者奉献的礼金。不给门包,就不放你进去。

  2. 他掌握着衙门内部的信息。

    外人来到衙门口,想打听点衙门内的消息,只能通过门卫。所以那些精明的门子很知道怎么把自己掌握的“内部信息”换成好处。事实上,愿意为这些信息花钱的人绝不在少数。起码打官司的人“要探听案之好歹”,就必须“将规费收清”。

  3. 要给官员送礼,也必须经过这个关口。

    所谓雁过拔毛,要想让你的礼品能到长官面前,你先得给门房一份谢礼。《红楼梦》第六十回中,柳五儿的舅舅给贾家当门房,官员们给贾家送礼,都要给门房一份,因此他们经常有“外财”可发。广东官员给贾家送了两小篓子茯苓霜,余外还要给门上一篓作门礼,这一篓,就由门房的门子们均分。

正因为如此,门子又被尊为“门政大爷”,他们是衙门内最吃香的角色。下级官员不但每次出入衙门要送他们门包,逢年过节还要专门给他们送一份很重的“门敬”,以和他们搞好关系。甚至督抚们的礼金可免,门子们的门包却不可免。湖北巡抚宪德曾经奏报说,湖北巡抚每年有盐商送的礼金四万两,送的时候要给门子送门礼四千两,他的前任杨宗仁已经把四万两禁革了,但家人门礼四千两仍然照旧收受。

至于巡捕和签押,也都炙手可热。巡捕既负责带领官员进参见总督,下级官员势必要向他打听总督的喜怒好恶。这就会有一笔好处费。至于“签押”,有权在“签押房”中为官员初步处理文件,分出种类,拈出轻重缓急,其中可操作的寻租空间,更是巨大。

裁除陋规

曾国藩时代,吏治出现两种并存的走势。一种是大部分官员都借陋规拼命营私,吏治因此走向极度败坏。李鸿章曾在奏章中描述晚清陋规横行之形势:

政以贿成,婪索相竞。自大府以至牧令,罕能以廉公自持。取之僚属者,节寿有贺仪,到任有规礼,补缺署缺有酬谢。取之商民者,街市铺户有摊派。变本加厉,上下相沿,不以为怪。

另一种则是一批立志挽救国家于危亡的名臣比如胡林翼、左宗棠、沈葆桢等,力图在可能范围内解决陋规问题,以澄清吏治。其中曾国藩的作为也是有声有色。

同治元年(1862),江西全境基本恢复,曾国藩与江西巡抚沈葆桢参照湖南、湖北的做法,开始了本省的减负改革。江西省田赋的附加税率,原来是百分之一百二十到百分之一百七十之间(收地丁银一两,或收银一两二三钱至六七钱,或收钱一二百文至二千一二百文不等)。漕米则收一石米,要加收二三斗至五六或七八斗不等。如果改收银两,则每石米收银二三两至四五两不等。

曾国藩与沈葆桢商量之后,决定自同治元年起,将田赋附加税率定为百分之五十,漕米每石改收二两白银。据布政使李桓估计,改革之后,每年可为老百姓减负一百多万两:

“此次新章核扣,每年复可为民间节省银一百万余两,为军饷共筹银三十余万两。”

降低附加税必然就要裁减“陋规”。江西和其他省一样,

“至于馈赠陋规,到任者则有上司各衙门之供应、门包,年例则有本管知府之节寿、月礼。收漕则有粮道、本府同寅文武、地方绅士之陋规与大漕馆、干修等名目。此外尚有一切随时零星馈赠之款”,“皆百余年之积弊,习为固然者也”。

曾国藩与沈葆桢“仿照湖北定章,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行停止,馈赠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征收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由于是首次尝试,曾国藩不久之后发现,这次减税改革搞得过于激进了。如此大规模地降低附加税后,各州县收入顿减,许多地方行政开支没有着落。“1863年6月,曾国藩在描述江西局势时说:

‘州县之入款顿绌,而出款则不少减。牧令深以为不便,而绅民于大减之后仍尔催征不前。’

1863年期间湘军军费增加,此事使曾国藩越加后悔不该把江西省田赋税率定得偏低。”改革的不良后果使曾国藩充分认识到了“陋规”存在的部分合理性。

同治二年(1863)五月,江苏大部已经收复,曾国藩与江苏巡抚李鸿章开始研究江苏的减税问题。鉴于江西经验,江苏的陋规裁革力度没有江西的大,对于原有的陋规,部分裁革,更多的则予以保留。“只期只敷办公,不准逾额浮收。”改革之后,江苏的漕粮负担只减去了百分之二十七,幅度远较江西为小。

太平天国战争耗尽了曾国藩的心力。越到晚年,他对官场上的陋俗越持“浑和宽容”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得他不能下定决心,从根本上重新厘定陋规,建立一套清楚合理的新财政体系。他认为陋规形成多年,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纠结难分,只能因势利导。他说:

“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

注:去泰去甚,意思是适可而止,不可过分。

从整体上看,江南地区的减赋政策对太平天国战争后经济的恢复功不可没。战争停止几年之后,原本被蹂躏得毫无生气的江南地区已经重现繁荣,许多地方已经见不到战争的痕迹。

任用和管理治下官员

咸丰十年,刚升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到达祁门之后,立刻派出幕僚,秘密考察两江地区所有高级官员(府道以上)的优劣。同时,他又要求副省级和道员级官员们汇报自己属下官员的情况。他还仿效唐代武则天之法,在衙门口置一木匦,名为举劾箱。号召所有军民人等,举报贪污不法官员,总督衙门对举报人严加保护。

