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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九、迷信与天命

(一)迷信

曾国藩说过:

“余生平不信鬼神怪异之说。”

他在家书中谈及风水时说:

“我平日最不信风水。”

但是更多的文字和记载,却证明他是一个相当“迷信”的人。他一生进行过大量“迷信活动”。几乎实践过所有迷信种类:

  1. 他精通相面之术,有过大量相面实践。

  2. 他会算卦,经常自己占卜吉凶。

  3. 他相信托梦。

    曾国藩长子曾桢第夭折后,欧阳夫人梦见一个老太太,自称是曾家九世祖孟学公的夫人屈氏,诉说她的坟墓多年无人打扫。曾国藩夫妇认为这是导致幼子夭折的原因。曾国藩于是将屈氏之墓迁出另葬,重修立碑。其碑文至今尚存。

  4. 他还相信扶乩。

    扶乩(fújī),是中国道教的一种占卜方法,又称扶箕、扶鸾、挥鸾、降笔、请仙、卜紫姑、架乩等等。在扶乩中,需要有人扮演被神明附身的角色,这种人被称为鸾生或乩身。神明会附身在鸾生身上,写出一些字迹,以传达神明的想法,做出神谕。信徒通过这种方式,与神灵沟通,以了解神灵的意思。

    咸丰八年四月,曾国藩乡居期间,家里请人扶了一次乩,预测曾家家运如何。一位赴任途中的城隍神下降曾家,预言说不久曾家将遭大难。半年后,六弟曾国华果然死于乱军之中。曾国藩晚年经常向人提起此事,以证明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5. 他禳过灾。

    咸丰八年十月十三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

    因各营患病者太多,且乡间居民亦病,斋醮三日,禳灾祈福。余亦诣坛拈香。

  6. 他信关公。

    湘军攻下南京不久,曾国藩一边忙着为诸将请功,一边郑重其事地上了一道折子,请皇帝给关帝庙赐以匾额。据他折中所说,金陵之役的军功章中有关公老爷的一半。原来,曾国荃率部攻城之际,天气酷热,人不能堪,太平军趁势对攻城的湘军“屡掷火桶”,采用火攻。曾国荃乃向关公求雨,而据说关公亦欣然出手,扫去暑热,帮助湘军成此大功。曾国藩在《奏请钦颁金陵及湘乡县关帝庙匾额折》详述其过程说:

    本年六月初间,(曾国荃)督率诸军在龙膊子开挖地道,修筑炮垒,逼城猛攻。时值酷暑,烈日如焚,城贼屡掷火桶,几欲延烧。国荃因肉薄攻城,恐致贻误,乃望空长跪,虔祷关圣大帝速降雨泽,以代贼谋,十二日果得大雨一次,而数里之外亦皆无雨。……登城之日,酷热尤甚,国荃祷祝如前,并默许奏请钦颁金陵及湘乡县关帝庙匾额。午时火发之后,有阴云自钟山覆日而来,凉风习习,拥护兵勇登城,得以竟此全功。……恳请御颁匾额,以答神庥。

  7. 他还信痘神。

    同治六年三月,曾国藩幼子纪鸿得了痘症,一时病势颇为凶险。曾国藩心为之悬悬,“乃打扫屋宇,择花园中厅净室敬奉痘神。傍夕沐浴,灯后拈香行礼”。纪鸿病愈后,曾国藩在日记中总结原因,将功劳一分为二,归之于大夫和痘神的共同努力:

    此次由至险而得至安,实初意所不到。一则赖痘神佑助,一则刘叟之老练精慎。

    他于四月初八日亲作祭文送痘神,还给“痘娘娘”扎了状元坊一座,彩亭三座,纸伞、纸旗十把,燃爆竹十余万。过后又“以二千金修痘神庙,保金陵城内男女永无病灾”。同年九月初七,痘神庙完工,他不仅亲至庙内拈香礼拜,还特地为此庙撰联一对:

    “善果征前因,愿斯世无灾无害;拈香参妙谛,惟神功能发能收。”

  8. 至于祈雨敬神之类的清代地方官员公务范围内的正常举动,在他的年谱中更是多见。

(二)风水

姑妄信之

京官生涯中的曾国藩一方面精研理学,另一方面也热心功名。为求官运亨通,对官场中一些陋风庸习也亦步亦趋。道光二十二年,他的跟班陈升在口角之后一怒辞职。五天以后,朋友给他介绍了周某做跟班,曾国藩考察收用后,马上将此人改名为“周升”。直到咸丰八年,曾国藩日记中提及的五个仆人,还分别叫做“韩升”、“王福”、“何得”、“曾盛”、“曹荣”。可见他图吉利讲忌讳,与绝大多数官僚一般无二。

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曾多次搬家,阅读这一阶段日记,我们发现找房子这个事儿耗费了他许多的时间和精力。有几次搬家是因为官越做越大,越来越讲究体面排场;而风水吉凶方面的考虑则是另几次搬家的重要原因。因为据说阳宅风水与官运息息相关。

道光二十年,进京不久的曾国藩想租一套大一些的房子,因此“至琉璃街看房子”。看好了一处院子后,却听人说这个屋子里死过人:

“此屋曾经住狄老辈之夫人王恭人,在此屋殉节。”

虽然殉节乃是儒学伦理中的光荣之事,曾国藩却因此打消了租这套房子的念头。他在日记中说,

“京城住房者多求吉利,恭人殉节,……当时究非门庭之幸”。

不过,曾国藩京官期间穷心竭力精研理学,发誓“学做圣人”,并没有多少余力研究风水。另外,他的祖父星冈公(曾玉屏)虽然识字不多,却颇有些高明的见识。曾国藩终生敬仰这位颇有主见的祖父。这位老人在村子里以“三不信”闻名:不信和尚、道士、巫师,不信风水先生,不信大夫。想必他一生惯见僧道、风水、庸医的骗人把戏,故以“三不信”授子孙。他“平日最恶人子欲求吉地久暴亲柩”。因为星冈公的影响,也因为对风水吉凶之验并无亲身体验,所以这一阶段他对风水的态度是实用主义的,谈不上笃信。直到风水对他家的家运产生“影响”了,他才一度转而真正相信。

祖母之丧的影响

道光二十六年九月,曾国藩的祖母王太夫人以八十余岁高龄去世。对于祖母的葬地,曾家发生了激烈争论。祖父星冈公执意将老妻葬于自己很喜欢的木斗冲,而其他人认为木斗冲地方狭隘,且风水不佳,都不赞同。弟弟们还特意写信到京,让曾国藩劝说祖父。

曾国藩也不赞成祖父的主张。他知道祖父不信风水,因此另选角度来进行劝说。他说:

自己身为翰林,祖母也得以荣封,因此选择坟地必须“面前宏敞”,有足够的地方树立碑坊,而“木斗冲规模隘小,离河太近,无立牌坊及神道碑之地,是以孙不甚放心。意欲从容另寻一地,以图改葬,不求富贵吉祥,但求无水蚁无凶险,面前宏敞而已,不知大人以为如何?”

但是性格强硬的祖父固执己见,毫不动摇。对风水本不那么在意的曾国藩也就不再坚持,转而写信劝弟弟们听祖父的话。服膺理学的他以“天理说”来说服弟弟们:

日前所开山向凶吉之说,亦未可尽信。山向之说,地理也;祖父有命而子孙从之,天理也。祖父之意已坚,而为子孙者乃拂违其意而改卜他处,则祖父一怒,肝气必郁,病势必加,是已大逆天理,虽得吉地,犹将变凶,而况未必吉乎?自今以后,不必再提改葬之说,或吉或凶,听天由命。

也就是说,风水吉凶之说,是“地理”;而孙子听从爷爷的话,是“天理”。当“地理”与“天理”发生冲突时,作为程朱信徒,当然应该选择后者,何况爷爷此时还在病中,怎么能因为这个事惹他生气。

巧合的是,就在祖母葬后不久,曾国藩家里喜事连连:

“祖母大人葬后,家中诸事顺遂,祖父之病已愈,予之痹症亦愈,且骤升至二品。”

祖父痊愈了,困扰曾国藩多时的风湿好了,且又升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到了道光二十九年,这种好运仍然持续:家里添了三个男丁,九弟曾国荃也进了学成了秀才。当然更重要的是曾国藩本人升任实职侍郎。

以前虽然听惯了风水发家的故事,但曾国藩对风水之说一直“存而不论”。但这次“亲身经历”,却让他确信风水对家运兴衰有着直接的影响。道光二十九年,他在家信中对此事总结出了两点:

  1. 第一,很显然,祖母葬地风水上佳,因此曾家家运才如此顺风顺水。

    “九弟生子大喜,敬贺敬贺。自丙午冬葬祖妣大人于木兜(斗)冲之后,我家已添三男丁,我则升阁学,升侍郎,九弟则进学补廪。其地之吉,已有明效可验。”

  2. 第二,风水乃是天授,非人力所能强求。

    几个弟弟因认为此地风水不佳,差点和祖父冲突起来。而素来不信风水的祖父选定的地方,居然是如此上吉之地。

    “木兜(斗)冲之地,予平日不以为然,而葬后乃吉祥如此,可见福人自葬福地,绝非可以人力参预其间。”

    虽然吉地非人力可求,但既然葬到了吉地,就万万不可更动。他嘱咐几个弟弟:

    祖母坟地“风水之好可知,万万不可改葬。若再改葬,则谓之不祥,且大不孝矣”。

    但祖母坟地毕竟过于狭隘,“不便立牌坊,起诰封碑亭,亦不便起享堂,立神道碑”。“诰封碑亭”是体制和家族荣耀所关,不能不修。他的解决方案是将来将祖父母分别安葬,将碑亭等建于祖父坟前:

    予意乃欲求尧阶相一吉地,为祖父大人将来寿台,弟可将此意禀告祖父见允否?盖诰封碑亭,断不可不修,而祖母又不可改葬,将来势不能合葬,乞禀告祖父,总以祖父之意为定。

经历此事后,曾国藩对风水之说的迷信度大涨。咸丰七年,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去世。曾国藩委军回家,将父亲葬于周壁冲。不过时间仓促,葬地未经充分选择,葬后有风水师说此地有“凶煞”,因此他对这个葬地“实不放心”。虽然祖父留下了不信地仙的遗训,但曾国藩却在随后一段时间里,先后请过朱尧阶、刘为章、杜茂才、许九霞等多位有名的“地师”为父亲选择另葬之地。无如千挑万选后,还是没挑到各方面都符合要求的“吉地”。曾国藩在家信中郁闷地说,

“吉壤难得,即仅图五患之免,亦不易易”。

咸丰八年曾国藩再次出山,离开家乡时仍然为没有为父亲找到理想葬地而遗憾:

“先大夫、太夫人葬地实不放心。……余于亲在日,不克笃一日之孝养;亲没之后,又不克求一善地用妥先灵。”

因此嘱咐弟弟们再接再厉,甚至命曾国葆自学风水之说,必将父亲迁葬于大吉大利之地方才安心:

澄弟向不信风水之说,洪弟在家无事,可留心学习,为二亲求一佳城,不必为子孙富贵功名,但求山环水抱,略有生气,俾二亲之体魄少安,即子孙之福荫亦未始不在其中。……诸弟若能尽心竭力肩任此事,则余寸心之疚可少释耳。

可见他此时对风水之说,确是笃信非常了。

“风水鬼神”与“理学”

谈论风水鬼神,是理学家的本分之事。换句话说,“风水鬼神”是“理学”庞大体系之内的一个光明正大的分支。

与早期儒学“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不同,理学家们偏偏爱碰“天”、“人”、“性”、“命”、“宇宙”、“人心”这样的大命题。

主要原因有二:

  1. 第一,理学兴起的原动力是为了与佛教抗衡。佛教理论宏阔奢华,特别是详尽解释了人死后何去何从这个大问题,吸引了大批信众。儒教要想与之争锋,就要求冲破“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局限,介入天道、性命的领域,建立一个可以解释一切宇宙现象的理论体系。
  2. 第二,儒家学说建立在宗法传统之上,异常强调慎终追远的意义。孔子虽然敬鬼神而远之,却不敢直接否认鬼神的存在。以光大孔子思想,弥补孔子之不足为己任,发誓要“格”通宇宙间一切事物的理学家们,因此对“鬼、神”现象不得不“格”得格外用力。

问题是今人“格”物,可以站在康德、黑格尔、牛顿、爱因斯坦们的肩膀上。而曾国藩只能站在孔子和朱熹们的肩膀上。孔子和朱熹们当然也很高明,不过中世纪及其以前的智慧与近代知识体系毕竟不可同日而语。朱熹以“格物致知”闻名,也就是说,提倡通过研究具体事物得出普遍真理。这听起来是很现代的观念,问题是他的操作思路实在太前现代了。

且让我们来看看他格物的一项成果。他说他通过研究生物头部的朝向,弄明白了人、动物、植物的本质区别。他说:

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平正端直,以其受天地之正气,所以识道理,有知识。物受天地之偏气,所以禽兽(头)横生,草木头向下,尾反在上。物物间有知者,不过只通得一路,如乌之孝,獭之知祭,犬但能守御,牛但耕而已。人则无不知,无不能,人所以与物异者,所争者此耳。

他说,天圆地方。人的头是圆的,像天。脚是方的,像地。人直立在天地之间,头顶天,脚踏地,所以能接受天地之正气,有知识,识道理。而其他动物足虽向下,头却向前而不向天,所以只接受了天地之偏气,只通得一路知识。比如乌鸦只知道孝顺(古人传说乌鸦能反哺),獭只会祭祀(獭喜欢将鱼排列在岸上,古人以为是在祭祀),狗只知道看家,牛只知道种地。而草木就更完了,头(根)向下,尾朝上,所以啥也不懂,乌漆麻黑。

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和水平去“究天人之际”,当然力所不逮。无力解释而又强作解人,理学最后只好发明了“气类相感”理论。而这“气类相感”的理论,和风水理论又恰好合拍。

理学认为,万物都是由太极之气演化而成。既然都是气,就可以“相感通”。朱熹以此来解释鬼神的存在。他说,和宇宙万物一样,人也是由气凝聚而成的。

天地之间,只是此一气耳。来者为神,往者为鬼。譬如一身,生者为神,死者为鬼,皆一气耳。

人死了,魂魄之气并非一下子就散尽,而是慢慢消失归并到大化流行之中的。而子孙与祖先同此一气,血气贯通,没消失前,是可以感应到子孙的祭祀的:

子孙是祖先之气,他气虽散,他根却在这里,尽其诚敬,则亦能呼召得他气聚在此。

风水的原理,似乎很复杂,又似乎很简单。既然人死后“灵气”并不会马上消灭,那么必然会存在于空中某处。所谓

“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可以藏聚于“山环水抱”、“藏风聚气”之处,并能福荫子孙。

朱熹就是这样解释风水的。朱熹认为,在一个能藏聚天地祥和灵秀之气的地方建设住宅或者坟墓,对生人的精神状态和死者的灵魂安宁都会有良好的影响。宋孝宗死后,朱熹被新君赵扩召请入都。在受命那天,朱熹就上了《孝宗山陵议状》,主张举全国术士之力,为孝宗找一个好坟地,因为皇帝山陵是关乎“垂裕后昆,永永无极”的国家大计。他说:

……葬为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遗体也。以子孙而藏其祖考之遗体,则必致其谨重诚敬之心,以为安固久远之计,使其形体全而神灵得安,则其子孙盛而祭祀不绝,此自然之理也……或择之不精,地之不吉,则必有水泉蝼蚁地风之属以贼其内,使其形神不安,而子孙亦有死亡绝灭之忧,甚可畏也……

但风水之说毕竟过于缥缈荒唐,理学内部众多派别对风水因此一直争论不断。理学的基本理路是人只需体认内心的天理,并循理而行,本不必惧怕和祈助什么外在的神异。从这一点看,理学具有一定的“理性主义”品格。

张载就对风水之说嗤之以鼻:

“葬法有风水山岗,此全无义理,不足取。”

程颐也认为,葬地只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就可以了:

“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

想通过风水发家兴运,乃“后代阴阳家流”的“诡异之说”。然而,毕竟朱子对后世影响最大。风水之说虽然发轫甚早,却是在宋代以后得以盛行,这主要得益于朱熹提供的“理论支持”。

曾国藩的世界观基本建立在程朱之上,因此他相信鬼神,讲究风水,与其“理学家”的形象并不冲突。事实上,曾国藩也曾经致力于研究鬼神。他在《书学案小识后》一文中把“鬼神之情状”与“草木鸟兽之咸若”相提并论,一起作为应当深究细考的课题。只不过“研究结果”没有记载于书册。

曾国藩说过,“我平日最不信风水”,接下来还有一句:只信朱熹“山环水抱”、“藏风聚气”的理论。

道光二十七年,他在家书中这样谈论怎么样改善家中阳宅风水:

老秧田背后三角丘,是竹山湾至我家的大路,男(曾国藩)曾对四弟言及,要将路改于墈下,在檀香嘴那边架一小桥,由豆土排横穿过来,其三角丘则多种竹树,上接新塘墈大枫树,下接檀香嘴大藤包里,甚为完紧,我家之气更聚,望堂上大人细思。

这种安排依据的就是朱熹“藏风聚气”的阳宅风水原理。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的叔父曾骥云认为附近彭姓山地内有一处吉壤,想买下来作为曾氏家族墓地。曾国藩在家书中这样表达意见:

前叔父信言知广彭姓山内有地有干田十亩。男思好地峰回气聚,其田必膏腴,其山必易生树木,盖气之所积,自然丰润。若硗田童山(山无草木曰童),气本不聚,鲜有佳城,如庙山宗祠各山之童涸,断无吉穴矣。大抵凡至一处,觉得气势团聚山水环抱者,乃可以寻地,否则不免误认也。知广之地不知何如,男因有干田十亩之说,故进此说。

这番言论所依据的是朱熹的“山环水抱”说。

传统时代的“风水先生”是分层次的,许多士大夫都基于“义理”,对风水深有研究,比如,曾国藩的好友郭嵩焘,以及他在为父亲寻找葬地时请的新宁知县许久霞等人。在京城时,他之所以相信帮他看房子的王继贤,是因为王氏学有本源,能以朱子之理解释风水,“言之成理”。所以曾国藩实际上是将风水分成了两类:

  1. 一类是在朱子风水理论指导下的“学术风水”。
  2. 另一类则是以那些不学无术的“地仙”为代表的“愚昧风水”。

他是相信前者而鄙视后者的。乡间那些专以踏看坟地为生的风水先生,多数是半文盲,画虎不成,言语鄙陋,对他们,曾国藩和他祖父一样,是看不起的。通过这样的分类,曾国藩将自己的相信风水和祖父的不信地仙调和统一起来。曾国藩的妻弟欧阳凌云对风水极感兴趣,学会了为人看地,甚至打算以此为生。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曾国藩写信给弟弟们,嘱咐他们劝阻凌云:

“地仙为人主葬,害人一家,丧良心不少,未有不家败人亡者,不可不力阻凌云也。”

曾国藩因祖母之丧对“风水之说”产生的笃信并没能一直持续下去。咸丰八年曾国藩再度出山之后不久发生的一件大事又使他对风水之说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三)天命

三河之败前的扶乩

就在曾国藩再度出山之后不久,湘军在三河战役中遭遇惨败。悍将李续宾部被全歼,曾国藩的弟弟曾国华也失踪于乱军之中。事后曾国藩极力搜寻,只找回一具无头之尸。

这是几十年来曾氏家族中最大的惨祸。极重手足之情的曾国藩悲恸欲绝。在接到曾国华失踪之信的当日“万感交集,彻夜不寐”。此后一连多日“心绪极恶”,“悲恸填膺,减食数日”,甚至“不能办一事”。

离家以后,曾国藩一直因为父母葬地有“凶煞”而放心不下。得到曾国华的死讯后,他的第一判断这是风水所致。曾国华生前曾力主为父母改葬,因此曾国藩马上写信到家里,要求尽快实施改葬:

如温弟(曾国华字温甫)之变果与二坟相关,则改葬可以禳凶而迪吉;若温弟事不与二坟相关,亦宜改葬,以符温弟生平之议论,以慰渠九泉之孝思。

按理说这两次的经验足以使曾国藩死心塌地迷信风水。但是静下心来,曾国藩想起这一年四月他还居湘乡时发生的一件怪事。

当时曾国藩闲居家中,终日无事,听说曾国荃家人请人来扶乩,也步行赶去凑热闹:

“闻老九宅中有乩仙降,步往视之。”

扶乩和算卦一样,是旧时人们卜问吉凶的常用方式。其法是扶乩之人自称神灵附体,拿着一支笔,根据人们的提问,在沙盘上划字,据说划出的字句就是神灵的指示。

当时湘军刚刚攻下九江,军机颇顺,曾国藩原以为可以顺流东下,迅速消灭太平天国。不料扶乩的结果却十分不吉利。

乩初到,即判曰:“赋得偃武修文,得闲字。”字谜“败”字。余方讶败字不知何指?乩判曰:“为九江言之也,不可喜也。”余又讶九江初克,气机正盛,不知何所为而云然?乩又判曰:“为天下,即为曾宅言之。”

扶乩得到了一个非常不吉利的“败”字。曾国藩大惊,以为刚刚取得九江大胜,怎么会出来一个“败”字?乩又判说,这个“败”字与九江之胜有关。曾国藩问,九江初克,运气正好,“败”字何指?乩又判到,这个“败”字不但关系到天下大局,也关系到曾家自己的家运。

曾家人“又问仙何人何职位今欲何往”,也就是问降下这一预言的是哪路神仙,“仙自称名为彭某人,河南固始人,生时官都司,死于咸丰年固始之难。现为云南大理府城隍神。赴任路过云云”。仙人自称叫彭某某,是河南固始人,生前是咸丰年间的一个都司,死于战乱,刚被上天任命为云南大理府城隍神,在赴任途中路过湖南,所以下来降言。

当时曾国藩听了之后,虽然“凛然神悚”,然终不解其故。也就只好将神仙的预言置于半信半疑之间。

直到曾国华丧后,曾国藩才恍然大悟此“败”字何指:

由今观之,三河之挫,六弟之变,正与“不可喜也”四字相符,岂非数皆前定耶?

多年之后,和赵烈文谈起此事,曾国藩还认为此事足以证明鬼神确实存在:

其效验昭昭之如此,且先半载知之,则世俗所云冥中诸神,造兵死册籍等语,非为荒唐之说矣。

这件事使曾国藩相信,冥冥之中,“风水”之上,有更神秘、更有力的“天命”存在。

对“风水”与“天命”的思考

因为六弟之丧,曾国藩对“风水”与“天命”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次深入思考。他从头回顾了曾氏家族三十多年来的兴衰历史,总结出家运中的这样一个规律:

即咸丰年之后,每当大得意之后,必有大失意相随。

吾家自道光元年即处顺境,历三十余年均极平安。自咸丰年来,每遇得意之时,即有失意之事相随而至:壬子科,余典试江西,请假归省,即闻先太夫人之讣;甲寅冬,余克武汉田家镇,声名鼎盛,腊月二十五甫奉黄马褂之赏,是夜即大败,衣服、文卷荡然无存;六年之冬、七年之春,兄弟三人督师于外,瑞州合围之时,气象甚好,旋即遭先大夫之丧;今年九弟克复吉安,誉望极隆,十月初七接到知府道衔谕旨,初十即有温弟三河之变。

也就是说,道光年间,曾氏家运一直蒸蒸日上,而自从咸丰皇帝即位以来,曾氏家运之规律变为大喜与大悲交错:他好不容易盼到江西主考的差事,就遇到了母亲之丧。他刚攻克武汉田家镇,湘军声望达于顶峰,紧接着就遇到水师大败。咸丰六七年间,湘军转危为安,军事进展顺利,不料父亲突然去世。今年曾国荃攻克吉安,声名大震,不料马上遇到了六弟之祸。

曾国藩由此认定,祖母葬后家中出现的诸种吉祥,不过是第一波大得意中固有之事。而六弟之丧,则是吉安之大得意后的大失意。先人葬地,似乎不是决定性的原因。如果祖父母所葬之地果然是当初自己所信的那样大吉大利,何以家中会屡次出现横逆之事?六弟之丧既已由仙人半年前明示,则即使在其后移动父母坟茔,也必无济于事。一个人的穷通死生,怎么可以由一具枯骨的埋藏之所而决定和改变?如果那样,上天岂不是太容易左右了?天命岂不是太不严肃了?

事隔多年后,他在日记里说:

偶思咸丰八年四月葛睪(yì)山扶乩,即已预知有是年十月三河之败,温弟之变。天下万事皆有前定,丝毫不能从人力强求,纷纷思虑亦何补邪?

“天命”之说,从此在曾国藩心中投下了浓重的阴影。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和风水说一样,天命说对中国人的影响也是根深蒂固的。中华民族多灾多难,所谓富不过三代,三十年河东,绝大多数中国人终生都在造物的簸弄中颠沛挣扎。对风云之变幻,祸福之旦夕,命运之无常,自身之渺小,体认极深,中国人因此成为世界上命运感最强的民族之一。

中国文化因此也痴迷于追问命运。甲骨文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预测吉凶,六经之首的《易经》,创作初衷本也是为追问天命。诸子百家的著作中,理性与非理性,命运与鬼神,神秘的“天”与世俗的“人”,也往往纠缠难分。墨子重功利,不信命运,却信鬼神。老子认为宇宙之玄,是众妙之门。庄子主张要顺从命运,“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素”。孔子和孟子都明确主张人要顺从命运。“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孔子却信天命。他五次三番说: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

程朱理学兴起之后,也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天命理论。我们说,性格决定命运。而朱熹说,命运决定性格。朱熹说,和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一样,人是禀气而生。因此,人的命运,也完全是由所禀之气决定的。

“人之禀气,富贵贫贱长短,皆有定数寓其中”,“富贵、死生、祸福、贵贱,皆禀之气而不可移易者”。

以孔子为例,他老人家先天所禀之气十分清明,所以做得圣人,但禀得的气又很低很薄,所以生来地位不高,终生也没有做太大的官。至于他的学生颜回禀的气很短,所以早夭。

除了理学家之外,历代名人热衷谈命的还有不少。苏东坡有《东坡志林》,文天祥有《跋彭叔英谈命录》,明朝时刘伯温为《滴天髓》作注,宋濂作《禄命辨》。中国人对命运的兴趣,由此可见一斑。

志之所向,金石为开

然而在曾国华之丧前,曾国藩很少谈论天命。青年时代的曾国藩其实是“人定胜天”主义者,非常推崇意志的力量。他认为人的意志是无所不能的:

“志之所向,金石为开,谁能御之。”

他相信,人的命运主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外力对于蓬勃的向上意志无可奈何。凭借自己的意志力量,可以脱胎换骨成为完人,可以成就内圣外王之业:

“我欲仁,斯仁至矣。我欲为孔孟,则日夜孜孜,唯孔孟之是学,人谁得而御我哉。”“人苟能自立志,则圣贤豪杰何事不可为。”“范、韩可学而至也,马迁、韩愈亦可学而至也,程、朱亦可学而至也。”“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

正是这种观念激励着曾国藩精研理学,刻苦修身。青年时代曾国藩偶有几次谈论命运,都是为了安慰鼓励科举不顺的弟弟们。在得知四弟和六弟都没有考中秀才后,他写信安慰说:

“功名富贵,悉由命定,丝毫不能自主。”

然而他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让弟弟们

“尽其在我,听其在天,万不可稍生妄想”。

对于功名富贵,不必焦虑妄想系心萦怀,而是将全副精力用于进德、修业。所以曾国藩此时的命运观,还是为他的个人奋斗观服务的。

初创湘军时的曾国藩,一无所有,有的只是意志。他相信超人凭借意志,他可以在大清王朝的生死关头,只手挽回社稷、再造乾坤。正是这种唯意志论的信念,支撑他穿越了本不可能穿越的重重艰险,以一介书生,赤地立新,创立起湘军。在湘军连获胜仗之际,曾国藩一度顾盼自得,予智予雄。

“自负本领甚大,可屈可伸,可行可藏,又每见得人家不是”。对自己的主观能动能量相当自负。以为“天下事果能坚忍不懈,总可有志竟成”。

始知畏天命

但是从经历咸丰七年被皇帝罢黜回家的大挫折和咸丰八年曾国华之丧以后,“天命”二字开始出现在曾国藩的词典中:

余自经咸丰八年一番磨炼,始知畏天命、畏人言、畏君父之训诫,始知自己本领平常之至,昔年之倔强,不免客气用事……

咸丰七年居家这一段时间,是曾国藩一生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他以耿耿孤忠,而不见信于皇帝,奋斗数载,功劳至大,却被投闲置冷,自然心不能平。曾国藩原本功名心极重、进取心极盛。得失之念、伎求之心也因此炽于常人。郁愤至极的他得了失眠之病,每日“心中纠缠,时忆往事,愧悔憧扰,不能摆脱”。

命运由大荣瞬间转为大辱,状态由大喜急坠入大悲,使他恍然体悟到人力的无可奈何。极度痛苦之中,他找到了“天命”之说与“黄老之术”作为挽救心理危局的良药。

他再一次翻阅历史。古人形形色色的命运给了他无数的感慨。很多时候,人的努力和收获是不成比例的。命运的不平并不只落在他一个人身上。

历史上,有人“或碌碌而有声,或瑰材而蒙垢,或佳恶同时同位同,而显晦迥别,或覃思孤诣,而终古无人省录,彼各有幸有不幸,于来者何与”?

也就是说,有的人庸碌无才,却获得美名。有的人才华横溢,却受尽屈辱。有的人,一辈子苦心钻研,学有所成,最终成果却被世界埋没。有些人,素质、能力、时代、地位都差不多,但一生命运却迥不相同。

而揆诸自身,更让他体悟到天意的难以捉摸。他的一生有太多想不到。

二十八岁之前,他考秀才考了七次才成功,考进士也落榜两次,可谓命运淹蹇。在前途茫茫之际,他怎么也料想不到从二十八岁起,自己的命运又变得出奇的顺利。

二十八岁那年,他终于考中了进士,不过,仅列三甲第四十二名,本来没什么希望进入翰林院。据说是因为朋友苦劝才勉强参加了朝考。结果,朝考成绩却出奇好,列一等第三名(试卷进呈御览后,又特别提为一等第二名),因此得以入翰林院深造。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这已经是梦想不到之事了。谁又能知道,他在此后的京官生涯中,仅仅靠动动笔头,写写文章,就十年七迁,从道光二十年(1840)得授翰林院检讨,到道光二十九年(1849)升任礼部右侍郎,跃升十级,三十多岁就成了二品大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是他的第二个想不到。

当年的同学里,比他聪明俊秀的不在少数。和自己的朋友比起来,自己也算不上多么杰出。仕途成绩如此出色,难道仅仅是自己的主观奋斗,而没有上天的安排吗?

离开北京后,他又遇到了第三个想不到:在太平军攻入湖南前,他从来没有想到这辈子还会领兵打仗,并且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大一次农民起义战争中另一方的第一主角。

如果说承平时代,一个人的生活按部就班,对命运的主宰力量感受并不强烈的话,大规模的军事战争却往往使人成为命运的信奉者。所谓胜败乃兵家常事,军事战争局面常常大起大落,忽而势如破竹,忽而陷入绝境,忽而又死里逢生。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人们很容易感觉到自己是被冥冥中一种更强大的神秘力量所捉弄。即以曾国藩而论,他在战争中多次自杀,三度写下遗嘱,以为必死无疑,最终却屡屡化险为夷,转败为胜。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八个字在战争中才让人体会得最深。

回顾往事,细究天人,曾国藩恍然发觉,人生不过是一股水流,流到哪里,完全是由地形决定。自己其实不过如一粒豆粒,在命运的簸箕中随机跃动。

天意从来高难问。事实上,那位天上的神秘人物,经常做出一些看起来乖戾无理的决定。人的幸运和不幸,也不是一时一世能看清楚的。古来如李斯、董卓、杨素,智力皆横绝一世,早年飞黄腾达,看起来命运对他们很厚待,结果“而其祸败亦迥乎寻常”。也有一些能力超群锐意进取者,终生不得施展,却幸运地逃过了动乱,得以享尽天年。

“天或反厄之,使之蓄其光采,以昌其后而永其年。”

大彻大悟的他由儒墨而入黄老,由执著事功而进入思考人生与宇宙的关系。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他悟到,人力其实是很弱小的。

古今亿万年无有穷期,人生其间数十寒暑仅须臾耳。……事变万端,美名百途,人生才力之所能办者,不过太仓之一粒耳。

须以相对的观点来看待个人的成败,用更大的维度来判断得失的价值,而不能像以前那样一味执著功名。如果把心胸放大到宇宙世界层面,则人间小小荣辱风波不值一提。

看透了这一点,曾国藩觉得自己的精神境界又提升了一层,定力大大增长:

知天之长而吾所历者短,则遇忧患横逆之来当少忍以待其定;知地之大而吾所居者小,则荣利争夺之境当退让以守其雌;知书籍之多而吾所见者寡,则不敢以一得自喜;知事变之多而吾所办者少,则不敢以功名自矜,而当思贤以共图之。

夫如是,则自私自满之见可惭惭蠲除矣。

似乎是为了奖励曾国藩对“天命”的悟性,上天又一次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扭转了曾国藩的命运:他本以为这次被罢回家,将使他失去建立不世大勋的千载良机。因为此时正当太平军内乱初起,由盛转衰,看起来已经指日可平。没想到大局骤变,太平军势力复张,他又能再度出山,重新主宰战局。这一天旋地转更加坚固了他的天命观。

以天命疏导曾国荃

我们翻阅曾国藩家书,会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曾国藩一生,每于人生道理有所体悟,必汲汲与兄弟们分享。天命说不久也成了他用来安慰疏导曾国荃心理疾病的良药。

皈依天命说后,曾国藩一改过去的急切焦躁,在处理大事时变得从容不迫。他不再认为,王朝的命运可以由他一手左右。他相信,太平天国能不能平,大清王朝还能存在多少年,这些太大尺度的事件,不是某一个人甚至某一个集团能够决定的。在这些大事件背后,有着天时、历史、人心等诸多深层次力量,个人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他所要做的,只是在可能的范围内尽自己的能力而已,而不必杞人忧天,将太多无法承受之重揽到自己肩上。

咸丰十一年,曾国荃围攻安庆,当年四月初三日,曾国藩写信给曾国荃说:

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如此次安庆之围,濠深而墙坚,稳静而不懈,此人力也。至于是否不至以一蚁溃堤,以一蝇玷圭,则天事也。……吾辈但当尽人力之所能为,而天事则听之彼苍而无所容心。

当时曾国荃久攻天京不下,肝气上升,心情焦躁,行将得病。曾国藩写信告诉曾国荃,太平军能不能平,南京攻不攻得下,乃是天地间那神秘的大力量决定的,个人能发挥的空间十分有限。

“金陵之克,亦本朝之大勋,千古之大名,全凭天意主张,岂尽关乎人力?”因此要求曾国荃将能否攻下南京“付诸可必不可必之数,不敢丝毫代天主张”。

曾国藩说,战争之中,人只能全力发挥自己的主动精神,“墙濠之坚,军心之固,严断接济,痛剿援贼,此可以人谋主张者”,但至于“克城之迟速,杀贼之多寡,我军士卒之病否,良将之有无损折”,“此皆由天意主张者”。

他这么说,是唯恐国荃在攻城时失去耐心,不择手段,蛮力强攻,致出危险。他打了这样一个比方,用科举考试来比喻天京之战:

“譬如场屋考试,文有理法才气,诗不错平仄抬头,此人谋主张也。主司之取舍,科名之迟早,此天意之主张也。”

天命难测,个人在天命力量面前,只能老老实实地努力,不可妄图侥幸,鲁莽裂灭:

若恐天意难凭,而必广许神愿,行贿请枪;若恐人谋未臧,而多方设法,或作板绫衣以抄夹带,或蒸高丽参以磨墨,合是皆无识者之所为。弟现急求克城,颇有代天主张之意。愿弟常存畏天之念,而慎静以缓图之,则善耳。

攻下天京后,朝廷打压功臣,有意贬抑曾国荃,气得他大病一场。曾国藩又开导他说:

“汝虽才能,亦须让一半与天。”

意思是湘军攻陷天京,半由人力,半由天命,并非全是你的本领,因此没有什么想不开的。一个人功名达到什么程度,不完全是由自己能决定的。

“吾辈所可勉者,但求尽吾心力之所能及,而不必遽希千古难攀跻之人。”

