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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其人其事·十一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六、治家

(一)鲤鱼跃龙门

湘乡曾氏一族社会地位很低,明清两朝五百年来没有出过一个秀才。曾国藩在《大界墓表》中说,“吾曾氏家世微薄,自明以来,无以学业发名者”。祖父曾玉屏为曾氏家族作的最重大贡献则是高瞻远瞩地下决心供孩子读书。小地主家庭的经济条件对曾国藩的成长至关重要,因为这给他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教育环境。他在祖父和父亲的督促下埋头苦读,终于,道光十八年春,二十七岁的曾国藩成为湘乡曾氏数百年来的首名进士。在随后的朝考中发挥出色,列第一等第三名,道光皇帝亲自拔置第二名,授翰林院庶吉士。

自捷报传到白杨坪那一刻起,湘乡曾家的居家气象立刻变了。上等的木器家具运进了原本简陋的农居,祖父曾玉屏和父亲曾麟书出门应酬时也坐上了轿子。曾家日常生活虽然不常大鱼大肉,但宴客时已经能上“海菜”了。

是什么使曾家一下子翻天覆地呢?虽然中了进士,步入仕途,但并不是马上就大笔收入。而且,清代的翰林官员工资十分低微,曾家人很快发现曾国藩的年俸甚至不够他在北京的日常生活开销。那么,曾家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当然是借来的。曾国藩成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工资十分有限,但“边际效应”却相当大。一个人一旦入仕,就成了一只极具投资价值的潜力股。新科进士翰林公,前途实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济也是个知县;混得好的,部堂总督大学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捷报传出,前来攀附者立刻络绎不绝。在曾国藩点翰林之前,曾家尽力巴结,也没认识几个衙门里的胥吏。点了翰林之后,湘乡县令马上坐着八抬大轿,前来曾家拜访,和曾国藩称兄道弟,把手言欢。曾麟书被知府和知县尊称为“老太爷”,内心得意非常。

正如《儒林外史》所描写的,范进在未中举前,借碗米都借不到,中举当天,他岳父就拿着数千钱赶来,邻居们也送米的送米、送肉的送肉,让他顺利地打发了报喜的“报子”。在那之后,更“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与此类似,社会地位的上升,使曾家的筹资能力大为提高,收入管道与以前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支撑曾家经济地位急遽上升的途径有三:一是接受馈赠,二是借贷,三是通过调节民间纠纷获得报酬。

新科翰林的拜客生涯

点了翰林之后,曾国藩于道光十八年年底请假回家,在老家逍逍遥遥“把戏”(玩耍之意)了一年。这是新科进士的惯例,目的有三,一是衣锦还乡,光宗耀祖。他遍拜各地曾氏宗祠,还重修了族谱,以记载曾氏家族五百年来的最大光荣。二是充分休息,以报偿自己十年寒窗的辛苦。日记中甚至有“昨夜打牌未睡”等记载。三则是要四处拜客借钱,为将来进京当官筹集“资本”。

当京官还需要“资本”吗?当然。清代官僚制度和今天有很大不同。首先,传统时代交通不便,进京当官,需要雇车雇马,花掉一笔很大的路费。一般来说,要一二百两。这笔钱国家不给报销。其次,翰林等官员工资很低,而清政府不但不提供住房和公车,不报销公款吃喝,甚至连官服都要官员们自己购置。既然身为帝国官员,自然需要较为体面的住房,体面的服装,直至体面的仆人。而且,官员生活中与同僚们应酬极多,经常需要请客随礼,这笔花用也十分巨大。

所以当京官之初,是一件赔钱的买卖。甚至有人中进士后因为家中没钱,没法进京当官。“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中进士后钦点刑部主事,就因为家境贫困,无力支持当京官的花销,一度不想就任。后来还是族叔刘举臣每年接济他二百两,才勉强做了十年京官。

所以曾国藩这次回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筹资”,而筹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拜客”。

传统时代,一个人进学、中举、中进士后,照例要四处拜客。

自道光十八年年底抵家,到道光十九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家乡待了二百九十六天,这其间他外出连续拜客四次,共计一百九十八天。也就是说,居乡近一年间的十分之七都用于拜客了。他的足迹遍及湘乡、宁乡、衡阳、清泉、来阳、永兴、邵阳、武冈、新化、安化等十县州。

所拜的对象是以下四类:

  1. 一类当然是自己的亲戚故旧。
  2. 二类是族谱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累世没有来往的。
  3. 三是非亲非故的各县官员和著名乡绅。
  4. 四是在外县经商的湘乡籍的老板们。

其目的:

  1. 一是向亲朋好友通报喜讯
  2. 二是与上层社会的达官贵人们建立起社交关系
  3. 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则是借此收受贺礼,收敛钱财。这是当时社会之通习。