通过一番考察,曾国藩认为两江地区急需从外地调来几位高素质的官员,来作为本地官场的楷模,为此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

“唯须得极清廉极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

他甚至想把安徽省北部的地方官全都换掉,为此写信向胡林翼求助:

“皖北州县,一一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俟当附片奏之。”

从出任总督的第一天起,他就不厌其烦地一再告诫属下地方官保持清廉。郭某出任庐江县令,他在其禀帖上批道:

大兵之后,民困未苏,亦须加意抚循,不可稍涉苛扰。该令以书生初历仕途,惟俭可以养廉,惟廉可以生明,此二语者,是做好官的秘诀,即是做好人的命脉。临别叮嘱之言,千万勿忘!

望江县令周文甫到任,曾国藩在同日批示:

该令初次做官,未染宦途习气,尤宜保守初心。无论作至何等大官,终身不失寒士本色。常以勤字廉字自励,如天地之阳气,万物赖之以发生,否则凋枯矣;如妇女之贞节,众人因之以敬重,否则轻贱矣。

他要求州县官自己应该

“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

虽然对官场进行了一番洗汰,但曾国藩对两江地区的官员整体素质一直不满意。同治元年(1862),他在给安徽巡抚李续宜的信中说:

“他选用的州县官员‘皆不惬物望’。

而李巡抚留用的那些人

也非称意之选。

这反映了大清帝国晚期吏治极度败坏之下官员素质的整体陷落。因此,曾国藩只能降格以求,以能找到“中材”为满足。到同治二年夏初,他在给郭嵩焘的信中还认为自任总督以来

“吏治毫无起色,可愧之至”。

直到后来调任直隶总督后,曾国藩才发现,和这个天子脚下的省份比起来,两江地区的地方官素质还是很高的。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成为天下各省督抚之首。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

“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此间吏治极坏”。

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他这样汇报:

臣入境以后略询民间疾苦,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余,未曾升堂一次,讯诘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

曾国藩决心痛加整顿,“大加参劾”,“严立法禁,违者重惩”。他对朋友们说,自己“素非苛刻者流”,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

“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

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1869)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其主要劣迹:

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貌似有才,心实贪酷”,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或是“词讼置之不理,积压尤多”,或是“疏慵不理公事,……浮收勒派,贪名久著”。

与此同时,又保举十名“贤员”。

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举劾官员的名单,包括参劾劣员八名,保举贤员九名。

汰换官员之外,曾国藩整顿直隶吏治的另一个着力点是清理积案。直省“风气甚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各级官员懒于公事,极善拖延。曾国藩发现到同治八年(1869)旧历三月底止,直隶积压的同治七年以前的案件竟达一万二千余件。曾国藩说:

“吏治之弊,民生之困,端由于此。”

曾国藩接印视事仅有一个月时间后,就拿出了积案处理方案:《直隶清讼事宜十条》及《直隶清讼限期功过章程》。在他的严厉督促下,整个直隶官场迅速行动起来。到同治九年二月初二日,也就是曾国藩接直隶总督印一年后,曾国藩奏报说,已经结清了同治七年(1868)以前的旧案一万两千零七十四件,同治八年以来的新案两万八千一百二十一件;现在旧案只剩九十五件,新案只剩两千九百四十件。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三万余件复杂的新旧案件迅速结案,实在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见曾国藩付出心血之巨大。接印半个月后,他在家书中这样告诉儿子曾纪泽:

“吾自初二接印,至今半月,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无要紧者,皆刑名案件,与六部例稿相似,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做官如此,真味同嚼魅矣。”接印一个月后又说:“余近日所治之事,刑名居其大半。竟日披阅公牍,无复读书之暇。”

曾国藩拼了老命,直隶官风也大为改观,然而,曾国藩并不满意。他说:

“年内两次举劾,虽舆论尚谓不谬,而官场习气全未转移。”

就在曾国藩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天津教案”。之后他又调回两江总督原任,直隶吏治整顿半途而废。

(九)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誉而无毁,有恩而无怨

体制内的改良者,大都经历这样的处境,像蔡元培说的锅里的小鱼,“两边煎”,政府觉得你不忠诚,老百姓觉得你是走狗,保守者觉得你动摇根基,激进者觉得你迟滞迂缓,总是两边都骂你,什么好也落不着。

曾国藩临终前两年,处理天津教案,原本以他为荣的湖南同乡,视他为奇耻大辱。在北京的湖南会馆,不仅他的“官爵匾额……悉被击毁”,就连他的名籍也被削去。一个举子写了一副对联:

“杀贼功高,百战余生真福将;和戎罪大,早死三年是完人。”

曾国藩只能横下一条心:

“但令大局不致从此决裂,即为厚幸;一身丛毁,实由智浅不能两全,亦遂不复置辩。”

晚年的曾国藩越来越相信”天命“,他说:

“但问耕耘,莫问收获”。

至于结果如何,他写信给好友郭嵩焘,说:

我曾经把功业之成败,名誉之优劣,文章之工拙,都放在“运气”这一“囊”之中,久而弥信。

很多事情他明知不可,仍以一身霸蛮之气而为之。

“吾辈自尽之道,则与‘运气’血战一博,赌乾坤于俄顷,校殿最于锱铢。终不令‘囊’独胜而吾独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