曾国荃身陷困境之际,曾国藩的日子也不好过。清廷因防他功高震主,不断地敲打他。他用来规劝曾国荃的话,何尝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天命说使曾国藩在宦海风波中能心平气和、沉稳练达,甚至“老奸巨猾”,帮助他成功地处理了功高震主之后的君臣关系。

天事居其半,人事居其半

随着阅历加深和年龄增长,曾国藩谈论天命的语气越来越肯定,或者说,他对天命越来越迷信。

他开始相信人不能胜天。同治五年他写给曾国荃的信中说:

“弟谓命运作主,余所深信。谓自强者,每胜一筹,则余不甚深信。”

他早前认为,对于建功立业来说,“天事居其半,人事居其半”。也就是说,人事与天命各占百分之五十。后来又认为对于事功来说,人力所能起到的作用不过百分之三十。他说:

古来圣哲名儒之所以彪炳宇宙者,无非由于文学事功。然文学则资质居其七分,人力不过三分。事功则运气居其七分,人力不过三分。

以身边的例子为言:

当太平军兴起之初,其他清军将领,比如向荣、张国梁等人,“岂不切齿图功,思得当以报国”,也一心要灭了太平天国,但因为“事会未至,穷天下之力而无如何”。那时太平天国势力正张,“六七伪王者,各挟数十万之众,代兴迭盛,横行一时,而上游沿江千里,亦足转输盗粮”。而湘军后来取胜,与太平天国内乱及后期施政混乱直接相关。“及贼势将衰,诸酋次第僵毙,而广封娭竖,至百余王之多,权分而势益散。长江渐清,贼粮渐匮。厥后楚军围金陵,两载而告克”。

注:娭作xī时,常指嬉戏,亦是古时对妇女的贱称 注:娭作āi时,常用于对老年妇女的尊称

由此曾国藩得出结论说:

非前者果拙而后者果工也;时未可为,则圣哲亦终无成,时可为,则事半而功倍也,皆天也。

回首往事,他越来越认同,人的主观努力能施展的范围其实相当狭窄,环境和时机远比人的努力重要。运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没有那个运气,一个人再挣扎奋斗也无济于事。

对于自己一生功业,他以“运气”总结之:

其初办理团练,略招勇丁以剿土匪,其后四方多故,事会相近,遂有不克中止之势。国家……正值剥极将复之际,不才会逢其适,侥幸有成。湘淮诸公应由布衣徒步以取将相,特借鄙人以发其端。其间离合得失,千变万态,纯关天意,不由人谋。

这其中固有谦词,也有灼见。

不信书、信命运

如果说,直到三七开时为止,曾国藩对命运的总结都不无正面意义。然而,晚年曾国藩对命运的迷信却超越了合理界限,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有时他甚至认为,人就是一个“运气口袋”,一切皆是运气为之。

“人生皆运气为主,七尺之身实以盛运气。”

一个人一生寿命、健康、穷富、贵贱,乃至赌博的输赢、科举的成败、军事的胜负,基本都是由命运主宰的,人力能及者甚少。

“比之博者之大胜,会试之高第,在一时虽若可喜,实则值时命之偶然。”“兵事之成败利钝,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

运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没有那个运气,一个人再挣扎奋斗也无济于事。

“以诸葛之智勇,不能克魏之一城;以范韩之经纶,不能制夏之一隅。”

他迷信到这样的程度,以至于提出“不信书、信命运”这个“离经叛道”的结论。

欧阳兆熊在《水窗春呓·卷上·一生三变》中说:

(曾国藩)尝戏谓予曰:“他日有为吾作墓志者,铭文吾已撰:不信书,信运气;公之言,告万世。”

不信书,代表他不相信任何后天的努力奋斗可以改变既定的命运。而“公之言,告万世”,则说明这是他一生的最后结论,不再更改。

如果我们因为曾国藩的这些话语而嘲笑曾国藩愚昧落后,无疑是不恕不当的。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是人定胜天,是主观能动性。但是细想起来,这也是一种蚍蜉撼树而已。人与天,主观与客观,当然是后者强大于前者。再顽强的意志,也冲不破某种客观限制,任何强人,最后都会发出天命难知的感慨。

这一悲怆的宣告,实际上是曾国藩晚年悲观心理的一种体现。虽然出将入相、封侯开府,但曾国藩晚年的心境常常陷入灰心落寞之中。这既有个人家庭因素,也有对国家前途的悲观。

从自己的亲人身上,他体会到了命运的无常。他的几个女儿,每一个择婿时都是千挑万选,这些女婿多是自己至亲好友之子,其公婆都是修身立品的正人。然而女儿个个命运悲惨。长女纪静之婿袁秉桢放荡凶暴,嫖娼酗酒,且不敬岳父,私取公款。纪静在夫家受尽了冷落,年仅二十九岁就去世了。二女纪耀之婿陈远济幼时十分聪明,长大后却平庸懈怠,了无生气,纪耀郁郁寡欢,终生未育。三女纪琛之婿罗允吉是个花花公子,不务正业,其母又刁悍刻薄。更想不到的是,刚出生一个多月的儿子,在南京被炮声惊吓而死,曾氏目睹伤心不堪。四女纪纯之婿郭刚基人品学问都不错,却又体质羸弱,二十一岁便病死,留下纪纯拖着两个儿子守空房……越到老年,阅历越深,他越动摇了青年时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信念。他因此认定上天在很多时候是不讲道理的,或者说,上天的“道理”超越了人类能理解的尺度。他嘲笑佛家“因果”之说,讥笑那些“朝耕而(图)暮获,一施而(望)十报”之人。

而国家的现状,更让他伤心。他早年立下内圣外王之宏愿,并为此辛苦奋斗了一生。然而在垂暮之年,他猛然发现用尽一生精力换来的“同治中兴”不过是一片虚假繁荣。他遵循圣人之道一丝不苟地苦学苦修,却并没有达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他眼看着神州不断陆沉,自己却无能为力。他以一人之力,无法挽回传统社会积千百年形成的强大颓势。一生的奋斗,最后竟然如拔刀斫水,并不能丝毫影响水之东流。

自诩为“好汉”,“平生倔强”的曾国藩在晚年却失去了当年的豪气。悲观和失望成了他晚年生命的主色调。他经常和身边的幕僚赵烈文谈起清朝的前途,他说:

“京城水泉皆枯,御河断流,朝无君子,人事偾乱,恐非能久之道。”“吾日夜望死,忧见宗社之陨。”

他对晚清朝廷上下一如既往的昏聩混乱、对时世沧桑人心难复深为失望,对自己一生灯蛾扑火式的努力深为失望。

“老年常多悔惧”,“近年焦虑过多,无一日游于坦荡之天”。

在“补救无术,日暮道穷”之际,不免愈加以天命说来排解自己的郁怀。他在日记中写道:

不特富贵功名及身家之顺逆,子孙之旺否,悉由天定,即学问德行之成立与否,亦大半关乎天事,一概淡而忘之,庶此心稍得自在。

勉励年轻人“志之所向,金石为开”

虽然如此深信天命,曾国藩一生却很少当众谈论这个话题。咸丰九年,他在日记中写道:

圣人有所言有所不言:积善余庆,其所言者也;万事由命不由人,其所不言者也。

也就是说,虽然天命决定一切,但是圣人们还是要自欺欺人地提倡人定胜天,告诉别人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他们从来不向世人揭开命运难违的悲惨真相,否则,生命这场游戏,就彻底失去了魅力。比如,孔子虽然深知天命不可违,还是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奋斗精神垂范后世。

咸丰十年,在给幼弟曾贞干的信中,他承认弟弟所悟是对的:

“季弟言‘出色之人断非有心所能做到’,此语确不可易。名位大小,万般由命不由人。特父兄之教家,将帅之训士,不能如此立言耳。”但同时他又提醒道:“季弟天分绝高,见道甚早,可善可爱。然办理营中小事,教训弁勇,仍宜以‘勤’字作主,不宜以‘命’字谕众。”

“以不言者为体,以所言者为用,以不言者存诸心,以所言者勉诸身”,是皈依了天命说之后曾国藩的行事策略。也就是说,以天命说来排解心中的迷惑愤懑,以天人感应说来激励自己和他人继续奋斗。

鉴于这种考虑,曾国藩从不在众人面前谈论天命,即使私下谈论,也总不出亲信僚属的小圈子,并且多在事后。他愈是感到“天命难违”,愈是强调主观意志的作用,甚至达到极端的程度。“志之所向,金石为开”一语,就是他晚年用来勉励年轻人的。

虽然知道事不可为,他仍然为挽回清王朝江河日下的颓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治元年,他就在日记中写道:

“阅王而农所著张子《正蒙》,于尽性知命之旨略有所会。盖尽其所可知者于己性也,听其不可知者于天命也。”“若于性分当尽之事,百倍其功以赴之,而俟命之学则以淡如泊如为宗,庶几其近道乎。”

尽性知命:平生尽人之努力为尽性,而凡是有天定为知命

俟命之学:听天由命

因此晚年的他仍然劳心苦力,片刻不休。他说:

“盛世创业垂统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末世扶危救难之英雄,以心力劳苦为第一义。”

注:创业垂统,把基业留传下去。

曾国荃被任命为浙江巡抚时,他在信中与之相约道:

“吾兄弟报称之道,仍不外‘拚命报国,侧身修行’八字。”

这并非漂亮话,实际上,他一直是这样做的。虽然身患高血压、动脉硬化、下肢浮肿、脚软、疝气、失眠诸症,更因青光眼、白内障导致一目失明,“难于阅读”,“不能多见客,不能多说话”,他却仍然尽职尽责地为国工作,一点也不偷懒。

他的幕僚赵烈文记载的一幕,见证了他督两江时的辛苦劳瘁: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涤师来久谈。迩得微恙,神气殊乏,会客来请主考入闱茶宴仪节,絮絮不已。余云,小事不必亲躬,师曰,吾非专此而习久已成风气,细大不捐,亦无可托之人耳。(赵烈文又劝),师曰,吾以夙死为乐。君言虽切,无以易吾志矣。

以天命为本,风水鬼神报应之说并行不悖

晚年曾国藩的世界观,以天命说为本,而风水鬼神报应之说也并行不悖。他依然相信风水的存在,也相信因风水而得富贵的事实。因为这毕竟是从理学“气本论”原理推论出来的结论,何况还有他另一次“亲身体验”作为证明。

那是发生在祁门县的事。安徽祁门清初中过举人,后来一位江西籍的县令将县城改建在山脚下,从此一百多年没有人中过举。曾国藩驻军祁门时,以县城局促,并无“形胜”,因拆毁城墙。竣工后曾国藩写了四句话:

“拆去西北城,岁岁出科名。东南留一节,富贵永不歇。”

说来奇怪,此后仅甲子(1864)科乡试,祁门县就考中了三个举人,丁卯(1867)科又考中了二人。曾国藩由此更加认为,风水之说绝非无稽之谈。

因此曾国荃担任湖北巡抚同捻军交战屡遭惨败后,曾国藩推测,这也许是由鄂抚衙门不吉利造成的,敦劝曾国荃移居贡院。

但更多时候他更坚信,正如同天命是人不可左右的,能不能得到风水之地也是人不能左右的。换句话说,风水实际上也是天命。好的风水往往都是得自无意之间,上天注定。有意营求,是难于获得明显效果的。孔子的“天命说”和朱子的“风水说”被他用这种方式统一了起来。他说:

世之因地脉而获福荫者,其先必系贫贱之家,无心得之,至富贵成名之后,有心谋地,则难于获福矣。

他举例说:

吾亲友中,如长塘葛氏既富后则谋地,金兰常氏既贵后而谋地,邵阳魏默深既成名后而谋地,将两代改葬扬州,皆未见有福荫。

究其原因,他认为是既然有意求富贵,则

“皆不免以诈力与其间,造物忌巧,有心谋地则不应也”。

所以他后来虽仍未放弃改葬父母的想法,但是已经不再固执于追求富贵功名的念头,而只要求葬地能使先人遗体免受水冲蚁啮等祸,使先人之灵魂能安宁适意而已:

“人力所能谋,只能求免水、蚁、凶煞三事,断不能求富贵利达。明此理,绝此念,然后能寻平稳之地。不明此理,不绝此念,则并平稳者亦不可得。”“须将求富求贵之念消除净尽,但求免水蚁以安先灵,免凶煞以安后嗣而已……以吾所见所闻,凡已发之家,未有寻得大地者。沅弟(曾国荃字沅甫)主持此事,务望将此意拿得稳,把得定,至要至要!”

对风水说的不以为意,从祖母的改葬一事上也体现出来。早年曾国藩虽然说过祖母葬地大吉,万不可动,但后来终于迁到了大界新安冲,与祖父合葬在了一起。

曾国藩也还是相信鬼神的存在,特别是同治元年的一次“神秘体验”,更让他相信某种程度上的天人感应的存在。那是同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晚上,他为阵亡的曾国华写铭旌,忽然闻到一股强烈的檀香味,而询问身边人,并无人焚香:

昨日为季弟写铭旌,自外入室,闻檀香甚烈,意戈什哈等焚之,以致诚敬。及至写毕一问,并无人焚香者,殊为可异。

过了半个月,他在家书中又一次谈起此事,认为这证明“神异之不虚”:

余生平不信鬼神怪异之说,而八年五月三日扶乩,预料九江一军必败,厥后果有三何之变。及昨二十九日写铭旌时,异香满室,余所亲见亲闻,又觉神异之不尽虚妄也。

因此,晚年他继续用鬼神说来解释一些生活现象。他与曾国潢都死了孙子,他认为这是有损阴德的结果:

接沅弟信,知纪渠侄之子元十于六月初四日殇亡,殊为感怆。……念澄弟昔年于骨肉根本之地,尽心尽力,而两年连殇二孙,殊不可解。闻弟近年好帮官司,好罚人出钱,好送人关班房,岂有损于阴德耶?抑闻侄妇有不敬其姑之处,神示之儆耶?

他仍然参与一些“迷信”活动。同治六年,江苏大旱,曾国藩迎神于密室,焚香祈祷,下雨之后复出重金还愿。平日在督署,他晚上经常登上内宅的上房,向天拜祷。

然而,在做这些事时,他的心态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希望“有求必应”,他不过是祭神如神在,尽其责任而已。晚年的他,以“浑”为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相互矛盾的各种说法,皆并存于他的头脑中而不悖,如同十八般武器罗列库中,在需要时随手拈来。因为皈依了“天命”,曾国藩对于“功名富贵及身家之顺逆,子孙之旺否”一概归之于命,不再像以前那样患得患失。在更多的时候,他对“迷信”之说已经不再那么尊重。在许多事情上,在晚年的他看来都无可无不可。

同治元年十二月二十日,正当金陵久攻不下,军营疫疾流行,曾国葆染病身死时,曾国潢在给他的信中说曾国荃的妻子找人算了命,非常担心曾国荃的命运,要求曾国藩放九弟回家:

科四母子益信神,因有看八字者说沅弟明年断不可打仗亲自出队,话语颇不吉利。九娣妇母子苦欲求大伯父另派一人往金陵督兵,求谕沅弟来身边办事云云。弟不深信邪说,想兄亦不谓然。因九娣妇再三苦求,是以附呈。

曾国藩以”甲科鼎盛”四字为子侄辈命小名,科一是曾纪鸿,是曾国藩的次子。科四是曾国荃的长子曾纪瑞

曾国藩得信,甚为恼火,在信尾亲批道:

金陵如何退得?亦无他人可以接手。只好不亲身督队,格外小心耳。八字以理推之,当不可信。若果可信,则天下每年只手得四千三百二十人矣。

咸丰八年之后,他对风水及其他迷信活动的批评开始增多。咸丰十年,曾国藩闻听弟弟曾国潢在家经常做道场后,写信严厉地批评了他:

吾祖星冈公在时,不信医药,不信僧巫,不信地仙。此三者,弟必能一一记忆。今我辈兄弟,亦宜略法此意,以绍家风。今年白玉堂做道场一次,大夫第做道场二次,此外祷祀之事,闻亦常有,是不信僧巫一节,已失家风矣。买地至数千金之多,是不信地仙一节,又与家风相背……地仙僧巫二者,弟向来不甚深信,近日亦不免为习俗所移,以后尚祈卓识坚定,略存祖父家风为要。天下信地信僧之人,曾见有一家不败者乎?

注:绍,继承

由此可见,到这一时期,曾国藩对风水活动已经以批评为主了。

曾国藩晚年多次向兄弟子侄提及祖父的“三不信”,并约为家训:

所欲常常告诫诸弟与子侄者,惟星冈公之“八字三不信”,……三不信曰“药医也,地仙也,僧巫也”。

吾祖父星冈公在时,不信医药,不信僧巫,不信地仙。卓识定志,确乎不可摇夺,实为子孙者所当遵守!