曾国藩拜客过程中所收的钱财名目繁多,大致有贺礼钱、人情钱、轿钱、发卷钱、贽仪、题主钱等。一般来讲,送钱多少,要根据双方关系亲疏、施与方的地位和财力、双方过去的人情往来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授受双方心中是有一定默契的。多的可达数十两,少的可能只有“羊毫笔二支,印色一合”。然而有时双方并非心有灵犀,不愉快就不可避免。有的地方对新科进士大表欢迎,引导他去拜祭扫墓,请他书写对联,但提到贺礼,却不痛不快,导致曾国藩十分恼怒。比如他四月到达松陂曾氏家祠后,祠堂经管人又请他写字,又请他扫墓,折腾他好久,过后却提出手中无钱,贺仪须等到八月时再送,曾国藩当时勃然大怒,严厉训斥了他们一顿。四月初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记道:

“是日,松陂祠未具贺仪。又前年父亲至此祠送匾,伊言当送钱来家贺,后食言。今又言贺仪待八月送。又前日要余扫墓,情理不顺,余盛气折之,祠内人甚愧畏。”

四月十二日记载,曾国藩的雷霆之怒使得松陂管祠人十分害怕,请人说情给曾国藩赔了不是,还送了一部分钱。

“松陂请人说情,送押钱六十四千。”

为了让大家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估算一下清代一两白银值今天多少钱。因大米的价格最能体现白银等货币的购买力水平,所以我们就借由米价来换算一下。吴慧先生所著《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认为明清时代一石米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五十三到一百五十五市斤。因此我们取一石为一百五十四市斤。道光八年,苏松米价每石一点五四两。也就是说,每斤值银零点零一两,而今天普通大米零售价每斤二元左右,批发价约一点八元。如果以此为基准,则今天的一元八角钱相当于清道光年间的零点零一两白银,那么当时一两银子就是值现在一百八十元人民币。

以此衡量,曾国藩拜客收入的一千四百八十九两白银,合今天人民币二十六万八千零二十元。堪称巨款。

除了在家乡“把戏”时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国藩北上入都为官时沿途拜客收入也相当不菲。

结束在家的休整后,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曾国藩从家乡出发,经湖北、河南北上至京。一路上他的相当一部分精力花在与各地官员相往还上,上至省长(巡抚),下至县令,乃至学官,他都拜到。比如十二月初七日日记载:

至岳州,访府学(指府学教授)成忍斋同年。又会萧汉溪学使(指学政)。晤李邵青于成忍斋署中,畅谈甚欢。

十二月十二日的日记只有一行:

着人往武昌,打探在省各官。

打探的目的当然是准备拜见。见官拜官,见店入店,从各地官员和“乡亲店”主手中又获得了一笔不小的收入。多年之后,曾氏在家信中回忆起这段经历,显得颇为后悔:

我自从己亥年(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戏,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万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满其欲……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益,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

这是后来的悔悟,当时困窘中的曾国藩面对这些馈赠,似乎并无犹豫。因为当时经济条件决定,曾国藩不可能不遵此陋习。这么多银两,作为将来京官生活的预备也仍然不甚充足,所以曾国藩还主动向他人借钱。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记中说,

“向大启借钱为进京路费,大启已诺”。

干预地方公事

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都知道,曾国藩为官之后,写给父亲和弟弟的信中,经常讽谏他们洁身自好,不要插手地方事务。苦口婆心,反复申辩。比如他说:

“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

给人的印象是他向来谨言慎行。其实这是他后来的认识,道光十九年里,这样的事他自己也颇做了几件。

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当别人的一处田地。典当到手,旧佃户彭简贤却阻挠新佃户下地耕种。经人劝解,旧佃户仍然“强悍不服”。这种情况下,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发挥作用了。二月二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

他“辰后(八点钟)带(彭简贤)上永丰分司处法禁(给以刑法处罚)”。

带人将那个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到了有关部门。

几天后的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提到,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托他到县衙告状。他熟门熟路地告诉朱尧阶,说此刻县令正主持“县考”考试,不太方便,且等考试后再告。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开始“判断乡曲”,调节地方纠纷了。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五月十七日日记记载,曾氏一族与伍姓一族发生纠纷,“彼此殴伤”。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大怒:

“是夜又作书让(责备)宋公也”。

绅士在中国基层社会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以至于费孝通称中国为“士绅社会”。曾国藩的此类举动在当时并不招物议,盖因乡绅的一个重要社会作用就是“判断乡曲”。一般情况下,地方官视民间普通纠纷为细微之事,不愿意为此开堂审案。县令收到这类诉状和禀呈后,通常会写上简短的批词,批付地方,促使双方调解。

“如果这样的庭外调解成功了,县令几乎没有例外地会认可调解结果,因为对他来说,那样的结果要比任何法庭裁决来得理想。”“在告到法庭的所有‘细事’案件中,可能有百分之四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解决。”

在这类调解中,乡绅通常都是主角。当然,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时候不是无偿的。一般来说,调解成功后会获得相当丰厚的酬谢。事实上,“干预公事”是乡绅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张仲礼在《中国绅士的收入》一书中说:

“有些绅士以裁断纷争和调解诉讼案件为业,从而获得固定的收入。”“这种绅士出现来排难解纷的事例在宗谱和方志中比比皆是,致使人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绅士要比知县裁断更多的纠纷。”

当然,这种情况下也难免产生如雍正帝所说的(绅衿)