自己寻找葬地的原则

既然相信灵魂暂时不灭,曾国藩对自己未来的葬地,也不能不有所考虑。

曾国藩的老朋友冯树堂自认精通相地之法,在曾国藩去世前一年曾赴南京与曾会面,见曾精气大衰,预感其不久于人世,自告奋勇要求为曾氏选择葬地,曾国藩欣然同意。

回到湖南后,冯树堂四处跋山涉水,经过千挑万选,为他相得湘乡东台山一地。东台山乃湘乡风景名胜地,“东台起凤”乃湘乡八景之一。它“南连华盖,下瞰涟水”,从风水角度来看,确属极佳。为了让曾国藩放心,冯树堂还约了另一个精通风水的朋友,即曾国藩的好友郭嵩焘一同相看了一回,得出结论是“龙、穴、沙、水、向五者,皆可惬心满意”。葬于此地,据说可保家族兴旺,万年不衰。他还精心撰写了《东台山地图说》一册,详细阐明此地的种种优异之处,寄给曾国藩阅看。

出乎人们预料的是,曾国藩断然拒绝了这个选择。详细阅读了《东台山地图说》后,曾国藩发现此地是当地公会所在,按八卦的说法,又恰值县治的巽方,据说这个方向“关(一地之)文风”,早已为众人所瞩目。如果葬在这里,也许可保曾氏一族文风大盛,却可能影响湘乡县别的家族人才继起。

注:巽方,东南方向

故曾国藩在给冯树堂的复信中说:

此地即为公会所在,又为文风所关,邑人必不乐从。即令巨绅应允,而士庶或窃有遗议。

他又解释自己寻找葬地的原则说:

鄙人平日论求地之道,不贵万众指目吉壤之区,不贵阴谋诡计巧取而得,苛于人情万无妨碍,方当营度,否则不为勉强。小地十一处中当有较佳者,容与舍弟商妥定议。〔36〕

这一选择,反映了曾国藩晚年信条:

天道忌巧,谦退不争,不伎不求。

(四)相术

识人之明

曾国藩以“识人之明”闻于史册。郭嵩焘所作墓志铭中说他:

以知人名天下,一见能辨其才之高下,与其人贤否。

清政府对他盖棺定论,有“尤得以人事君之义”一句。曾国藩发现人才之多,影响之大,史上确实无人可与匹敌。左宗棠、胡林翼、李鸿章、郭嵩焘、沈葆桢、丁日昌、杨岳斌、彭玉麟等晚清风云人物,都得到过曾国藩的荐拔。出身曾氏幕府位至巡抚、总督者多达三十余人,这种盛况在中国历史上十分罕见。

以“相术”相人

晚年曾国藩每接见生人,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先不说话,而是盯着客人,从上到下看上几分钟。《清史稿·曾国藩传》载:

国藩为人威重,美须髯,目三角有棱。每对客,注视移时不语,见者悚然。

这种相人方式当然不免使许多被接见者十分不舒服,曾国藩却在这几分钟内对这个人形成了自己的基本判断。据说

“退则记其优劣,无或爽者”。

有大量文字材料证明曾国藩精研相人之术。

《湘乡曾氏文献》中有《同官册》一册,内容是曾国藩接见属员后写下的评语。从这些评语中我们可以看出曾国藩的相学素养。有一些人的身形面相为他所肯定,比如

“唇薄而定,鼻正而长”,“面如条瓜”,“腰劲挺”。这类面相说明这些人“心术正”、“可造就”、“可用”。

另一些人名下面则记有:

“目有浊气”、“横纹入口”、“视下,言闪烁”、“鼻削下锐,面干瘦非福相”等从相法角度来说是恶相的描述,后面评以“心术或坏”、“庸俗”甚至“坏种”等词。

很显然,许多下属仅凭这一面之缘,或者说,仅仅因为自己鼻子和眼睛的形状,就被曾国藩决定了政治前途的穷与通。

除了这本《同官册》,曾国藩研究运用相术的记载还大量见于其日记之中。咸丰八九两年,曾国藩日记中大量记载了他接见部下时的相面结果,随手举出几例:

陈青云……眼圆而动,不甚可靠。

刘湘南……眼黄有神光,鼻梁平沓,口圆有童心,腰挺拔,面英气可爱。

廖世霖……充哨长。鼻梁直,腰身正。在家小贸营生。头发、眉毛有浊气。

熊登武……目有精光,三道分明。鼻准勾而梁方,口有神而纹俗……。三年入罗营,从救江西。

周惠堂……充水营口官。颧骨好,方口好,面有昏浊气,色浮。不甚可靠。

傅裕昆……鼻歪,不可恃,色亦不正。

曾国藩之精通相术,与他的识人之明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自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多数人认为二者是有必然联系的。清末著名学者俞樾就这样说:

湘乡(指曾氏)出入将相,手定东南,勋业之盛,一时无两。尤善相士,其所识拔者,名臣名将,指不胜屈。

春秋以降,相术大兴,历代著名的相人专家层出不穷,比如,汉朝时的许负、王充、王符,唐朝时袁天罡,宋朝时陈抟,明朝时袁珙、袁忠彻。各类相书更是汗牛充栋,像《麻衣相书》《五行相书》《柳庄神相全篇》《平镜宝库》《骨相法》……不一而足。及至明清,相面摊遍及城乡,相面术成为影响中国人生活的一种重要方术。在晚清政治高层人物中,以相术择人甚至成为一种风气。

胡林翼在向曾国藩竭力推荐李鸿章时,理由之一就是李氏的相貌显示他肯定会飞黄腾达:

少荃可治淮上之师,并带去营哨官也。……少荃如评骨法,必大阔,才力又宏远,择福将而使之,亦大勋之助也。大局安危只看丈之放手放胆耳!

胡林翼还给曾国藩的另一位幕友冯卓怀相过面,结果评价很低,说他

“唇不掩齿,非期颐之难致,即谗谤之易集”。

冯卓怀就是曾国藩的朋友冯树堂,此人与曾国藩定交多年,关系深密,最后还是因种种原因终生未得大用。

除了曾国藩的湘军集团,晚清另一些重臣也对相术很有研究,比如荣禄,在《梦蕉亭杂记》中,陈夔龙记载过荣禄和他的一次谈话,内容是谈论肃顺的相貌。荣禄说:

以相法言,肃顺长身玉立,鸢肩,火色,头部长锐下丰,全系火形。五行火形最少,亦最贵。但忌声嘶。肃顺豺声,是以不克善终。

曾国藩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研习相人之术的。阅读相关资料,我们发现,他的相术知识主要来源于历代相术名著。

《湘乡曾氏文献》中有四页纸,是他的相学“札记”,记载了一系列相人原则。比如,

面“色黄黑而润泽者吉,哑白而枯涩者凶”;

“口唇太薄而颤动者靠不住”;“头如山者贵重”(谓头不乱动);

“腰长过人者贵重”;

“视上者傲,视下者诐,侧头旁视者则奸”;

诐,史书中多用形容人品卑劣,阴险狡诈之流。多见于《宋史》,也许是就是因为有宋一代,险诐之徒多如牛毛之故。

“隆准而圆美如珠者贵,准削而歪者人心不正”;

“指甲坚者心计定”;“行路稳重者贵”。

注:诐bì,1.辩论。2.不正 注:隆准,指高鼻梁

曾国藩日记中记人相貌,重点也在观察眼睛有无“精光”或“神光”。

如“目有精光,三道分明”;“眼黄有神光”;“目有精光数道”;“眼有清光”;“眼无神光”。

《照胆经》卷上说:“睛屡转动者,多诈。”曾国藩也通过眼睛判断一个人在关键时刻能不能靠得住。他的评语中常见这样的结论:

“目不妄动,为可靠”;“眼圆而动,不甚可靠”;“目精光而动,……不甚可靠”。

传统相书次重鼻子,认为:

“鼻为中岳,五行属土,……须要端正耸直”;“鼻梁不正,中年受困”;“鼻头斜曲,寿命亦促”。(《相理衡真》卷四)

至于嘴则以方者为贵:

“若口不方者不贵。”(《月波洞中记》卷上)

“口如一撮,孤独贫苦。”(《玉管照神局》卷中)

曾国藩对这些论断也奉为圭臬,日记中屡见:

“鼻梁直”;

“鼻准勾而梁方,口有神而纹俗”;

“鼻歪,不可恃”,“口方鼻正”

“方口好”

“口小,不可恃”

“鼻正眉疏”

除此之外,曾国藩还注意观察对象的腰身及身段,如“腰身正”,“腰挺拔”,“身段稳称”。

这也依据传统相术对人物腰身的判断标准:

“腰者为腹之山,……直而厚者富贵,细而薄者贫苦。”(《太清神鉴》卷五)

“男儿腰细,难主福财。”(《神相全编》卷六〔49〕)

相精神

但是,传统相术确有部分合理内容。因为除了相五官外,它还有“相精神”的传统。相书说:

“有心无相,相随心生,有相无心,相随心灭。”

刘劭在《人物志》中把人的举止概括为“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九项内容,称为“九征”,并说一个人的内心决定了他的外在气睿、质神态:

故心质亮直,其仪劲固;心质休决,其仪进猛;心质平理,其仪安闲。夫仪动成容,各有态度:直容之动,矫矫行行;休容之动,业业跄跄;德容之动,颙颙昂昂。

夫容之动作,发乎心气;心气之征,则声变是也。夫气合成声,声应律吕:有和平之声,有清畅之声,有回衍之声。夫声畅于气,则实存貌色,故:诚仁,必有温柔之色;诚勇,必有矜奋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

因此,心地与资质光亮、直正,其仪容则强劲而稳固;心地与资质美善、果决,其仪容则精进而勇猛;心地与资质平和、顺物,其仪容则安宁而闲逸。仪态变动而形成容色,各自有其仪态气度:直正之仪态变动,其容色勇武出众而健步刚强;美善之仪态变动,其容色强健可畏而步若飞扬;合德之仪态变动,其容色庄严肃穆而令人敬仰。

容色发生变动,由心田之气息引发;心田之气息的征兆,即表现为声音的变化。气息相合而成为声音,其声音与律吕节奏相应和:有和谐平淡之声音,有清新流畅之声音,有迂徐悠长之声音。声音由流畅之气息而形成,则其效果表现于相貌表情。因此,真诚之仁者定然有温和宽容之表情,真诚之勇者定然有慎重奋发之表情,真诚之智者定然有开明通达之表情。

除了对“相五官”做过研究外,曾国藩对于“相精神”、“相气质”、“相行动”更为注重。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是日,意城为我抄陈希夷《心相篇》,因熟玩数过。

《心相篇》是宋初术士陈传的名作。它也是主张从人的行动细节中去推测其性格的:

心者貌之根,审心而善恶自见;行者心之发,观行而祸福可知。出纳不公平,难得儿孙长育;语言多反复,应知心腹无依。消沮闭藏,必是好贪之辈;披肝露胆,决为英杰之人。心和气平,可卜孙荣兼子贵;才偏性执,不遭大祸必奇穷。转眼无情,贫寒夭促;时谈念旧,富贵期颐。重富欺贫,焉可托妻寄子;敬老慈幼,必能裕后光前。轻口出违言,寿元短折;忘恩思小怨,科第难成……

这里面既有“因果报应”的老生长谈,也有大量日常生活积累的宝贵经验,曾国藩自己也有一些相似的结论。比如咸丰八年他再出之前,曾经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端庄厚重是贵相,谦卑含容是贵相。事有归着是富相,心存济物是富相。

“事有归着”,“归着”就是着落,这句意思是说做事情沉稳有着落,有头有尾。 “心存济物”,“济”是“对……有帮助,有益”,这句意思是说心里要关心外物,关心别人、社会、天下,有志向。

这与《心相篇》可谓异曲同工,精神相通。

在日记中,曾国藩还结合自己多年相人之经验,总结出一套独特的看相方法:

“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功名看器宇”、“事业看精神”、“寿夭看指爪”、“风波看脚跟”、“若要看条理,尽在语言中”……

这都是曾国藩注重从精神气质角度去相人的明证。

咸丰九年三月八日的日记中,他又一次总结相人经验:

夜思相人之法,定十二字,六美六恶。美者曰长,黄,昂,紧,稳,称。恶者曰村,昏,屯,动,忿,遯。

“长”是体格魁梧;“黄”是指肤色健康;“昂”是精神奕奕器宇轩昂。“稳”是立得稳,走得稳,坐得稳;“紧”是指其人精神集中,顾虑周到;“称”是均衡性好,为人处世,分寸感好,这六项是“六美”。而村头村脑,昏沉庸暗,懒惰黏滞,是谓“村、昏、屯”。“动”是指心无主宰,浮躁好动;“忿”是不问是非,动辄发怒;“遯”是逃避责任,委过他人,是所谓“六恶”。这又一次说明曾国藩识人,重点不止形状,更在神情。

村头村脑:犹言土头土脑。形容粗俗。《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二回:“这两个老妈子,是总理新代雇来,预备粗使的,村头村脑,不懂规矩。”

因此,我们也许可以推断,曾国藩相术的有效性,主要来自于对精神气概的判断而非具体的五官相貌。

(五)算卦

用算卦来推测吉凶甚至决策

曾国藩请人算过卦。

咸丰八年十一月,因为深陷战争的九弟曾国荃“久无来信”,曾国藩“不胜悬悬”,于十一月十四日

“请李笏生占牙牌数,似尚平安”。

另一次记载是关于军事决策:

请陈雪楼筮卦,筮浙江可保否。得《艮》之彖辞。筮余军是否南渡,得《解》之《师》。筮次青之应否赴浙,得《兑》之复。

他自己也会算卦。每当军事进退两难之际,他常用算卦来推测吉凶。是否派兵,是否移营,全局利钝,都是他卜测的范围。

进退两难,寸心终日纷扰。履次占卦,亦智略不足,故不能审定全局确有定计。

早起郁郁,若无主者,又占二卦。

自占一卦,问江北有兵来南岸否。遇“坎”之“观”,见者以为佳。

夜占卦问左军利钝,卦象不吉,焦灼之至。

因卦象不吉而焦灼之至,可见他对算卦确实是十分相信的。我们这些崇拜曾国藩的后人,可能很少想到,在曾国藩的军事策略背后,居然隐约晃动着“封建迷信”的影子。事实上,曾国藩幕府中,一度专门养着些占卜之士,以至于在他刚刚升任总督,征求朋友幕僚如何施政之建议时,汪梅村建议他“屏术数星卜之士”。

读《易》

从文字记载来看,曾国藩算卦,纯用周易之理。比如,与太平军作战正紧张的时候,他在日记中说:

“念金陵、宁国两处危急,焦灼不可言状。因占二卦:金陵卦,遇否之涣;宁国卦,遇屯之益。”

周易占卦的方式是先占得一卦,再求得一相关的变卦。前者称“遇卦”(即本卦),后者称“之卦”(即变卦)。曾国藩为金陵局面占的卦“遇否之涣”,就是先占得否卦(遇卦),再得涣卦(之卦)。

曾国藩算卦,是他读《易》的副产品。

读《易》本是理学家的本行。理学的宇宙理论,就建立在《易经》的基础之上。世界的本源问题,是任何一个哲学理论无法回避的,然而孔子的平实言谈并没有给企图建立世界模式的程朱等人太多的启示,好在孔子十分推崇的《易经》给了他们以充分发挥想象力的机会。程子和朱子等理学大家通过注《易》,建立起了理学的宇宙原理,即“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万物”,因此《易》可以说是理学体系的奠基石。

作为一个理学家,曾国藩一生对《易经》十分重视,用力至勤。考《曾国藩日记》,曾氏一生,至少五次通读《易经》。这五次分别是:

  1. 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到二十二年十二月。也就是三十岁和三十一岁。
  2. 咸丰十一年正月到二月。五十岁。
  3. 同治五年十月到十二月。五十五岁。
  4. 同治九年十月。五十九岁。
  5. 同治十年二月到三月。六十岁。

由此可见曾国藩对《易》的喜爱,终其一生,至老弥笃。他从这部古老的经典中不但读出了辩证法,读出了大量为人处世的道理,也学会了算卦。

曾国藩的卦算得准不准,日记中没有详细记载。但从他乐此不疲的事实判断,他对此中消息确有吟味。

应该说,《易经》占卦,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迷信,其中也有一点哲学启示在。《易经》认为,宇宙是个相互感应的大系统,系统内的每一事物都与全体相通。世相虽然繁杂,但多不碍感应,体不碍互通。因此《易经》认为,世事并非由神明前定,而是有规律地发展的(就是“道”)。这一规律,虽然混沌难明,但人竭尽全力,还是能探讨得一点消息。

我们当然有充分的理由将曾国藩的“迷信”归入“愚昧”。他一生大量的迷信活动,反映出其思维的局限性和落后性的一面。但同时,在曾国藩与中国神秘文化的关系中,我们也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曾国藩穷尽了他所能接触到的一切精神资源。

曾国藩是浑厚、开阔,无所不包的。实事求是的思维方式,使他的思维保持着流动、敏锐、积极的状态。曾国藩像一只敏锐的雷达,收集分析着他能接收到的一切信息,从中厘取有用的成分。神秘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神秘文化引起他的兴趣,自然在情理之中。当然,与经史子集比起来,神秘文化中的营养的成分少得可怜。但凡事都愿亲身尝试一遍的曾国藩仍然要榨取一过,才能放心。

与其说曾国藩从《易经》、从相术中学到了知识,不如说他读易、读相法、读风水过程中与自己的生命经验偶有所印证而已。《易经》、相法之类对曾国藩来说,只不过是些钩子,用来系挂他自己的人生智慧。有人说,曾国藩从《易经》中学到了“盈虚消息之理”,读出了“一分为二”的观点,读出了谦虚谨慎,读出了自强不息,其实更应该说,他是借《易经》中这些经典名句使自己的生命经验系统化、分明化了而已。如果没有自己一生的复杂历练,曾国藩坐在书斋中读一辈子《易经》,也不会有什么所得。还是曾国藩自己总结得好:

神者,人功与天机相凑泊,如卜筮之有繇辞,如《左传》诸史之有童谣,如佛书之有偈语,其义在于可解与不可解之间。

盈虚消息:古人认为,时运循环,生灭不已,可由盛而衰,也可由衰而盛。

注:繇zhòu辞,卦兆的占词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八、治学

(一)无书不读,无学不窥

中国知识分子的缺点一个是太容易下结论,另一个是太容易听信别人的结论。曾国藩却不是这样。因为“笨”,曾国藩在一切知识面前都十分谦虚,不敢稍有成见,不敢戴有色眼镜去读书。因为“笨”,曾国藩不想省力,不想借用别人的脑子,每本书都要认认真真,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以他一生视野广阔,无书不读,无学不窥。

理学家多有学术洁癖。他们多以诸子之学为邪僻之说,不屑一顾。比如,曾国藩的好朋友罗泽南就坚决排斥佛、老及诸子之学,认为管、晏之学“卑陋”,杨、墨之学“淫邪”,都不利于世道人心,必灭之而后快。

曾国藩却是一个杂家。他一生于书无所不读,尤好诸子之书,且嗜之甚甘。老子的简约博大,庄子的心灵自由,墨子的雄心苦力,法家的坐言立行,都给了他极大的启发。他推崇诸子皆豪杰之士,去孔子并不甚远:

“豪杰之士所见类不甚远。韩氏有言:‘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

除了传统士大夫致力的经史,曾国藩对一般士大夫避之唯恐不及的“案牍之文”也很感兴趣。在曾国藩眼里,无处不是学问。因为怀抱经天纬地之志向,所以他的眼光极为开阔。所谓“案牍之文”,也就是历代“文件汇编”,内容当然枯燥乏味之至。然而曾国藩却认为这其中包含着大量的政治智慧,有志于拯救中国社会,这样的文章不可不读。

曾国藩爱看地图,研究地理。《曾国藩年谱》说曾国藩在工部任侍郎时

“尤究心方舆之学,左图右书,钩较不倦,于山川险要、河漕水利诸大政,详求折中”。他一生考察研究范围极广,认为:“天下之大事宜考究者凡十四宗:曰官制、曰财用、曰盐政、曰漕务、曰钱法、曰冠礼、曰昏礼、曰丧礼、曰祭礼、曰兵制、曰兵法、曰刑律、曰地舆、曰河渠”。

昏礼hūn,指婚娶之礼。古时于黄昏举行,取其阴阳交替有渐之义,故称。古代昏礼有六: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这是他与当时诸多理学之士的明显不同之处。

可以说,除了佛家外,曾国藩对他所能接触到的所有书籍都有涉猎研究。事实上,对于佛家,他也并非没有兴趣。他曾经多次向赵烈文讨教佛理,只是因为兵火连天之中静不下心,没有深入下去。

(二)从生活经验中汲取智慧

除了书本之外,曾国藩还从自身生长的土地中汲取了大量知识。曾国藩虽然是三榜进士出身,却终生对他那个没读过书的祖父敬服不已,在家书中经常引用祖父的话来教育子弟。这位终生没有出过湘乡县的乡下老人确实也有一些来自泥土的不凡见解。他劝弟弟曾国荃在官场上不可逞一时之快时说:

“星冈公教人常言:‘晓得下塘,须要晓得上岸。’又云:‘怕临老打扫脚棍。’……望弟平平和和作一二年,送阿兄上岸后,再行轰轰烈烈做去。至嘱至嘱!”

“怕临老打扫脚棍”意思是“到年纪老了怕的就是敌手给我来一记狠招,让我没有翻盘的机会”。

曾国藩平生凡事算出三步以外,特别是功成之后,能迅速解散湘军,妥善解除了功高震主之忧,就与祖父这种凡事要有长远打算的教导有关。

翻开曾国藩家书,引用湖南乡下俗语以及家乡邻里故事处处可见。

“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产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

可见农村生活经验构成了曾国藩智慧的重要基础。

(三)实事求是的经验主义者

亲自体验,乐于尝试

曾国藩身体禀赋极为一般,特别是眼睛。从道光二十三年起,他留下的文字中越来越多地提到眼疾给他带来的困扰:

“目光昏花”,“濛濛无似”,“目光犹苦涩”,“目光昏花作疼,难于久视”。

为了治眼睛,他尝试过几乎所有方法。他吃过无数中药而不见效,后来又亲自研究中医理论,得出

“大抵胸多抑郁,……中年以后,则肝肾交受其病。若抑郁不畅则伤木,心不上烁则伤水”的结论,说“余今日之目疾及夜不成寐,其由来不外乎此”。

由这个理论出发,他得出了以“平和”二字相勖,治目先治心的治疗思路,结果也无大效。

他从三十六岁时开始使用西洋“增光镜”(老花镜),后来也没有了效果:

“近则虽有镜而无甚裨益。”

后来朋友毛煦初送他一副“墨晶镜”,让他遮在眼上,挡风避光,以求保住“左目一隙之光”,也不见效。

许仙屏又送他一块“中空积水”的玛瑙,让用金刚钻打开,取出其中积水,滴在眼中。

他按别人建议,自己每天早起后将两掌摩擦发热,沾上舌尖的唾液在眼睑上擦八十一下。这些方法都毫无效用。

为了治眼睛,他甚至还试过气功。一个叫马昌明的军官说自己擅长气功,可以用道家内功给他治好眼睛。于是从同治九年八月起,曾国藩天天请他来,

“与余对坐,渠自运气,能移作五脏六腑等”。

每天对坐发功四十五分钟。结果是请这个气功师治了二十一天,“而目光毫无效验”。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尝试。

在这之后,曾国藩说:

“惟目疾难治,近世亦无精于眼科者,不如不治为上策。”

虽然曾国藩的种种尝试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从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出他的试验精神和开放态度。曾国藩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凡事总愿意亲身经历,亲自体验,乐于尝试,勇于尝试,勤于尝试。他不被什么定论先入为主,总是要亲身尝试了,亲眼见到了,才下结论。

苦下身段去事上体察一番

他做事讲究身到、心到、口到、眼到,特别强调要“苦下身段去事上体察一番”。他在谈到人才时说,

“大抵人才约有两种,一种官气较多,一种乡气较多”。官气较多者“遇事但凭书办、家人之口说出,凭文书写出,不能身到、心到、口到、眼到,尤不能苦下身段去事上体察一番”。

这“四到”的说法与他“十八条挺经”遇事“躬自入局,挺膺负责”的总精神是一致的。

脚踏实地的理学家

曾国藩把汉学的宗旨概括为“实事求是”,宋学的宗旨概括为“即物穷理”,认为二者的基本精神同出一源。他在《书学案小识后》中指出:

近世乾嘉之间,诸儒务为浩博。惠定宇、戴东原之流钩研诂训,本河间献王实事求是之旨,薄宋贤为空疏。夫所谓事者,非物乎?是者,非理乎?实事求是,非即朱子所称即物穷理者乎?

据《汉书•河间献王传》,河间献王刘德,景帝第二子,景帝前二年立,在王国中高举儒学,且身体力行,言行举止都遵循儒家的礼仪法度,并推行儒家的仁政,以民为本,“温仁恭俭,笃敬爱下,明知深察,惠于鳏寡”。遭遇秦火之后,六艺经典已经残缺不完,佚散民间,他聘求幽隐,收拾余烬,以重金求购天下遗书,并抄写好的副本给原主,自己留下真本,“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

在中国思想史上,曾国藩把“实事求是”这个原本是考据学的命题第一次变成了哲学认识论的命题。

有了求实一念,人才会从道德制高点上下来,脚踏实地,不激不随。咸丰皇帝即位之初,曾让大家就“用人行政”发表意见,倭仁与曾国藩都上书。倭仁大谈“君子小人之辨”,咸丰倒也不糊涂,批了一个“名虽甚善,而实有难行”。曾国藩写得很具体,认为用人之事“大抵有转移之道,有培养之方,有考察之法,三者不可废一”,咸丰批“剀切明辩,切中情事”。

理学的正面意义在于它会赋予人以面对这个艰难的世界必须具有的刚毅、清洁、坚决、彻底。同时,它也有巨大的“副作用”,比如守旧、固执、清刻、荒陋、脱离实际。

因为“笨拙”,脚踏实地,曾国藩一方面获得了理学修养的巨大益处,另一方面却避免了许多理学家的毛病。曾国藩曾这样直言不讳地批评那些只知高谈阔论,于实际毫无补益的理学人士:

“性理之说愈推愈密,苛责君子愈无容身之地,纵容小人愈得宽然无忌,如虎飞而鲸漏,谈性理者熟视而莫敢谁何,独于一二朴讷之君子攻击惨毒而已。”

正因为自己心怀恕道,食人间烟火,所以他才能对杀人理学做出这样入木三分的评论。

他利用理学者却不为之所惑。他的幕府中有一批道学先生,“然第给以厚糈,不假以事权”。有一次,他的亲信幕僚对这些人有不敬之词,他便直言不讳地告诫他:

此辈皆虚声纯盗之流,言行必不能坦白如一,吾亦知之。然彼所以能猎得厚资者,正赖此虚名耳。今必揭破之,使失其衣食之资,则彼之仇汝,岂寻常睚眦之怨可比,杀身赤族之祸,伏于是矣。盍戢诸!

理学好以道德分善恶,但曾国藩说他看人并不以君子、小人为分,强调他的标准是“晓事”,也就是明白事理。

“不晓事,则挟私固谬秉公亦谬,小人固谬君子亦谬,乡愿固谬狂狷亦谬。”

“天下无一成不变之君子,无一成不变之小人。今日能知人能晓事,则为君子,明日不知人不晓事,即为小人,寅刻公正光明,则为君子,卯刻偏私晻暧,即时为小人”。

有这样的立场,才能以事实与证据为准绳,不轻取人,不轻毁人,独立无惧,确乎不拔。 他说:“故群誉群毁之所在,下走常穆然深念,不敢附和。”

年事渐长,挺身入局之后,他更渐渐看到事物本身的复杂性。他曾痛恨“不黑不白”之风气,强分善恶,但也讽刺自己身上的文人习气:

“强分黑白,遇事激扬者,文人轻薄之习也。不察而效之,动辄区分善恶,品第高下,使优者未必加劝,而劣者几无以自处”。

自我更之,自我创之

理学家往往是保守主义者,但“实事求是”的实践精神,却给了曾国藩突破藩篱、否定古人、开辟新知的勇气。曾国藩说:

研究治国之术,应该以“本朝为主,而历溯前代之沿革本末,衷之以仁义,归之以简易。前世所袭误者,可以自我更之;前世所未及者,可以自我创之。其苟且者,知将来之必敝;其知当者,知将来之必因。所谓虽百世可知也”。

正是因为他不迷信先王之道,而是敢于以“自我更之”、“自我创之”的态度变通其中的“袭误者”、“未及者”,所以他才能成为洋务运动的创始人。在近代中国,推动西学的几件大事都与曾氏有密切关系:创办安庆军械所和江南制造总局、幼童留美、在上海机器局添设翻译局、《几何原本》后九卷的翻译出版,他都是主要决策人。

西学初入中国之际,一般士大夫视如仇敌。以他的好朋友倭仁为首的“理学家”更是仇洋的中坚。曾国藩却坦率地指出倭仁“才薄识短”。在理学大家中,只有曾国藩能以明智的态度认识到向西方学习的必要性,因为他看洋人,同样不戴有色眼镜。当时的士大夫多认为外国人是凶蛮诈狠的蛮夷,因此对他们不必讲诚信,只需讲“羁縻”。曾国藩却主张,要真诚地对待外国人。因为外国人也是人,有着与中国人一样的心理结构。适用于中国人的信条,一定也适于外国人。他说:

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笃者,厚也。敬者,慎也。信,只不说假话耳;然却难。吾辈当从此一字下手,今日说定之话,明日勿因小利害而变。

理学家们在中国礼仪之争中态度尤其激烈,他们无论如何放不下天朝上国的虚骄自大,坚决要求外国人见皇上必须三跪九叩,为此不惜一战。曾国藩却主张与外国平等相处,在对外关系上他就主张舍去虚仪,重视实利:

“其争彼我之虚仪者许之,其夺吾民生计者勿许。”

这个见解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实在是高明之至,在今天仍然有其实际功效。

钱穆的话说得很中肯:

曾国藩)虽极推唐镜海诸人,而能兼采当时汉学家、古文家之长处,以补理学枯槁狭隘之病。其气象之阔大,包蕴之宏丰,更非镜海诸人断断徒为传道、翼道之辩者所及。则涤生之所成就,不仅戡平大难,足以震烁一时,即论学之平正通达,宽宏博实,有清二百余年,固亦少见其匹也。

(四)尚拙

曾国藩确实不算天分多高明,但也是少年成名,雄心很大,这样的心志,往往难以耐住琐屑,做事不能精细如发。他转学朱子:

“立乎大者,如果没有辅以朱子铢积寸累工夫,则下梢全无把握”。

对朱子,胡适有过一个评价,说朱子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

“十五六岁时就研究禅学,中年以后才改邪归正”。

他说的改邪归正,是从追求灵光乍现的绝对智慧,转向“宁详勿略,宁近勿远,宁下勿高,宁拙勿巧”的世俗学问。

这就是胡说的:

“有绝顶聪明而肯作笨功夫的人才有大成就”。

老曾对“笨”字有种言若有憾、实则喜之的看法,“吾辈读书人,大约失之笨拙,即当自安于拙,而以勤补之,以慎出之,不可弄巧卖智,而所误更甚”。 因为“笨拙”,曾国藩是平实的,谦虚的。曾国藩说,

“不说大话,不好虚名,不行架空之事,不谈过高之理,如此可以少正天下浮伪之习”。

他十分瞧不起那些随便评讥古人的轻薄之人。他这样对儿子曾纪泽说:

不可轻率评讥古人,惟堂上乃可判堂下之曲直,惟仲尼乃可等百世之王,惟学问远过于古人乃可评讥古人而等差其高下。今之讲理学者,动好评贬汉唐诸儒而等差之,讲汉学者,又好评贬宋儒而等差之,皆狂妄不知自量之习。

但同时,又是因为“笨拙”,凡事习惯亲身实践,这又使他有资本放言高论,直率地批评古人。

通过大量的实践,他发现,迷信古书的结果常常是错误的: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君子之作事,既征诸古籍,诹诸人言,而又必慎思而明辨之,庶不致冒昧从事耳。

注:诹zōu,商量;咨询。

他举例说,古代那些赫赫有名的兵书,大多是骗人的。以书生从戎之始,曾国藩对中国历代传下来的兵书战策十分推崇,曾经苦读恶补。然而,随着实战经验越来越多,他发现这些古书大多是玄而又玄的骗人东西。

他在给尹耕耘的信中说:

国藩久处兵间,虽薄立功绩,而自问所办者皆极钝之事,于“神速”二字几乎相背,即于古人论兵成法,亦千百中而无什一之合,私心深自愧叹,又因此颇疑古人之书皆装饰成文,而不可以尽信。敝部如塔、罗、李、鲍,外间有文人叙其战绩,已与当时实事迥不相符,窃疑古书亦复尔尔。

他怀疑《史记》中一些战例的真实性:

儒者记兵事以迁为最善,迁史以《淮阴传》为最详,其中如木罂渡河,沙囊壅潍,国藩颇疑其并无是事。今临晋之黄河尚在,果木罂所能渡乎?沙囊堵水,溢漏如故,断不能顷刻成堰,水大则不能忽堵忽决,水小则无损于敌。以物理推之,迁书尚可疑如此,则此外诸史叙述兵事,其与当年实迹相合者盖寡矣。

因此他告诉别人,读《史记》、《汉书》不可太拘泥当真:

太史公称庄子之书皆寓言,吾观子长所为《史记》,寓言亦居十之六七,班氏闳识孤怀不逮子长远甚。

注:孤怀,远大的见解,独特的情操。

一天,曾国藩与幕僚、将领淡论“军中阵法”,发现

“虽同见同闻同局中人,而人人言殊,不足凭信”,遂由悟出史书记载为什么不可信:“古来史传之不足凭信,亦如是矣。”

他认为,司马迁所载尚不足凭,则二十三史中其他作者记载的战争,更是文人之见,不足为信:

廿三史除马、班外,皆文人以意为之,不知甲仗为何物,战阵为何事,浮词伪语,随意编造,断不可信。仆于《通鉴》中之不可信者,皆用笔识出矣。

湘军平江营中有个名叫吴士迈的营官,摘录二十三史中有关战争的记载,编辑成册,打算以此作为治军的根据。曾国藩知道后,立即致函该军统领李元度:

“军事是极质实之事”,“若以编辑二十三史成书为治军之蓝本,则门径已差,难与图功。阁下与之至交,须劝之尽弃故纸,专从事于点名、看操、查墙子诸事也”。

还有一个名叫吴希颜的谋士,建议曾国藩“以古书考核将才,分派正副文武营官”。曾国藩认为“此皆书生之见”,并在批复中指出:

读书之与用兵判若两途。古来名将如前汉之韩信、曹参,后汉之皇甫嵩、朱隽,未闻其著书。戚继光能著书而战功又甚平平。孙武之不能自践其言,则老苏已讥之矣。

表面上看,这似乎与曾氏谦谨为人风格冲突,实际上,他敢于如此放言高论,实在是因为他站得比那些不明世事的文人高,看得比他们远。

与众不同的“笨拙”精神,成就了曾国藩的浑厚、开阔,无所不包。实事求是的思维方式,使他的思维保持着流动、敏锐、积极的状态。他在广大神秘的世界面前是谦卑的,老实的,他不预设什么,也不禁止什么,更不妄断什么,只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他善于从庸常琐碎的现实生活中汲取提炼智慧,善于从他所接触的一切精神资源中探寻有用的东西。他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不是相互冲突,而是相互滋养。因此,他才具有大眼光,大力量,才能成就大事业。

用郭嵩焘的话来解释曾国藩的成功是最恰当的。郭嵩焘在日记中说,有一个朋友问他,为什么湖南这么出人才。他回答说:

“楚人只带三分蠢气,盖孔子所谓其愚不可及。”

柴静在博客中评价说:

可以看到这样的心灵里,没有飞跃,没有灵光乍现、立地顿悟,每一步都是困而求知,而勉而行,但坚锐之感,就像一把刀不假思索深深扎入直没刀柄。

这个路径意味着以中人之姿,人人可为。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七、治军

咸丰二年腊月十七日,离过年只有十三天了,外出的旅人纷纷归家。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却匆匆告别了荷叶,离家远行。

几天前,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谕旨全文是:

前任丁忧侍郎曾国藩籍隶湘乡,于湖南地方人情自必熟悉,著该抚(巡抚)传旨,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伊必尽力,不负委任。

曾国藩从此墨绖从戎,从咸丰二年底算起,到同治三年六月天京陷落,在与太平军作战中度过了十一年半的戎马生涯。

(一)厚饷原则

曾国藩认为,绿营和八旗已不堪战,要挽救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动手,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所以,抵达长沙后的第二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国藩就复奏,要在长沙“立一大团”,参照“前人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训练一支新的军队。这就是湘军的缘起。

曾国藩深知薄俸制是绿营八旗风气败坏的源头。要保证新军有良好的作风,就要对士兵实行厚饷原则。

湘军陆军正勇每月口粮四两二钱,较绿营马兵口粮多一倍,战兵口粮多三倍,守兵多四倍,除个人生活外,还可以补助家庭。

这种较高的军饷标准,使湘军士兵多能专心操防,一洗旧军队专意经商的积习。这为湘军的战斗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对于军官,曾国藩更采用高薪养廉政策。曾国藩奏告朝廷:

“臣初定湘军湘营饷项,稍示优裕,原冀月有赢余,以养将领之廉,以作军士之气。”

因此湘军军官的收入,较绿营更为优胜。下表为《绿营军官的年收入》

湘军陆营饷章规定:

营官月给薪水银五十两,不扣建。又月给办公费银一百五十两,不扣建,凡帮办及管账目军装、书记、医生、工匠薪粮,并置旗帜号补各费在内,听营官酌用。哨官每员日给银三钱。哨长每日给银二钱。……

也就是说,湘军规定,陆师营官每月薪水银五十两,办公银一百五十两。实际的办公经费开支每月大约在五十两内外。所以营官每月纯收入可达一百五十两上下,这种收入在当时的物价水平下是一个很高的数字。