“或出入官署,包揽词讼,或武断乡曲,欺压平民,或违抗钱粮,藐视国法,或代民纳课,私润身家。种种卑污下贱之事,难以悉数”。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入京为官以前的曾国藩,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庸鄙的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不同。湖南乡下长大的他,想的只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好友刘蓉说他当时“锐意功名”,他自己也说当时最大的心事不过是“急于科举”。其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习。如果不是经过日后的一番脱胎换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场一名和光同尘的庸员而已。

(二)窘迫京官

没沾到外甥一点光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国藩到达北京。在翰林院“散馆考试”中,他考中二等第十九名,授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他官运极顺,在道光二十三年的“翰林大考”中,又因成绩突出,连升四级,由从七品授任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

虽然仕途如此顺利,但曾国藩翰林生涯的经济状况始终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窘”。

一个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另一件证据更有说服力。

曾国藩为人重于感情,对亲戚关系十分重视,稍有余力,必加周济。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国藩进京为官前,曾专门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

“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

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长沙,临别握着曾国藩的手说:

“明年我亲自送外甥媳妇(曾国藩的妻子)去北京。”

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国藩享两天福。曾国藩说:

“京城苦,舅勿来。”南五舅说:“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当官的地方待两天。”说话间已经泣下。

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予厚望,认为天子脚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们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国藩当官已经好几年,却没有余力周济他们。五年后江永燕贫病而死,没沾到外甥一点光。大舅也依然没有房住,南五舅也没能到北京享福。

穷翰林

  1. 日常支出

    翰林为国家储材之地,地位清要,然而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以至于被人称为“穷翰林”。在清代俸禄体系中,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两。乾隆皇帝体恤京官不容易,规定从乾隆元年起,京员例支双俸,也就是开双份工资。加上四十五两“双俸”,不过为九十两。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这就是他的全部收入来源。以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计算,数项相加,不过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

    注:斛,1.旧量器,方形,口小,底大,容量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那么京官们一年要花多少钱呢?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为京官们算账说:

    “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

    也就是说,普通京官,一年财政赤字通常近二百两之谱。所以做京官确实是一件极为赔钱的买卖。因此我们也更明白,为什么曾国藩要那么不辞辛苦地拜客,甚至连各地卦店都要拜到。

    那么翰林曾国藩的生活质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让我们从衣食住行几项来观察一下曾国藩的支出情况。因为《湘乡曾氏文献》中存有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账簿,所以我们以道光二十一年为观察重点。

    曾国藩在京期间的一个主要支出项目为房租。身为朝廷命官,住宅须配得上官制威仪,因此自然不能蜗居斗室。所以京官们虽然穷困潦倒,却多租住大宅,讲求宽敞气派。稍晚于曾国藩的李慈铭在京官期间,租居位保安寺街故闽浙总督旧邸,有屋二十余楹,有轩有圃,花木葱郁。这是当时京官的常态。

    另一项最重大的花费就是社交应酬。京官的生活,几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圈子里的人。清人李慈铭的日记中载,自己一年支付各个酒店的饭钱就达百余两,而据他自己说,因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并不算大。

    曾国藩生性喜交游,也有意识地将结交朋友作为在士林中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途径之一。因为用于社交的时间太多,甚至导致曾国藩在日记中做过严厉的自我批评。他在交往上所花的精力和金钱由此可以想见。

    我们根据《湘乡曾氏文献》中道光二十一年的数据,对曾国藩这一年社交花费进行一个不完全的统计:

    1. 正月,团拜分赀二千文。黄矩卿赀分二千五百文。
    2. 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分一千文。
    3. 三月,吴子宾处寿礼一两。湖广会馆公请乔见斋,分赀二千五百文。请吴世伯朱世兄,分赀一千文。
    4. 四月,穆中堂、卓中堂两处祝敬,各一两八钱八厘。致其它处节敬、寿敬、门包共十一两九钱四分。某朋友寿分一千文,朱世兄嫁妹随礼及送卓中堂寿屏共二千四百文。
    5. 五月,陈霖生去世,奠分二十两。另一前辈去世,奠分二两。
    6. 六月,送吴师请客,分赀一千五百文。
    7. 七月,吴蔼人之年伯寿分一两,郭雨三之年伯寿分二两,如山三兄奠分一千文,李双圃寿屏分子四千文。
    8. 八月,吕王两处寿分共二两。各位老师门包节敬三份,共享银六两二钱四分。
    9. 九月,二十九日钱仑仙祖母奠分二两。
    10. 十月,十七日,廖师寿辰,送银二两。
    11. 十一月,公请朋友,分摊二千五百文。一朋友奠分一千文。
    12. 十二月,唐镜海夫人去世,送奠分二千文。年底送穆师寿分一千文,又节寿敬四两,门包三钱。廖师节敬二两,门包三钱,黄师门包三钱。还陈岱云代交之奠分三处二千五百文。

    以上共用银五十九两八钱九分,钱二十八千九百文,约合银十九两二钱七分。合计这一年曾国藩人情来往花费七十九两一钱六分。这其中并不包括自己单独请客吃饭的花费。这类花费在曾氏账本中随处可见,比如:

    二月,东麟堂请客八千文。三月,东麟堂请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东麟堂十六两七钱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厨子二千五百文,准备十三日在家请客。十月,请客预付莱钱一千文。

    仅以上数项,就合计白银三十一两四钱四分。

    算上请客吃饭,社交开支当年至少一百一十两六钱。

    第三项较大的花销是买衣服

    曾国藩家书之中多次提及衣服。晚年他说自己“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由此引出后世的种种渲染,比如说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缎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拿出来用,平素便放在衣橱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犹如新衣云云。

    其实翰林们经常需要出入宫廷,衣服必须体面,方符国家体制。曾国藩为人固然节俭,但是在官派威仪上却绝不含糊。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说:

    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

    确实,入都为官后,曾国藩的个人财物中最值钱者就是衣服了。而在以后,随着官职上升,曾国藩又陆续大量添置衣服。

    除此之外,交通费压力也十分沉重。仅坐车坐轿一项,就为数甚巨。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高级大臣一年坐轿,就要费银八百两。初入官场的曾国藩自然买不起轿子,但有些场合总不能徒步参加,隔三差五就要租一回马车,这也是一笔相当巨大的开销。

    除此之外,身为文人,文化消费自然不少。比如这一年的买书等文化支出:

    曾国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数年之间生养了几个儿女,人口日繁,仆妇日增,仆人工资、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更何况父亲及两个弟弟也先后入都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在曾国藩的账簿中,买煤买粮买肉买苦水甜水剃头打辫子赏下人,每月都为数甚巨。

  2. 弥补赤字

    京官弥补赤字的管道通常有四。一是如前所述,入京为官前通过拜客等活动筹集大量资金,或者像刘光第那样由族人资助。二是收受外官的馈赠。三是借贷。四是利用手中权力,谋一点灰色收入。

    曾国藩在家乡拜客及借款等收入,如前所述,两千多两。除去进京路费外花去数百两外,尚有大量积余。道光二十年和道光二十一年,他基本就是靠这些积余生活。道光二十年,因为入京草创,花去了八百两白银。道光二十一年的支出中,部分仍赖此项。

    外官的赠送,是京官沙漠般枯竭的财政生活中不多的清泉。谈起晚清的官场腐败,人们最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清代京官与外官的收入有天壤之别,因为京官只有死工资,而外官们在地方上有大量灰色收入。外官需要建立在中央的关系网,所以每次进京,都要给京官们送点礼,名为“冰敬”(孝敬夏天买冰消暑的钱)、“炭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别敬”(离别京城时的“分手礼”)。如果遇到年节,还要送“年敬”、“节敬”。这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如果认真归类,这固然是官场腐败的一部分,但是在官场中混,似乎还没有听说谁会拒绝这笔小小的“灰色收入”。因为数目不多,面积太广,人们习以为常,实际上这只是清代官场诸种陋习之一。即使清贫的京官,逢年过节,也要给座师等人送上节敬门包。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京官都对这类馈赠如饥似渴,因为它们常可为京官雪中送炭。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描述京官对这类馈赠的贪婪时说:

    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期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漠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怒其无因,悯其无赖,未尝不小加点染。

    李慈铭也说,京官穷得没办法,每逢一个地方官进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没有同学、老乡什么的关系可以拉得上,如果有的话,就要想方设法拉上关系,先是去拜见,然后是请吃饭,希望从中获得一点好处。

    作为一个官场新人,曾国藩资望全无,关系不广,外官赠送不多。而道光二十一年以后,随着他人际交往越铺越广,士林中声望越来越大,这类收入水涨船高,应是理所必然。

    曾国藩到京头两年花费约一千三百两白银,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中带来的银子终于花光,外官馈赠又如此之少,他开始面临借钱问题。

    在京为官,声誉如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决定了你能不能顺利地借到钱。曾国藩在家信中说:

    在外与居乡不同。居乡者紧守银钱,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紧有松,有发有收,所谓大门无出,二门亦无入,余仗名声好,仍扯得活,若名声不好,专靠自己收藏之银,则不过一年,即用尽矣。

    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关将近,手头银两终于全部花光,曾国藩找人现借了五十两银子,才勉强过了个年。及至道光二十二年的春夏之交,他借银已达二百两。到这年年底,累计更高达四百两。在这一阶段家书中多次出现“借”、“欠”、“窘”的字样,艰难形状,跃然纸上。在此之后,借钱更成为曾国藩弥补财政赤字的最主要手段,借款额最高时达一千多两。

    除了这两项之外,道光二十一年起,曾国藩还新开辟了一项小小资金来源。当年六月他接手了北京长沙会馆的管理事务。作为回报,会馆每个月十五千文的房租收入“例听经管人支用,俟交卸时算出,不算利钱”,对他的财政紧张起了小小的缓解作用。当年他的账簿中就记有这样一笔:“借会馆银四十两。”

    说到这里,必须说明一下,曾国藩在自己捉襟见肘之时,仍然大量借钱给他人。当年的借出数账簿显示,他借给朋友们银一百九十一两三钱四分,以及钱十二千文。根据《辛丑年年底汇总数》,借入借出相抵,他净借入八十五两五钱三分。同时,这张单子还显示,他动用了“人寄卖货银”,即他人托他代卖货物所得银两四十二两二钱。