与下表《绿营营官的薪俸和养廉等收入》相比较,湘军一个营官的月银,相当于绿营参将月银的两倍半,为守备的月银六倍。

在这样高的薪酬水平下,湘军军官不用刻意贪污,即可发家。曾国藩就说:

“章程本过于丰厚,故营官无人不发财。闻周凤山家已成素封矣,其余积资置产者甚多。”

注:素封指无官爵封邑而富比封君的人。

李续宾是湘军中的清廉之将,带兵六年,积金数万两。三河之战中战死后,曾国藩上奏说:

李续宾统营既多,历年已久,节省赢余及廉俸至数万金。

(二)严于律己

对军饷拥有绝对的支配权

湘军是朝廷编外部队,军饷主要来源靠“自筹”,自己想办法解决。清代军费报销制度原本非常严格,但国家既然无力供给军费,靠将领自筹,自然不好意思苛求,只能在财政上彻底放手。因此湘军的所有大的收入、支出,都由曾国藩一人负总责,对军饷拥有绝对的支配权。湘军虽然设有粮台,也就是总后勤部,但项款如何发放,发放多少,何时发放,以及各军各部间的分配比例皆由曾国藩一人决定,粮台委员不过奉命行事而已。他在奏报咸丰三年九月至同治三年六月镇压太平军期间自己对军费开支的独立掌控权时说:

“臣查向来军营放款缓急、多少,粮台委员得以主持其事。臣则十余年来无论支发何款,无不亲自裁度。”“同治二三年间统军至十余万人,欠饷至十五六个月,从未有兵勇向粮台索饷滋闹者。一由于粮台之银随到随发,从无存留;一由于发饷之际,概由微臣斟酌,不与委员相干。因是,差免于浮冒之弊而即以取信于将士之心。”

从以上汇报可见曾国藩在财政上的集权程度。

为减少麻烦,曾国藩还有意不向中央户部汇报各地军费收支的真实情况,他在湖北督师时就曾这样指示江西巡抚毓科:

该省“银项应奏应题者,须倍加慎重,以少奏为是。或挈列敝衔先行寄稿函商定妥,再行拜发,或称江浙向以全力供给向帅、和帅大营,今江西以全力供应曾某大营云云,可少免于大司农之驳诘”。

由此也可见曾国藩的财权独立程度。

以身作则,不以军饷自肥

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到同治七年战事基本结束,曾国藩先后报销军费在三千五百万两左右。在此过程中,曾国藩完全可以上下其手,大笔纳入自己的腰包。如果曾国藩稍有贪念,则十多年军旅生涯,积累百万资财实在是太轻松的事。

但曾国藩却没有因此而发财致富。虽然可以支配的金钱如沙如海,他寄回家里的钱,却比以前当京官时还要少了。

带兵之后他第一次寄钱回家,是在咸丰四年十一月,那时已经是他离家将近两年,练兵有成,先后取得武昌和田家镇大捷。咸丰四年十一月初七日,曾国藩在家信中汇报完战况之后说:

兹由魏荫亭亲家还乡之便,付去银一百两,为家中卒岁之资,以三分计之,新屋人多,取其二以供用,老屋人少,取其一以供用,外五十两一封,以送亲族各家,即往年在京寄回之旧例也,以后我家光景略好,此项断不可缺,家中却不可过于宽裕;因处乱世,愈穷愈好。

咸丰五年一年,他没有寄钱回家。

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他在江西寄信给诸弟说:

余往年在京,曾寄银回家,每年或百金或二百金不等。一以奉堂上之甘旨,一以济族戚之穷乏。自行军以来,仅甲寅冬寄百五十金。今年三月,澄弟在省城李家兑用二百金,此际实不能再寄。盖凡带勇之人,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不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

今年江西艰困异常,省中官员有穷窘而不能自存者,即抚藩各衙门亦不能寄银赡家,余何敢妄取丝毫!兹寄银三十两,以二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十两奉叔父大人含饴之佐。此外,家用及亲族常例概不能寄。

综合以上几信,我们可以判断,曾国藩从军之后,每年寄回家中的银两,大略在一百两之数,还不及他清苦的京官时期。

之所以如此,一是为了恪守“不靠当官发财”的誓言。出山时,曾国藩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军队这个贪污之薮对自己的考验。在《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中他信誓旦旦地说:

“国藩奉命以来,日夜悚惕,自度才能浅薄,不足谋事。惟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君父,即借以号召吾乡之豪杰。”

既然对家乡父老发下了“不要钱”的誓言,曾国藩自然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样,从军不久,就大笔寄钱回家,折损清名,贻人口实。曾国藩在家信中也是这样坦承的:

“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

第二个原因是曾国藩深知廉洁对战斗力之重要。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向,才能组织起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队伍。

因此,在以身作则的同时,他对军中廉政建议抓得很紧。他反复告诫军官们说:

“欲服军心,必须尚廉介。”

他对下属们反复申说:

“为将之道,谋勇不可强几,‘廉明’二字则可学而几也。弁勇之于本营将领,他事尚不深求,惟银钱之洁否,保举之当否,则众目眈眈,以此相伺;众口啧啧,以此相讥。惟自处于廉,公私出入款项,使阖营共见共闻,清洁之行,已早有以服弁勇之心。”

“兵勇心目之中专从银钱上著意,如营官于银钱上不苟,则兵勇畏而且服;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不特扣减口粮、截旷而后议之也。”

国家统计的军饷,是足员足月的全额。但一年当中,军队常有兵员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补充。新旧兵员不可能当天衔接,这中间会有空缺。空缺时的饷银就节省下来,叫做“截旷”。

国家计饷,都按每月30天算,农历小月只有29天,省下的一天军饷扣下来,叫做“扣建”。

湘军建立之初,曾国藩对各营开支细项皆要逐项审查,后期因事务繁杂,军队扩充太快难以做到,但一旦发现贪污中饱私囊的行为必严惩不贷,从不姑息。副将杨复成、彭得胜因克扣军饷,曾国藩上奏朝廷“正法”处之。

曾国藩的湘军风气,因此与众不同。曾国藩以身作则,带出了一大批廉将。胡林翼就说,湘军主要将领都颇有操守:

“涤师清节冠时,凡湘人如罗山、迪庵、厚庵、璞山、荫渠均不以军饷自肥。”

他又说,不光高级军官如此,即使中层和底层小军官,也都保持着正派作风,这正是湘军战斗力的源泉:

“楚军之地皖北者,如公(李续宜),如厚庵,雪芹,固不待言,天下之人均信之,且深信之矣。即近日小统,如成,如梁,如萧,如吴,如余,均非贪士,勇额不虚,临事亦不怯。如此正派风气,天下之贼何患不平,饷又何患不集哉。”

除了胡林翼这封信外,关于湘军将领的清廉作风,还有许多资料可为证明。

李续宾兄弟“皆以清洁自矢,廉俸薪资,悉供军用,家无长物,环堵萧然”。

费行简在《近代名人小传》中记载杨岳斌“仁厚敦笃,寡言语,治水师十余年,……既归,家仅中产,怡然奉亲。初起末弁,晚渐通文学,能诗。江宁捷后还乡口号曰:‘藉问归来何所有,半帆明月半帆风。’时诸将多拥厚资归,盖以此自明也”。

彭玉麟更以“三不要”广为人知:不要官、不要财、不要命。他一生辞官六次,自奉甚俭,平日布衣蔬食,把本来应该纳入私囊的银两大笔捐出,用于公用及慈善事业。现在衡阳城内的船山书院就是他一手捐建的。

(三)对部下诸将敛财态度的转变

宽严相济

领兵之初,曾国藩对军中用钱看得很紧,不但自己分文不取,也严格禁止部下获得灰色收入。而咸丰八年,再出山后,则开始对部下宽之以“名利”,在金钱上手笔松了很多。

他写信教导其弟曾国荃如何驾驭太平军降将李世忠时说:

此辈暴戾险诈,最难习驯驭……吾辈待之之法,有应宽者二,有应严者二。应宽者:一则银钱慷慨大方,绝不计较。当充裕时,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当穷窘时,则解囊分润,自甘困苦。

他以前对战争的抢劫查得很严,而再出山后,对于抢劫所得,他通常“概置不问”,采取宽容态度。湘军攻下南京后,城中财物抢劫一空,竟无一银交与朝廷。曾国荃主张“按民勒缴”,曾国藩不同意,认为这样会

“徒损政体而失士心”,主张各得所获,“以怜其贫而奖其功”。

诸将皆富,大帅独贫

  1. 吃空额

    湘军早期军纪之严明,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但咸丰八年之后,违纪现象开始增多。咸丰八年,湘军在江西因纪律败坏,激起民愤,竟然被民众暗中杀死百多人。及至后期,湘军整体上开始趋向腐败,绿营中那些致命的恶习,比如“吃空额”、克扣士兵等也开始在湘军中出现了。

    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卷四》说:“大都带勇专为牟利。其虚籍克饷,智计百出,视绿营又加厉焉。”

    鲍超军队在湘军中纪律最差,吃空饷也最突出。同治元年,鲍超军万余人,病故伤亡逃走共减员四千余,总数三分之一,但仍千方百计领取全饷。曾国藩对鲍超的伎俩看得很清楚,说鲍超霆军军饷

    “积欠本已不少,而该营哨每于发饷之时,借划边米价为名,又复多方克扣”。左宗棠也说鲍“位尊金多,自为之念重”。

    这种现象在湘军中并非鲍超一家。左宗棠曾经函告曾国藩:

    朱品隆、唐义训两军,“人数实不足额,仅止半成有零”。左又自承:“蔽部亦间有此弊,现在撤革二营官,拏治一幕友矣。”

    曾国藩对这种情况心知肚明,却表示难以处理:

    “亦有所闻,欲求一破除情面之人前往点名,殊不可得。近日各营弊端甚多,不仅缺额一事。鄂中积习更有甚于此间者。若军务不速完竣,正不知迁流之何极耳。”

    曾国藩的这种态度,证明当时的湘军确已腐败到了相当的程度。

  2. 灰色收入 除曾国藩之外,湘军中最清廉的高级将领,当属彭玉麟了。从他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湘军高级将领如果想发财,会多么易如反掌。

    《彭玉麟集》之第四十四、四十五页,有《赋性》二首。其中有

    “污吏贪官仇欲杀,贤人君子敬如神”及“眼孔着高看义利,分明黑白好安身”之句。

    诗下自注说:

    军务告竣,除已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下余应归私囊银近六十万,悉留协济长江,不敢携分厘以贻害子孙,咨明六省督抚在案。

    也就是说,打完仗后,除了已经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剩余可以归入私囊的白银近六十万两。他把这笔钱全部留作公用,没有带回一分。

    那么,他这六十万来源于哪里呢?查《彭玉麟集》下册,有以下一段:

    公在军垂二十年,初时军饷奇绌,公商于盐政,捆盐自卖,以供一军之饷。至是,军饷有额支实款。公以所领盐票,犒诸将之有功者,而历年存盐银无虑六十万,咨明两湖两江各督抚,发南北两盐道生息,存为长江水师公费,且以备外患,一无所私。公疏言,臣以寒士来,愿以寒士归。

    也就是说,因为军饷没有来源,清政府允许彭玉麟部“以盐抵饷”,以食盐专卖权充军饷,通过贩卖此项权利,积累了六十万存银。从诗中的自注可以看出,按当时人的观点,这笔钱他是可以自由取用,纳诸私囊的。湘军军官的灰色收入空间之大由此可见。其他湘军军官的发财之道,可以推知一二。

  3. 人人发家致富

    丰厚的薪俸,再加上巨大的灰色空间,使湘军将领,不论清廉与否,都迅速发家致富。

    “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水面连大舟,四出营利,而士卒恒半菽不饱,人心思乱。”

    征战十余年后,湘军将领

    “人人足于财,十万以上货殆百数,当领未发之饷辄公输县官,计银动数十万”。

    就是说有十万家产的可达一百人之多,许多人的欠饷后来捐给国家,动辄几十万两。

    天京城破之后,大批湘军将领荣归故里,长沙城内顿时“甲等峥嵘”、“簪缨叠起”,新增“宫保第”十三家之多。

    湘乡一县更是翻天覆地。许多湘乡将领纷纷回乡置田建庄。除了曾国荃外,黄田乡章合才,官至提督,在白田一带置田六千余亩。同治三年至光绪三年,建成一百零八间和九十四间的庄园各一栋。横洲乡陈湜将金银财物船运至家,置田数千亩,人称“陈百万”。湘潭的郭松林,因战功被封一等轻车都尉,“出军中获资,置田宅值十余万。”

    湖南风俗原本淳朴,耕农之余,游闲甚少。然自军功绅士成批涌现之后,长沙府县之人则

    “衣必绮罗,出必舆马,宴客必珍味,居处必雕几。故近市镇而拥素封者间亦有之”。湘潭“及寇平,诸将拥资还,博戏倡优相高以侈糜。尝一度输银至巨万,明日举典商部帖尝之,传以为豪”。

    湖南士子杨恩寿在其日记中记载过的一件旅途逸事也说明了这一现象:

    舟子湘乡人矣,昨夜高仆与之谈乡曲事。渠盛夸湘乡之以军功得显秩者以千计,并言:某公由负贩起,今则买田万顷矣!某公由厮养起,今则买田万顷矣。科甲某公连岁买田不下十万,近犹出重价以购。

    按这个逻辑,曾国藩应该成为湖南最大的富翁了吧?并非如此。上述引用的日记中接下来说:

    “高仆曰:‘之数人者,皆拔自曾中堂乎?’则应曰,诺。高仆曰,然则中堂之田,不更不可以坵亩计乎?舟子骤然改容曰,子失言。子不知中堂固清官乎?依然祖遗之业四百石也。”

    由湘军起家的这一批新绅士中,只有曾国藩一人保持了旧乡绅的道德脸面。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六、治家

(一)鲤鱼跃龙门

湘乡曾氏一族社会地位很低,明清两朝五百年来没有出过一个秀才。曾国藩在《大界墓表》中说,“吾曾氏家世微薄,自明以来,无以学业发名者”。祖父曾玉屏为曾氏家族作的最重大贡献则是高瞻远瞩地下决心供孩子读书。小地主家庭的经济条件对曾国藩的成长至关重要,因为这给他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教育环境。他在祖父和父亲的督促下埋头苦读,终于,道光十八年春,二十七岁的曾国藩成为湘乡曾氏数百年来的首名进士。在随后的朝考中发挥出色,列第一等第三名,道光皇帝亲自拔置第二名,授翰林院庶吉士。

自捷报传到白杨坪那一刻起,湘乡曾家的居家气象立刻变了。上等的木器家具运进了原本简陋的农居,祖父曾玉屏和父亲曾麟书出门应酬时也坐上了轿子。曾家日常生活虽然不常大鱼大肉,但宴客时已经能上“海菜”了。

是什么使曾家一下子翻天覆地呢?虽然中了进士,步入仕途,但并不是马上就大笔收入。而且,清代的翰林官员工资十分低微,曾家人很快发现曾国藩的年俸甚至不够他在北京的日常生活开销。那么,曾家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当然是借来的。曾国藩成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工资十分有限,但“边际效应”却相当大。一个人一旦入仕,就成了一只极具投资价值的潜力股。新科进士翰林公,前途实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济也是个知县;混得好的,部堂总督大学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捷报传出,前来攀附者立刻络绎不绝。在曾国藩点翰林之前,曾家尽力巴结,也没认识几个衙门里的胥吏。点了翰林之后,湘乡县令马上坐着八抬大轿,前来曾家拜访,和曾国藩称兄道弟,把手言欢。曾麟书被知府和知县尊称为“老太爷”,内心得意非常。

正如《儒林外史》所描写的,范进在未中举前,借碗米都借不到,中举当天,他岳父就拿着数千钱赶来,邻居们也送米的送米、送肉的送肉,让他顺利地打发了报喜的“报子”。在那之后,更“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与此类似,社会地位的上升,使曾家的筹资能力大为提高,收入管道与以前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支撑曾家经济地位急遽上升的途径有三:一是接受馈赠,二是借贷,三是通过调节民间纠纷获得报酬。

新科翰林的拜客生涯

点了翰林之后,曾国藩于道光十八年年底请假回家,在老家逍逍遥遥“把戏”(玩耍之意)了一年。这是新科进士的惯例,目的有三,一是衣锦还乡,光宗耀祖。他遍拜各地曾氏宗祠,还重修了族谱,以记载曾氏家族五百年来的最大光荣。二是充分休息,以报偿自己十年寒窗的辛苦。日记中甚至有“昨夜打牌未睡”等记载。三则是要四处拜客借钱,为将来进京当官筹集“资本”。

当京官还需要“资本”吗?当然。清代官僚制度和今天有很大不同。首先,传统时代交通不便,进京当官,需要雇车雇马,花掉一笔很大的路费。一般来说,要一二百两。这笔钱国家不给报销。其次,翰林等官员工资很低,而清政府不但不提供住房和公车,不报销公款吃喝,甚至连官服都要官员们自己购置。既然身为帝国官员,自然需要较为体面的住房,体面的服装,直至体面的仆人。而且,官员生活中与同僚们应酬极多,经常需要请客随礼,这笔花用也十分巨大。

所以当京官之初,是一件赔钱的买卖。甚至有人中进士后因为家中没钱,没法进京当官。“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中进士后钦点刑部主事,就因为家境贫困,无力支持当京官的花销,一度不想就任。后来还是族叔刘举臣每年接济他二百两,才勉强做了十年京官。

所以曾国藩这次回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筹资”,而筹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拜客”。

传统时代,一个人进学、中举、中进士后,照例要四处拜客。

自道光十八年年底抵家,到道光十九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家乡待了二百九十六天,这其间他外出连续拜客四次,共计一百九十八天。也就是说,居乡近一年间的十分之七都用于拜客了。他的足迹遍及湘乡、宁乡、衡阳、清泉、来阳、永兴、邵阳、武冈、新化、安化等十县州。

所拜的对象是以下四类:

  1. 一类当然是自己的亲戚故旧。
  2. 二类是族谱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累世没有来往的。
  3. 三是非亲非故的各县官员和著名乡绅。
  4. 四是在外县经商的湘乡籍的老板们。

其目的:

  1. 一是向亲朋好友通报喜讯
  2. 二是与上层社会的达官贵人们建立起社交关系
  3. 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则是借此收受贺礼,收敛钱财。这是当时社会之通习。

曾国藩拜客过程中所收的钱财名目繁多,大致有贺礼钱、人情钱、轿钱、发卷钱、贽仪、题主钱等。一般来讲,送钱多少,要根据双方关系亲疏、施与方的地位和财力、双方过去的人情往来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授受双方心中是有一定默契的。多的可达数十两,少的可能只有“羊毫笔二支,印色一合”。然而有时双方并非心有灵犀,不愉快就不可避免。有的地方对新科进士大表欢迎,引导他去拜祭扫墓,请他书写对联,但提到贺礼,却不痛不快,导致曾国藩十分恼怒。比如他四月到达松陂曾氏家祠后,祠堂经管人又请他写字,又请他扫墓,折腾他好久,过后却提出手中无钱,贺仪须等到八月时再送,曾国藩当时勃然大怒,严厉训斥了他们一顿。四月初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记道:

“是日,松陂祠未具贺仪。又前年父亲至此祠送匾,伊言当送钱来家贺,后食言。今又言贺仪待八月送。又前日要余扫墓,情理不顺,余盛气折之,祠内人甚愧畏。”

四月十二日记载,曾国藩的雷霆之怒使得松陂管祠人十分害怕,请人说情给曾国藩赔了不是,还送了一部分钱。

“松陂请人说情,送押钱六十四千。”

为了让大家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估算一下清代一两白银值今天多少钱。因大米的价格最能体现白银等货币的购买力水平,所以我们就借由米价来换算一下。吴慧先生所著《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认为明清时代一石米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五十三到一百五十五市斤。因此我们取一石为一百五十四市斤。道光八年,苏松米价每石一点五四两。也就是说,每斤值银零点零一两,而今天普通大米零售价每斤二元左右,批发价约一点八元。如果以此为基准,则今天的一元八角钱相当于清道光年间的零点零一两白银,那么当时一两银子就是值现在一百八十元人民币。

以此衡量,曾国藩拜客收入的一千四百八十九两白银,合今天人民币二十六万八千零二十元。堪称巨款。

除了在家乡“把戏”时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国藩北上入都为官时沿途拜客收入也相当不菲。

结束在家的休整后,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曾国藩从家乡出发,经湖北、河南北上至京。一路上他的相当一部分精力花在与各地官员相往还上,上至省长(巡抚),下至县令,乃至学官,他都拜到。比如十二月初七日日记载:

至岳州,访府学(指府学教授)成忍斋同年。又会萧汉溪学使(指学政)。晤李邵青于成忍斋署中,畅谈甚欢。

十二月十二日的日记只有一行:

着人往武昌,打探在省各官。

打探的目的当然是准备拜见。见官拜官,见店入店,从各地官员和“乡亲店”主手中又获得了一笔不小的收入。多年之后,曾氏在家信中回忆起这段经历,显得颇为后悔:

我自从己亥年(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戏,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万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满其欲……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益,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

这是后来的悔悟,当时困窘中的曾国藩面对这些馈赠,似乎并无犹豫。因为当时经济条件决定,曾国藩不可能不遵此陋习。这么多银两,作为将来京官生活的预备也仍然不甚充足,所以曾国藩还主动向他人借钱。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记中说,

“向大启借钱为进京路费,大启已诺”。

干预地方公事

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都知道,曾国藩为官之后,写给父亲和弟弟的信中,经常讽谏他们洁身自好,不要插手地方事务。苦口婆心,反复申辩。比如他说:

“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

给人的印象是他向来谨言慎行。其实这是他后来的认识,道光十九年里,这样的事他自己也颇做了几件。

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当别人的一处田地。典当到手,旧佃户彭简贤却阻挠新佃户下地耕种。经人劝解,旧佃户仍然“强悍不服”。这种情况下,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发挥作用了。二月二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

他“辰后(八点钟)带(彭简贤)上永丰分司处法禁(给以刑法处罚)”。

带人将那个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到了有关部门。

几天后的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提到,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托他到县衙告状。他熟门熟路地告诉朱尧阶,说此刻县令正主持“县考”考试,不太方便,且等考试后再告。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开始“判断乡曲”,调节地方纠纷了。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五月十七日日记记载,曾氏一族与伍姓一族发生纠纷,“彼此殴伤”。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大怒:

“是夜又作书让(责备)宋公也”。

绅士在中国基层社会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以至于费孝通称中国为“士绅社会”。曾国藩的此类举动在当时并不招物议,盖因乡绅的一个重要社会作用就是“判断乡曲”。一般情况下,地方官视民间普通纠纷为细微之事,不愿意为此开堂审案。县令收到这类诉状和禀呈后,通常会写上简短的批词,批付地方,促使双方调解。

“如果这样的庭外调解成功了,县令几乎没有例外地会认可调解结果,因为对他来说,那样的结果要比任何法庭裁决来得理想。”“在告到法庭的所有‘细事’案件中,可能有百分之四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解决。”

在这类调解中,乡绅通常都是主角。当然,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时候不是无偿的。一般来说,调解成功后会获得相当丰厚的酬谢。事实上,“干预公事”是乡绅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张仲礼在《中国绅士的收入》一书中说:

“有些绅士以裁断纷争和调解诉讼案件为业,从而获得固定的收入。”“这种绅士出现来排难解纷的事例在宗谱和方志中比比皆是,致使人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绅士要比知县裁断更多的纠纷。”

当然,这种情况下也难免产生如雍正帝所说的(绅衿)

“或出入官署,包揽词讼,或武断乡曲,欺压平民,或违抗钱粮,藐视国法,或代民纳课,私润身家。种种卑污下贱之事,难以悉数”。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入京为官以前的曾国藩,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庸鄙的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不同。湖南乡下长大的他,想的只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好友刘蓉说他当时“锐意功名”,他自己也说当时最大的心事不过是“急于科举”。其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习。如果不是经过日后的一番脱胎换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场一名和光同尘的庸员而已。

(二)窘迫京官

没沾到外甥一点光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国藩到达北京。在翰林院“散馆考试”中,他考中二等第十九名,授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他官运极顺,在道光二十三年的“翰林大考”中,又因成绩突出,连升四级,由从七品授任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

虽然仕途如此顺利,但曾国藩翰林生涯的经济状况始终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窘”。

一个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另一件证据更有说服力。

曾国藩为人重于感情,对亲戚关系十分重视,稍有余力,必加周济。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国藩进京为官前,曾专门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

“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

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长沙,临别握着曾国藩的手说:

“明年我亲自送外甥媳妇(曾国藩的妻子)去北京。”

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国藩享两天福。曾国藩说:

“京城苦,舅勿来。”南五舅说:“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当官的地方待两天。”说话间已经泣下。

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予厚望,认为天子脚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们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国藩当官已经好几年,却没有余力周济他们。五年后江永燕贫病而死,没沾到外甥一点光。大舅也依然没有房住,南五舅也没能到北京享福。

穷翰林

  1. 日常支出

    翰林为国家储材之地,地位清要,然而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以至于被人称为“穷翰林”。在清代俸禄体系中,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两。乾隆皇帝体恤京官不容易,规定从乾隆元年起,京员例支双俸,也就是开双份工资。加上四十五两“双俸”,不过为九十两。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这就是他的全部收入来源。以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计算,数项相加,不过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

    注:斛,1.旧量器,方形,口小,底大,容量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那么京官们一年要花多少钱呢?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为京官们算账说:

    “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

    也就是说,普通京官,一年财政赤字通常近二百两之谱。所以做京官确实是一件极为赔钱的买卖。因此我们也更明白,为什么曾国藩要那么不辞辛苦地拜客,甚至连各地卦店都要拜到。

    那么翰林曾国藩的生活质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让我们从衣食住行几项来观察一下曾国藩的支出情况。因为《湘乡曾氏文献》中存有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账簿,所以我们以道光二十一年为观察重点。

    曾国藩在京期间的一个主要支出项目为房租。身为朝廷命官,住宅须配得上官制威仪,因此自然不能蜗居斗室。所以京官们虽然穷困潦倒,却多租住大宅,讲求宽敞气派。稍晚于曾国藩的李慈铭在京官期间,租居位保安寺街故闽浙总督旧邸,有屋二十余楹,有轩有圃,花木葱郁。这是当时京官的常态。

    另一项最重大的花费就是社交应酬。京官的生活,几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圈子里的人。清人李慈铭的日记中载,自己一年支付各个酒店的饭钱就达百余两,而据他自己说,因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并不算大。

    曾国藩生性喜交游,也有意识地将结交朋友作为在士林中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途径之一。因为用于社交的时间太多,甚至导致曾国藩在日记中做过严厉的自我批评。他在交往上所花的精力和金钱由此可以想见。

    我们根据《湘乡曾氏文献》中道光二十一年的数据,对曾国藩这一年社交花费进行一个不完全的统计:

    1. 正月,团拜分赀二千文。黄矩卿赀分二千五百文。
    2. 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分一千文。
    3. 三月,吴子宾处寿礼一两。湖广会馆公请乔见斋,分赀二千五百文。请吴世伯朱世兄,分赀一千文。
    4. 四月,穆中堂、卓中堂两处祝敬,各一两八钱八厘。致其它处节敬、寿敬、门包共十一两九钱四分。某朋友寿分一千文,朱世兄嫁妹随礼及送卓中堂寿屏共二千四百文。
    5. 五月,陈霖生去世,奠分二十两。另一前辈去世,奠分二两。
    6. 六月,送吴师请客,分赀一千五百文。
    7. 七月,吴蔼人之年伯寿分一两,郭雨三之年伯寿分二两,如山三兄奠分一千文,李双圃寿屏分子四千文。
    8. 八月,吕王两处寿分共二两。各位老师门包节敬三份,共享银六两二钱四分。
    9. 九月,二十九日钱仑仙祖母奠分二两。
    10. 十月,十七日,廖师寿辰,送银二两。
    11. 十一月,公请朋友,分摊二千五百文。一朋友奠分一千文。
    12. 十二月,唐镜海夫人去世,送奠分二千文。年底送穆师寿分一千文,又节寿敬四两,门包三钱。廖师节敬二两,门包三钱,黄师门包三钱。还陈岱云代交之奠分三处二千五百文。

    以上共用银五十九两八钱九分,钱二十八千九百文,约合银十九两二钱七分。合计这一年曾国藩人情来往花费七十九两一钱六分。这其中并不包括自己单独请客吃饭的花费。这类花费在曾氏账本中随处可见,比如:

    二月,东麟堂请客八千文。三月,东麟堂请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东麟堂十六两七钱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厨子二千五百文,准备十三日在家请客。十月,请客预付莱钱一千文。

    仅以上数项,就合计白银三十一两四钱四分。

    算上请客吃饭,社交开支当年至少一百一十两六钱。

    第三项较大的花销是买衣服

    曾国藩家书之中多次提及衣服。晚年他说自己“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由此引出后世的种种渲染,比如说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缎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拿出来用,平素便放在衣橱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犹如新衣云云。

    其实翰林们经常需要出入宫廷,衣服必须体面,方符国家体制。曾国藩为人固然节俭,但是在官派威仪上却绝不含糊。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说:

    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

    确实,入都为官后,曾国藩的个人财物中最值钱者就是衣服了。而在以后,随着官职上升,曾国藩又陆续大量添置衣服。

    除此之外,交通费压力也十分沉重。仅坐车坐轿一项,就为数甚巨。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高级大臣一年坐轿,就要费银八百两。初入官场的曾国藩自然买不起轿子,但有些场合总不能徒步参加,隔三差五就要租一回马车,这也是一笔相当巨大的开销。

    除此之外,身为文人,文化消费自然不少。比如这一年的买书等文化支出:

    曾国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数年之间生养了几个儿女,人口日繁,仆妇日增,仆人工资、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更何况父亲及两个弟弟也先后入都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在曾国藩的账簿中,买煤买粮买肉买苦水甜水剃头打辫子赏下人,每月都为数甚巨。

  2. 弥补赤字

    京官弥补赤字的管道通常有四。一是如前所述,入京为官前通过拜客等活动筹集大量资金,或者像刘光第那样由族人资助。二是收受外官的馈赠。三是借贷。四是利用手中权力,谋一点灰色收入。

    曾国藩在家乡拜客及借款等收入,如前所述,两千多两。除去进京路费外花去数百两外,尚有大量积余。道光二十年和道光二十一年,他基本就是靠这些积余生活。道光二十年,因为入京草创,花去了八百两白银。道光二十一年的支出中,部分仍赖此项。

    外官的赠送,是京官沙漠般枯竭的财政生活中不多的清泉。谈起晚清的官场腐败,人们最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清代京官与外官的收入有天壤之别,因为京官只有死工资,而外官们在地方上有大量灰色收入。外官需要建立在中央的关系网,所以每次进京,都要给京官们送点礼,名为“冰敬”(孝敬夏天买冰消暑的钱)、“炭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别敬”(离别京城时的“分手礼”)。如果遇到年节,还要送“年敬”、“节敬”。这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如果认真归类,这固然是官场腐败的一部分,但是在官场中混,似乎还没有听说谁会拒绝这笔小小的“灰色收入”。因为数目不多,面积太广,人们习以为常,实际上这只是清代官场诸种陋习之一。即使清贫的京官,逢年过节,也要给座师等人送上节敬门包。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京官都对这类馈赠如饥似渴,因为它们常可为京官雪中送炭。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描述京官对这类馈赠的贪婪时说:

    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期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漠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怒其无因,悯其无赖,未尝不小加点染。

    李慈铭也说,京官穷得没办法,每逢一个地方官进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没有同学、老乡什么的关系可以拉得上,如果有的话,就要想方设法拉上关系,先是去拜见,然后是请吃饭,希望从中获得一点好处。

    作为一个官场新人,曾国藩资望全无,关系不广,外官赠送不多。而道光二十一年以后,随着他人际交往越铺越广,士林中声望越来越大,这类收入水涨船高,应是理所必然。

    曾国藩到京头两年花费约一千三百两白银,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中带来的银子终于花光,外官馈赠又如此之少,他开始面临借钱问题。

    在京为官,声誉如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决定了你能不能顺利地借到钱。曾国藩在家信中说:

    在外与居乡不同。居乡者紧守银钱,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紧有松,有发有收,所谓大门无出,二门亦无入,余仗名声好,仍扯得活,若名声不好,专靠自己收藏之银,则不过一年,即用尽矣。

    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关将近,手头银两终于全部花光,曾国藩找人现借了五十两银子,才勉强过了个年。及至道光二十二年的春夏之交,他借银已达二百两。到这年年底,累计更高达四百两。在这一阶段家书中多次出现“借”、“欠”、“窘”的字样,艰难形状,跃然纸上。在此之后,借钱更成为曾国藩弥补财政赤字的最主要手段,借款额最高时达一千多两。

    除了这两项之外,道光二十一年起,曾国藩还新开辟了一项小小资金来源。当年六月他接手了北京长沙会馆的管理事务。作为回报,会馆每个月十五千文的房租收入“例听经管人支用,俟交卸时算出,不算利钱”,对他的财政紧张起了小小的缓解作用。当年他的账簿中就记有这样一笔:“借会馆银四十两。”

    说到这里,必须说明一下,曾国藩在自己捉襟见肘之时,仍然大量借钱给他人。当年的借出数账簿显示,他借给朋友们银一百九十一两三钱四分,以及钱十二千文。根据《辛丑年年底汇总数》,借入借出相抵,他净借入八十五两五钱三分。同时,这张单子还显示,他动用了“人寄卖货银”,即他人托他代卖货物所得银两四十二两二钱。

    从表面上看,“低薪制”为国家节省了财政开支,其实惩罚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员,方便的是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国家不得不对官员们的“灰色收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使得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半公开的必然。

    贪污舞弊的前提是手里有可支配的免费或者低成本资源。京官,特别是翰林院这样的清水衙门里的京官,绝少有这样的资源,但是在近乎绝境的经济状况压迫下,许多京官还是千方百计地开辟财源。许多京官因此绞尽脑汁,寻找发财门路,甚至替外官跑关系,找门路,落点手续费和跑腿钱。许多人因此生活得也不错。

    曾国藩却没有做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因为他已经发誓“学做圣人”。在曾国藩的资料档案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曾国藩营求私利的记载。这一年曾国藩收入账中只有替人办诰封收入十六两这一笔,算是帮人办事所得。这类收入在当时社会是京官可以获得的半合法收入,不算贪墨所得。

    下表为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收入来源

  3. 借钱回家办丧事

    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夙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此外,他还给在京里的儿子曾纪泽写了一封信,嘱托道:

    ……凡有借我钱者,皆光景甚窘之人。此时我虽窘迫,亦不必向人索取。如袁亲家、黎樾翁、汤世兄、周荇农、邹云阶,此时皆甚不宽裕。至留京公车,如复生同年、吴镜云、李子彦、刘裕轩、曾爱堂诸人,尤为清苦异常,皆万不可向其索取,即送来亦可退还。盖我欠别人之账,既不能还清出京,人欠我之账而欲其还,是不怒也。

    还完了账,他带四百多两至家办葬事。然而家属回湖南的钱还是没有着落。因此他只好命儿子在北京开吊,以京城朋友的奠金做路费:

    现在京寓并无银钱,分毫无出,不得不开吊收赙仪,以作家眷回南之路费。开吊所得,大抵不过三百金。路费以人口太多之故,计须四五百金,其不足者,可以求寄云年伯张罗……开吊散讣不可太滥,除同年、同乡、门生外,惟门薄上有来往者散之,此外不可散一分。其单请庞省三先生定。此系无途费,不得已而为之,不可滥也;即不滥,我已愧恨极矣!京寓所欠之账,……可求寄云年伯及黎、黄、王、袁诸君内择其尤相熟者,前往为我展缓。……外间若有奠金来者,我当概存寄云、午桥两处。

(三)曾国潢持家“生财有道”

随着社会地位由平民升为缙绅,曾家社会交往层次大为提升,社交费用和维持基本体面所需要的钱财也大幅增长。而曾国藩入仕初期,对此并无力提供太多直接帮助。

作为一个穷京官,曾国藩是一直尽力接济家里的。在传统社会,做官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业。跳过龙门之后,对家族不做回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曾国藩入京之后,每年都会借上几十两银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费”。

道光二十二年起,他承诺负担祖父母及父母四具棺材所用漆钱。因为寿具须年年加漆,并且必须加厚漆,每年都要花一笔银子。四月二十七日家信中他说:

今年漆新寿具之时,祖父母寿具,必须加漆。以后每年加漆一次,四具同加,约计每年漆钱多少,写信来京,付至省城甚易,此事万不可从俭,子孙所为报恩之处,惟此最为切实,其余毕竟虚文也。