    从表面上看,“低薪制”为国家节省了财政开支,其实惩罚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员,方便的是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国家不得不对官员们的“灰色收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使得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半公开的必然。

    贪污舞弊的前提是手里有可支配的免费或者低成本资源。京官,特别是翰林院这样的清水衙门里的京官,绝少有这样的资源,但是在近乎绝境的经济状况压迫下,许多京官还是千方百计地开辟财源。许多京官因此绞尽脑汁,寻找发财门路,甚至替外官跑关系,找门路,落点手续费和跑腿钱。许多人因此生活得也不错。

    曾国藩却没有做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因为他已经发誓“学做圣人”。在曾国藩的资料档案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曾国藩营求私利的记载。这一年曾国藩收入账中只有替人办诰封收入十六两这一笔,算是帮人办事所得。这类收入在当时社会是京官可以获得的半合法收入,不算贪墨所得。

    下表为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收入来源

  3. 借钱回家办丧事

    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夙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此外,他还给在京里的儿子曾纪泽写了一封信,嘱托道:

    ……凡有借我钱者,皆光景甚窘之人。此时我虽窘迫,亦不必向人索取。如袁亲家、黎樾翁、汤世兄、周荇农、邹云阶,此时皆甚不宽裕。至留京公车,如复生同年、吴镜云、李子彦、刘裕轩、曾爱堂诸人,尤为清苦异常,皆万不可向其索取,即送来亦可退还。盖我欠别人之账,既不能还清出京,人欠我之账而欲其还,是不怒也。

    还完了账,他带四百多两至家办葬事。然而家属回湖南的钱还是没有着落。因此他只好命儿子在北京开吊,以京城朋友的奠金做路费:

    现在京寓并无银钱,分毫无出,不得不开吊收赙仪,以作家眷回南之路费。开吊所得,大抵不过三百金。路费以人口太多之故,计须四五百金,其不足者,可以求寄云年伯张罗……开吊散讣不可太滥,除同年、同乡、门生外,惟门薄上有来往者散之,此外不可散一分。其单请庞省三先生定。此系无途费,不得已而为之,不可滥也;即不滥,我已愧恨极矣!京寓所欠之账,……可求寄云年伯及黎、黄、王、袁诸君内择其尤相熟者,前往为我展缓。……外间若有奠金来者,我当概存寄云、午桥两处。

(三)曾国潢持家“生财有道”

随着社会地位由平民升为缙绅,曾家社会交往层次大为提升,社交费用和维持基本体面所需要的钱财也大幅增长。而曾国藩入仕初期,对此并无力提供太多直接帮助。

作为一个穷京官,曾国藩是一直尽力接济家里的。在传统社会,做官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业。跳过龙门之后,对家族不做回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曾国藩入京之后,每年都会借上几十两银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费”。

道光二十二年起,他承诺负担祖父母及父母四具棺材所用漆钱。因为寿具须年年加漆,并且必须加厚漆,每年都要花一笔银子。四月二十七日家信中他说:

今年漆新寿具之时,祖父母寿具,必须加漆。以后每年加漆一次,四具同加,约计每年漆钱多少,写信来京,付至省城甚易,此事万不可从俭,子孙所为报恩之处,惟此最为切实,其余毕竟虚文也。

不过,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窘迫,为官前几年,曾国藩对家里帮助微乎其微。他在家信中对祖父这样表达自己的惭愧之意说:

“孙等在京,别无生计,大约冬初即须借账,不能务仰事之资寄回,不胜愧悚。”

只有道光二十四年初寄回家中的六百两银子,确实给家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有了六百两,曾家尚有数百两外债没有还清。可见数年乡绅排场代价之高昂。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一年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所费之多,甚至引起了曾国藩的不满。他在当年家信中说:

既买竹山湾,又买庙堂上,银钱一空,似非所宜,以后望家中毋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经济状况改善如此迅速,除了曾国藩寄回家中的六百两外,更关键的,则是由于他的弟弟曾国潢“生财有道”。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分,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曾国藩道光二十七年七月十八日写信嘱咐四弟说:

家中《五种遗规》,四弟须日日看之,句句学之。我所望于四弟者,惟此而已。……现在我不在家,一切望四弟作主。兄弟不和,四弟之罪也;妯娌不睦,四弟之罪也;后辈娇恣不法,四弟之罪也。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曾国潢在家信中曾自述道:

弟捐官之说,是个门头,兄可不必究竟。至若想发财,则是平生愿力。

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

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鸡一只,总是求弟合伙。其合伙也,不要弟出一文本赀,万一要赔,不干弟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当然,曾国潢很清楚他之所以如此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曾国藩这个靠山的作用。特别是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后又于二十九年实授礼部右侍郎之后,曾家在地方上影响力更是迅速增长。曾国潢在家信中说:

我家若无兄创立在京,热热闹闹,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礼义频兴。

确实,因为有了曾国藩这个靠山,历任地方官对曾国潢都毕恭毕敬,敬礼有加。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写给曾国藩的信中,这样扬扬自得地描述他在县令面前如何吃得开:

又有数件上案,万万弄不清者,弟从中和息,自官以下莫不感激。弟与师令相见不少,说得亲爱之至,未有大不合者。渠亦目中止此一绅士,待举人进士,未如此珍重。……或有庸人妄人(想把持衙门),澄侯(曾国潢字)痛骂,自不敢不中止。

曾国潢在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信中这样描写他与县令交往的情态:

“师令已填实授,……弟今日拜会,道喜道谢(细毛虫事),谈的是京内升迁,外头调补,及粤东夷务已大半定等事,毫未及他。”

你看,一个普通秀才,与县令谈的居然全是国家大事。传统时代巨绅势力对地方政治影响极大。咸丰元年八月十七日曾国潢的一封家书,透露出曾家确实可以左右湘乡县令的任期。在家书中,曾国潢向曾国藩汇报说,因为县令朱某深得曾家及其他湘乡绅士的欢迎,所以曾麟书在湖南巡抚路过永丰之际,专门拜会巡抚,要求他多留朱某在湘乡干几年。巡抚对曾麟书自称小侄,说:

“小侄可保其三几年不调动。”

虽然曾国藩对曾国潢在地方事务中过于活跃十分不满,一再去信告诫,曾四老爷却不为所动。因为老曾家除了曾国藩一年往家寄点银子之外,他的这个本事就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了。事实上,老四把家管得确实不错。到道光二十八年,湘乡曾家已经“主仆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仆人已经十多名。

(四)周济同族和亲戚

道光二十三年,曾国藩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获得了一大笔的收入。任四川主考这一次,是曾国藩步入仕途后首次往家里大额寄钱,大解家中燃眉之急。曾家人终于大大地沾了曾国藩一回光。因为及至此时,为了维持乡绅生活的体面,曾家已经是债台高筑,从往来家书推测,家中欠债总额已经高达八百至一千两。虽然寄回六百两供家中还债,曾家的债务其实还是没有还清。

曾国藩坚持把另外的四百两用来周济自己的同族和亲戚。二舅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令他疚心不已。他生怕自己不施援手,会有更多的亲戚在贫穷中去世。他多次致信家中,生怕家里人不理解他的做法。他指出几两银子对曾家和对亲戚家的意义完全不同:

六弟九弟之岳家,皆寡妇孤儿,槁饿无策,我家不济之,则孰拯之者?我家少八两,未必遽为债户通取,渠得八两,则举室回春,贤弟试设身处地,而知其如救水火也……

君子之处顺境,兢兢焉常觉于之厚于我,非果厚也,以为较之尤啬者,而我固已厚矣,古人所谓境地须看不如我者,此之谓也。

君子在处于顺境的时候,常常觉得天给与的太多了,所以要把多余的奉献给不足的人;君子在处于逆境的时候,仍常觉得天给与的虽然不多,但比起那些很少的人,我还是得到的够多了。

他还特意交代,二舅虽死,曾家还要帮他

“从俗为之延僧,如所谓道场者,以慰逝者之魂,而尽吾不忍死其舅之心。”

这封信充分反映了曾国藩为人的仁爱厚道。在其后的漫长仕宦生涯中,曾国藩在自奉甚俭的同时,还多次对亲友大量馈赠,或者用于其他慈善用途,作为“散钱”之一途。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以前曾国藩一直在京当官或者领兵打仗,从未亲手经理家中银钱事务。咸丰七年,回籍奔父丧时,他才了解到他领兵在外时,曾家经济上非常困难。家中日常用度,远比他想象的浩繁,仅靠土地收入根本不够。

虽然曾国藩要求家中保持寒素家风,但毕竟是二品大员之家,必要的体面不可减省。比如咸丰七年十一月底,曾国藩家居之时,逢曾国藩祖母之“冥寿”。老太太已经去世多年,在普通人家,已经根本没有纪念的必要。然而曾家还是以相当的规模操办了一番,来客多达二百余人。十二月初六日,曾国藩在写给曾国荃信中这样汇报:

(十一月)二十九日祖母太夫人九十一冥寿,共三十三席,来祭二十一堂。地方如王如一,如二,罗十,贺柏八,王训三,陈贵三等皆来。吉公子孙外房亦来。五席海参、羊肉、蛏。

经过这一段乡居,曾国藩才了解了父亲曾麟书和大弟曾国潢支撑这个家是多么不容易。他可以想象当初老父亲不敢向儿子开口,自己百计营求、左支右绌的情形,心中非常难受。他在写给曾国荃的信多次流露自己的痛悔心情:

今冬收各处银数百,而家用犹不甚充裕,然后知往岁余之不寄银回家,不孝之罪,上通于天矣。

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而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

咸丰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信中又说:

余去年在家,见家中日用甚繁。因忆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亏孝道。

因此,在家庭经济上,他同样退到独善其身的底线,不因自己的坚持而牵累兄弟们改善生活的愿望。对于家中一些重大举动,曾国藩也不像以前那样一味强调节俭。咸丰十年二月初惊闻叔父去世后,曾国藩写信给自己的两个弟弟说:

叔生平最好体面,此次一切从丰,六十四人大辇、诰封亭二事必不可少。

以弥补自己在父亲去世时“未能讲求”的“愧恨”。这种话曾国藩以前是不会说的。

(五)对家人的严苛要求

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甚至挣扎在拮据的边缘。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的零用钱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曾国藩给夫人的零用钱很少。方宗诚记载说,欧阳夫人月费仅四千铜钱,折银二两,儿媳则减半。这点钱对于一位总督夫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曾国藩的幼女曾纪芬曾经回忆说:

初文正在日,家中人给月费二缗,尔时物价虽贱,亦苦不足,稍涉奢华之物不能买,亦不敢买也。欧阳太夫人偶唤卖京货之妪入署,且为文正公所诃,他无论矣。

由于过于脱离现实,曾国藩刚刚去世,他的这套苦行僧式的家规就被儿子曾纪泽打破了。

及惠敏(曾纪泽的谥号)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积存俸馀购置田宅,月奉太夫人湘纹十二金,两嫂各十金,两房小孩一概在内,不另给,余与两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资在外,均由账房并月费分发。

每个人月费增长六倍左右,曾家才达到普通官员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国藩在时,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不许孩子们穿华丽衣服

曾国藩教导说:

余忆幼时所见皆淳朴无华。而余家为尤甚,姊妹姑嫂至一衣递袭,已详前记矣。文正素恶纷华,曾手书不准穿大镶花边衣五采花裙,盖今日所视为陈旧者,彼时方矜奇炫异也。

有一次见曾纪芬穿了一条彩色绸裤,就立即命她换掉:

忆入金陵督署时,尚未终靖毅公丧,所着为蓝呢夹袄及长嫂贺夫人所遗黄绸裤,缀青花边。文正见而斥以为侈,乃亟取三姊之绿裤易之。此裤亦贺夫人遗物,盖嫂以遗姑、姑又互相袭用也。

家里仅两位女仆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

欧阳太夫人自原籍东下,仅携村妪一人,月给工资八百文。适袁姊有小婢一人,适罗姊则并婢无之。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在安庆花十多千钱,买了一名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

“房中粗事亦取办于母氏房中村妪,乃于安庆以十馀缗买一婢,为文正所知,大加申斥。”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男女老少均自力更生

既少月费,又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生了:

“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

同治七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

五月二十四日,文正公为余辈定功课单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食事。
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黹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女鞋或缝衣,粗工。

在这个日程表后面,曾国藩还提出了工作量的要求,自己将定期检查:

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妇女于衣食粗细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渍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

上验功课单谕儿妇侄妇满女知之,甥妇到日亦照此遵行。

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女儿的嫁妆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待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

‘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

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打发了第四女的婚事。

批评曾国葆给纪泽的路费过多

咸丰十年,曾纪泽由曾国藩的大营回湖南老家,路过曾国葆所在的安庆。曾国葆怕纪泽的路费不够,又给了纪泽一些钱。曾国藩说:

季弟赐纪泽途费太多。余给以二百金,实不为少。余在京十四年,从未得人二百金之赠,余亦未尝以此数赠人,虽由余交游太寡,而物力艰难亦可概见。余家后辈子弟,全未见过艰苦模样,眼孔大,口气大,呼奴喝婢,习惯自然,骄傲之气入于膏肓而不自觉,吾深以为虑。前函以傲字箴规两弟,两弟不深信,犹能自省自惕;若以傲字诰诫子侄,则全然不解。盖自出世以来,只做过大,并未做过小,故一切茫然,不似两弟做过小,吃过苦也。

由祁门回湖南,对于一介平民来说,二百两的路费固然不少。但对于一位总督公子来说,一路应酬使费,并不充裕。曾国葆资助一些,也是人之常情。曾国藩却不依不饶,写信切责。这何尝不是一种敲打,弦外之音是提醒弟弟们保持清廉之节。

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孙的发展

咸丰五年,曾国藩几次听送信的长夫说,弟弟曾国潢资助欧阳夫人在衡阳五马冲(曾氏岳父家附近)买了一百亩田地,作为曾国藩的私产。 十二月初一日,曾国藩写信回家,拒绝这项地产,信中说: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语,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洽洽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垄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财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矣。

除了这些理由,这封信中还有一段十分关键的话:

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饭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

这段话说明了曾国藩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孙的发展。

咸丰九年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氏言:

“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

这正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他从自身经验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曾在家信中说: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比如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在给纪泽的信中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臣(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子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如果想要儿孙发财,对曾国藩来说实在是有太多机会了。他亲手创立的两淮盐票,起初定价很便宜,而利息非常高。据曾氏后人讲:每张盐票的票价二百两,后来卖到二万两,每年的利息就有三、四千两;当时的社会,家里只要有一张盐票,就可称为富家了。而曾文正公特别谕令曾氏一家人不准承领;按曾文正公当时的权势,自己或家人化些字号、名号,领一、二百张盐票,是极其容易的事情;而且是照章领票,表面上并不违法。然而借着政权、地位,取巧营私,小人认为是无碍良心,而君子却是不为的啊!这件事,当时家母知道的很详细,而外面人却是很少有知道的。

家中不增田置产

咸丰十年十月初四日,也就是成为总督半年后,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重申他不置家产的信条。因为曾国藩兄弟已经分家,他不好对兄弟们提出要求,只要求曾国潢别帮“黄金堂”,也就是自己一家“买田起屋”:

家事有弟照料,甚可放心。但恐黄金堂买田起屋,以重余之罪戾,则寸心大为不安,不特生前做人不安,即死后做鬼也是不安。特此预告贤弟,切莫玉成黄金堂买田起屋。

为了使曾国潢切遵此谕,他的话说得坚决彻底,如果曾国潢真的给他添了田产,他就要捐出去:

弟若听我,我便感激尔;弟若不听我,我便恨尔。但令世界略得太平、大局略有挽回,我家断不怕没饭吃。若大局难挽,劫数难逃,则田产愈多指摘愈众,银钱愈多抢劫愈甚,亦何益之有哉?嗣后黄金堂如添置田产,余即以公牍捐于湘乡宾兴堂,望贤弟千万无陷我于恶。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旦成为督抚,肯定有无数亲友期望来攀附这个权力中心。事实上,绝大多数督抚身后都隐藏着一个家族性的牟利集团。曾国藩未雨绸缪,通过这封信对家族成员严加约束,防止曾氏家族蹈常袭故。对自己一支如此严峻,其实也暗示了对其他几支同样的期望,只是这话不好明言而已。

(六)惟书籍尚思买

在个人生活上,只有一项,曾国藩比较舍得花钱,那就是买书。在给曾纪泽的信中:

“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惟书籍尚思买耳”。

曾国藩一直不同意家中大兴土木,但是在曾国藩生前,他的兄弟和儿子却给他造了一座颇为“豪华”的藏书楼。

那是在同治五年,曾国藩打算辞官回家。在此之前,黄金堂故居前的池塘里连年淹死人,欧阳夫人以为此地不吉利。曾国藩遂命纪泽在富墺修理另一处房宅,以备告老后定居。他要求曾纪泽节俭行事,尽量低调:

“门外挂匾不可写侯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纪泽打算在宅中兴建一座藏书楼,曾国藩欣然同意:

“家中造楼藏书,本系应办之事。”

到了同治六年旧宅修好,曾纪泽向他汇报,说花了七千串铜钱。这远远超出曾国藩的计划,令他大为恼火。二月十三日曾国藩写信责备曾纪泽和参与其事的曾国潢说:

富墺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澄叔诸事皆能体我之心,独用财太奢与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实不清,尤为造物所怒……

他甚至于提出要负责修楼的彭芳六、科二赔偿。可见此事令他如何恼怒。

接到曾国藩的信后,曾国潢不慌不忙,回信加以解释。他说,花钱如此之多,是为了让藏书楼坚固永久:

富厚堂造书屋七间,芳六、科二毫不荒唐半点,盖以地基昔系涝田,石脚砌丈余而后平土面,此中工间已占千馀串:通体用青砖,料木多杉树,尤非可以寻常计算也……

曾国潢深知,曾国藩处处都求节俭,唯于藏书舍得花钱。所以讲清楚这些钱是怎么用的,曾国藩的气就会消了。果然,经曾国潢这样一番解释,曾国藩也不再批评了。这座藏书楼也成了曾国藩留下的唯一“豪华建筑”。事实上,它已经成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书楼之一,虽远不及苏浙“铁琴铜剑楼”、“天一阁”等有名,其规模则远过之。只不过曾国藩告老还乡的愿望一直没能实现,因此到死也没能亲眼见到这座藏书楼。

(七)丧事亦从简

对于自己身后的打算,曾国藩早有打算。他说,存在江宁布政使衙门的一万多两养廉银:

“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已极丰裕矣”。

然而这笔他自以为“极丰裕”的养老钱,后来连办他的丧事都不充裕。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下午五点,曾国藩结束办公后,到总督府西花园散步。走着走着,突然脚步不稳。原来是突发脑溢血,一小时之后去世,终年六十一岁。

曾国藩生前曾留下遗嘱,嘱咐孩子们给自己办丧事时不可收礼:

“余若长逝,灵枢自以由运河搬运回江南归湘为便。沿途谢绝一切,概不收礼。”

然而,一品大员、中兴元老的丧事,毕竟要办得体面风光一些。曾国藩留下家产如此之少:

“仕宦三十余年,囊橐萧然。薄海妇孺莫不共见之而共信之”。

如果动用曾国藩的遗产,曾氏后人的生活显然就要受影响。所以曾国荃建议曾纪泽不要遵守此项遗嘱,因为

“哲人既萎,身后应办之事实非巨万可以了”。所以,“此次大事,所费不訾,受赙与否,知吾侄必有至当之衡。交谊非至厚者,自以固却为是,然如少泉中堂,筱泉制府,昌岐军门之类,似亦可以酌受。外此如恩情有似此三人者,亦当以类推之”。

不过曾纪泽拒绝了此项建议。他坚持“不受奠分,百事皆从撙节”。曾国藩生平积蓄,在丧事上花去了大半。

注:撙节zǔnjié,节约;节省

曾国藩去世之后,曾家断绝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曾国藩故后五年,其子曾纪鸿因家人病重,缺钱医治,托左宗棠向远在新疆的刘锦棠借钱。左宗棠念及旧情及乡谊,以三百金赠之,并写信告诉家中说:

“以中兴元老之子,而不免饥困,可以见文正之清节足为后世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