不过,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窘迫,为官前几年,曾国藩对家里帮助微乎其微。他在家信中对祖父这样表达自己的惭愧之意说:

“孙等在京,别无生计,大约冬初即须借账,不能务仰事之资寄回,不胜愧悚。”

只有道光二十四年初寄回家中的六百两银子,确实给家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有了六百两,曾家尚有数百两外债没有还清。可见数年乡绅排场代价之高昂。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一年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所费之多,甚至引起了曾国藩的不满。他在当年家信中说:

既买竹山湾,又买庙堂上,银钱一空,似非所宜,以后望家中毋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经济状况改善如此迅速,除了曾国藩寄回家中的六百两外,更关键的,则是由于他的弟弟曾国潢“生财有道”。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分,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曾国藩道光二十七年七月十八日写信嘱咐四弟说:

家中《五种遗规》,四弟须日日看之,句句学之。我所望于四弟者,惟此而已。……现在我不在家,一切望四弟作主。兄弟不和,四弟之罪也;妯娌不睦,四弟之罪也;后辈娇恣不法,四弟之罪也。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曾国潢在家信中曾自述道:

弟捐官之说,是个门头,兄可不必究竟。至若想发财,则是平生愿力。

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

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鸡一只,总是求弟合伙。其合伙也,不要弟出一文本赀,万一要赔,不干弟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当然,曾国潢很清楚他之所以如此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曾国藩这个靠山的作用。特别是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后又于二十九年实授礼部右侍郎之后,曾家在地方上影响力更是迅速增长。曾国潢在家信中说:

我家若无兄创立在京,热热闹闹,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礼义频兴。

确实,因为有了曾国藩这个靠山,历任地方官对曾国潢都毕恭毕敬,敬礼有加。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写给曾国藩的信中,这样扬扬自得地描述他在县令面前如何吃得开:

又有数件上案,万万弄不清者,弟从中和息,自官以下莫不感激。弟与师令相见不少,说得亲爱之至,未有大不合者。渠亦目中止此一绅士,待举人进士,未如此珍重。……或有庸人妄人(想把持衙门),澄侯(曾国潢字)痛骂,自不敢不中止。

曾国潢在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信中这样描写他与县令交往的情态:

“师令已填实授,……弟今日拜会,道喜道谢(细毛虫事),谈的是京内升迁,外头调补,及粤东夷务已大半定等事,毫未及他。”

你看,一个普通秀才,与县令谈的居然全是国家大事。传统时代巨绅势力对地方政治影响极大。咸丰元年八月十七日曾国潢的一封家书,透露出曾家确实可以左右湘乡县令的任期。在家书中,曾国潢向曾国藩汇报说,因为县令朱某深得曾家及其他湘乡绅士的欢迎,所以曾麟书在湖南巡抚路过永丰之际,专门拜会巡抚,要求他多留朱某在湘乡干几年。巡抚对曾麟书自称小侄,说:

“小侄可保其三几年不调动。”

虽然曾国藩对曾国潢在地方事务中过于活跃十分不满,一再去信告诫,曾四老爷却不为所动。因为老曾家除了曾国藩一年往家寄点银子之外,他的这个本事就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了。事实上,老四把家管得确实不错。到道光二十八年,湘乡曾家已经“主仆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仆人已经十多名。

(四)周济同族和亲戚

道光二十三年,曾国藩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获得了一大笔的收入。任四川主考这一次,是曾国藩步入仕途后首次往家里大额寄钱,大解家中燃眉之急。曾家人终于大大地沾了曾国藩一回光。因为及至此时,为了维持乡绅生活的体面,曾家已经是债台高筑,从往来家书推测,家中欠债总额已经高达八百至一千两。虽然寄回六百两供家中还债,曾家的债务其实还是没有还清。

曾国藩坚持把另外的四百两用来周济自己的同族和亲戚。二舅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令他疚心不已。他生怕自己不施援手,会有更多的亲戚在贫穷中去世。他多次致信家中,生怕家里人不理解他的做法。他指出几两银子对曾家和对亲戚家的意义完全不同:

六弟九弟之岳家,皆寡妇孤儿,槁饿无策,我家不济之,则孰拯之者?我家少八两,未必遽为债户通取,渠得八两,则举室回春,贤弟试设身处地,而知其如救水火也……

君子之处顺境,兢兢焉常觉于之厚于我,非果厚也,以为较之尤啬者,而我固已厚矣,古人所谓境地须看不如我者,此之谓也。

君子在处于顺境的时候,常常觉得天给与的太多了,所以要把多余的奉献给不足的人;君子在处于逆境的时候,仍常觉得天给与的虽然不多,但比起那些很少的人,我还是得到的够多了。

他还特意交代,二舅虽死,曾家还要帮他

“从俗为之延僧,如所谓道场者,以慰逝者之魂,而尽吾不忍死其舅之心。”

这封信充分反映了曾国藩为人的仁爱厚道。在其后的漫长仕宦生涯中,曾国藩在自奉甚俭的同时,还多次对亲友大量馈赠,或者用于其他慈善用途,作为“散钱”之一途。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以前曾国藩一直在京当官或者领兵打仗,从未亲手经理家中银钱事务。咸丰七年,回籍奔父丧时,他才了解到他领兵在外时,曾家经济上非常困难。家中日常用度,远比他想象的浩繁,仅靠土地收入根本不够。

虽然曾国藩要求家中保持寒素家风,但毕竟是二品大员之家,必要的体面不可减省。比如咸丰七年十一月底,曾国藩家居之时,逢曾国藩祖母之“冥寿”。老太太已经去世多年,在普通人家,已经根本没有纪念的必要。然而曾家还是以相当的规模操办了一番,来客多达二百余人。十二月初六日,曾国藩在写给曾国荃信中这样汇报:

(十一月)二十九日祖母太夫人九十一冥寿,共三十三席,来祭二十一堂。地方如王如一,如二,罗十,贺柏八,王训三,陈贵三等皆来。吉公子孙外房亦来。五席海参、羊肉、蛏。

经过这一段乡居,曾国藩才了解了父亲曾麟书和大弟曾国潢支撑这个家是多么不容易。他可以想象当初老父亲不敢向儿子开口,自己百计营求、左支右绌的情形,心中非常难受。他在写给曾国荃的信多次流露自己的痛悔心情:

今冬收各处银数百,而家用犹不甚充裕,然后知往岁余之不寄银回家,不孝之罪,上通于天矣。

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而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

咸丰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信中又说:

余去年在家,见家中日用甚繁。因忆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亏孝道。

因此,在家庭经济上,他同样退到独善其身的底线,不因自己的坚持而牵累兄弟们改善生活的愿望。对于家中一些重大举动,曾国藩也不像以前那样一味强调节俭。咸丰十年二月初惊闻叔父去世后,曾国藩写信给自己的两个弟弟说:

叔生平最好体面,此次一切从丰,六十四人大辇、诰封亭二事必不可少。

以弥补自己在父亲去世时“未能讲求”的“愧恨”。这种话曾国藩以前是不会说的。

(五)对家人的严苛要求

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甚至挣扎在拮据的边缘。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的零用钱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曾国藩给夫人的零用钱很少。方宗诚记载说,欧阳夫人月费仅四千铜钱,折银二两,儿媳则减半。这点钱对于一位总督夫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曾国藩的幼女曾纪芬曾经回忆说:

初文正在日,家中人给月费二缗,尔时物价虽贱,亦苦不足,稍涉奢华之物不能买,亦不敢买也。欧阳太夫人偶唤卖京货之妪入署,且为文正公所诃,他无论矣。

由于过于脱离现实,曾国藩刚刚去世,他的这套苦行僧式的家规就被儿子曾纪泽打破了。

及惠敏(曾纪泽的谥号)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积存俸馀购置田宅,月奉太夫人湘纹十二金,两嫂各十金,两房小孩一概在内,不另给,余与两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资在外,均由账房并月费分发。

每个人月费增长六倍左右,曾家才达到普通官员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国藩在时,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不许孩子们穿华丽衣服

曾国藩教导说:

余忆幼时所见皆淳朴无华。而余家为尤甚,姊妹姑嫂至一衣递袭,已详前记矣。文正素恶纷华,曾手书不准穿大镶花边衣五采花裙,盖今日所视为陈旧者,彼时方矜奇炫异也。

有一次见曾纪芬穿了一条彩色绸裤,就立即命她换掉:

忆入金陵督署时,尚未终靖毅公丧,所着为蓝呢夹袄及长嫂贺夫人所遗黄绸裤,缀青花边。文正见而斥以为侈,乃亟取三姊之绿裤易之。此裤亦贺夫人遗物,盖嫂以遗姑、姑又互相袭用也。

家里仅两位女仆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

欧阳太夫人自原籍东下,仅携村妪一人,月给工资八百文。适袁姊有小婢一人,适罗姊则并婢无之。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在安庆花十多千钱,买了一名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

“房中粗事亦取办于母氏房中村妪,乃于安庆以十馀缗买一婢,为文正所知,大加申斥。”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男女老少均自力更生

既少月费,又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生了:

“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

同治七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

五月二十四日,文正公为余辈定功课单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食事。
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黹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女鞋或缝衣,粗工。

在这个日程表后面,曾国藩还提出了工作量的要求,自己将定期检查:

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妇女于衣食粗细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渍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

上验功课单谕儿妇侄妇满女知之,甥妇到日亦照此遵行。

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女儿的嫁妆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待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

‘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

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打发了第四女的婚事。

批评曾国葆给纪泽的路费过多

咸丰十年,曾纪泽由曾国藩的大营回湖南老家,路过曾国葆所在的安庆。曾国葆怕纪泽的路费不够,又给了纪泽一些钱。曾国藩说:

季弟赐纪泽途费太多。余给以二百金,实不为少。余在京十四年,从未得人二百金之赠,余亦未尝以此数赠人,虽由余交游太寡,而物力艰难亦可概见。余家后辈子弟,全未见过艰苦模样,眼孔大,口气大,呼奴喝婢,习惯自然,骄傲之气入于膏肓而不自觉,吾深以为虑。前函以傲字箴规两弟,两弟不深信,犹能自省自惕;若以傲字诰诫子侄,则全然不解。盖自出世以来,只做过大,并未做过小,故一切茫然,不似两弟做过小,吃过苦也。

由祁门回湖南,对于一介平民来说,二百两的路费固然不少。但对于一位总督公子来说,一路应酬使费,并不充裕。曾国葆资助一些,也是人之常情。曾国藩却不依不饶,写信切责。这何尝不是一种敲打,弦外之音是提醒弟弟们保持清廉之节。

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孙的发展

咸丰五年,曾国藩几次听送信的长夫说,弟弟曾国潢资助欧阳夫人在衡阳五马冲(曾氏岳父家附近)买了一百亩田地,作为曾国藩的私产。 十二月初一日,曾国藩写信回家,拒绝这项地产,信中说: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语,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洽洽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垄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财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矣。

除了这些理由,这封信中还有一段十分关键的话:

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饭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

这段话说明了曾国藩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孙的发展。

咸丰九年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氏言:

“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

这正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他从自身经验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曾在家信中说: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比如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在给纪泽的信中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臣(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子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如果想要儿孙发财,对曾国藩来说实在是有太多机会了。他亲手创立的两淮盐票,起初定价很便宜,而利息非常高。据曾氏后人讲:每张盐票的票价二百两,后来卖到二万两,每年的利息就有三、四千两;当时的社会,家里只要有一张盐票,就可称为富家了。而曾文正公特别谕令曾氏一家人不准承领;按曾文正公当时的权势,自己或家人化些字号、名号,领一、二百张盐票,是极其容易的事情;而且是照章领票,表面上并不违法。然而借着政权、地位,取巧营私,小人认为是无碍良心,而君子却是不为的啊!这件事,当时家母知道的很详细,而外面人却是很少有知道的。

家中不增田置产

咸丰十年十月初四日,也就是成为总督半年后,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重申他不置家产的信条。因为曾国藩兄弟已经分家,他不好对兄弟们提出要求,只要求曾国潢别帮“黄金堂”,也就是自己一家“买田起屋”:

家事有弟照料,甚可放心。但恐黄金堂买田起屋,以重余之罪戾,则寸心大为不安,不特生前做人不安,即死后做鬼也是不安。特此预告贤弟,切莫玉成黄金堂买田起屋。

为了使曾国潢切遵此谕,他的话说得坚决彻底,如果曾国潢真的给他添了田产,他就要捐出去:

弟若听我,我便感激尔;弟若不听我,我便恨尔。但令世界略得太平、大局略有挽回,我家断不怕没饭吃。若大局难挽,劫数难逃,则田产愈多指摘愈众,银钱愈多抢劫愈甚,亦何益之有哉?嗣后黄金堂如添置田产,余即以公牍捐于湘乡宾兴堂,望贤弟千万无陷我于恶。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旦成为督抚,肯定有无数亲友期望来攀附这个权力中心。事实上,绝大多数督抚身后都隐藏着一个家族性的牟利集团。曾国藩未雨绸缪,通过这封信对家族成员严加约束,防止曾氏家族蹈常袭故。对自己一支如此严峻,其实也暗示了对其他几支同样的期望,只是这话不好明言而已。

(六)惟书籍尚思买

在个人生活上,只有一项,曾国藩比较舍得花钱,那就是买书。在给曾纪泽的信中:

“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惟书籍尚思买耳”。

曾国藩一直不同意家中大兴土木,但是在曾国藩生前,他的兄弟和儿子却给他造了一座颇为“豪华”的藏书楼。

那是在同治五年,曾国藩打算辞官回家。在此之前,黄金堂故居前的池塘里连年淹死人,欧阳夫人以为此地不吉利。曾国藩遂命纪泽在富墺修理另一处房宅,以备告老后定居。他要求曾纪泽节俭行事,尽量低调:

“门外挂匾不可写侯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纪泽打算在宅中兴建一座藏书楼,曾国藩欣然同意:

“家中造楼藏书,本系应办之事。”

到了同治六年旧宅修好,曾纪泽向他汇报,说花了七千串铜钱。这远远超出曾国藩的计划,令他大为恼火。二月十三日曾国藩写信责备曾纪泽和参与其事的曾国潢说:

富墺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澄叔诸事皆能体我之心,独用财太奢与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实不清,尤为造物所怒……

他甚至于提出要负责修楼的彭芳六、科二赔偿。可见此事令他如何恼怒。

接到曾国藩的信后,曾国潢不慌不忙,回信加以解释。他说,花钱如此之多,是为了让藏书楼坚固永久:

富厚堂造书屋七间,芳六、科二毫不荒唐半点,盖以地基昔系涝田,石脚砌丈余而后平土面,此中工间已占千馀串:通体用青砖,料木多杉树,尤非可以寻常计算也……

曾国潢深知,曾国藩处处都求节俭,唯于藏书舍得花钱。所以讲清楚这些钱是怎么用的,曾国藩的气就会消了。果然,经曾国潢这样一番解释,曾国藩也不再批评了。这座藏书楼也成了曾国藩留下的唯一“豪华建筑”。事实上,它已经成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书楼之一,虽远不及苏浙“铁琴铜剑楼”、“天一阁”等有名,其规模则远过之。只不过曾国藩告老还乡的愿望一直没能实现,因此到死也没能亲眼见到这座藏书楼。

(七)丧事亦从简

对于自己身后的打算,曾国藩早有打算。他说,存在江宁布政使衙门的一万多两养廉银:

“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已极丰裕矣”。

然而这笔他自以为“极丰裕”的养老钱,后来连办他的丧事都不充裕。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下午五点,曾国藩结束办公后,到总督府西花园散步。走着走着,突然脚步不稳。原来是突发脑溢血,一小时之后去世,终年六十一岁。

曾国藩生前曾留下遗嘱,嘱咐孩子们给自己办丧事时不可收礼:

“余若长逝,灵枢自以由运河搬运回江南归湘为便。沿途谢绝一切,概不收礼。”

然而,一品大员、中兴元老的丧事,毕竟要办得体面风光一些。曾国藩留下家产如此之少:

“仕宦三十余年,囊橐萧然。薄海妇孺莫不共见之而共信之”。

如果动用曾国藩的遗产,曾氏后人的生活显然就要受影响。所以曾国荃建议曾纪泽不要遵守此项遗嘱,因为

“哲人既萎,身后应办之事实非巨万可以了”。所以,“此次大事,所费不訾,受赙与否,知吾侄必有至当之衡。交谊非至厚者,自以固却为是,然如少泉中堂,筱泉制府,昌岐军门之类,似亦可以酌受。外此如恩情有似此三人者,亦当以类推之”。

不过曾纪泽拒绝了此项建议。他坚持“不受奠分,百事皆从撙节”。曾国藩生平积蓄,在丧事上花去了大半。

注:撙节zǔnjié,节约;节省

曾国藩去世之后,曾家断绝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曾国藩故后五年,其子曾纪鸿因家人病重,缺钱医治,托左宗棠向远在新疆的刘锦棠借钱。左宗棠念及旧情及乡谊,以三百金赠之,并写信告诉家中说:

“以中兴元老之子,而不免饥困,可以见文正之清节足为后世法矣。”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五、为官

(七)艰苦朴素

自身

离开京城赴两江总督任上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

“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这一记载得到了外国人的印证。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

“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直到同治六年,曾国藩已经是太子太保、一等侯,又补授体仁阁大学士,名副其实的“位极人臣”了,可是他所穿的马褂质地简陋,又短又小,看起来比普通读书人还要寒酸。同治六年九月初六日赵烈文的日记中说:

涤师来久谈,谈次,师脱马褂置榻上,又少坐即去。余取视榻上衣: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极短而小,盖寒士所不屑衣者。为之太息不已。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更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瓦器: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

这并非仅因战时物质条件艰苦,战争结束重现升平后,赵烈文日记中两江总督曾国藩每日的饮食仍然十分简单。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闲聊,正好曾国藩的侍卫官拿着一张纸请示曾国藩。曾国藩告诉赵烈文,这是他的“食单”:

材官持一纸示师,师颔之,顾余曰:此何物,足下猜之。余谢不敏。师曰:此吾之食单也。每餐二肴,一大椀一小椀,三簌,凡五品。不为丰,然必定之隔宿。

注:椀wǎn,“宛”意为“凹形”。“木”与“宛”联合起来表示“木制凹形器皿”。

至于住,曾国藩也可以说是天下总督中最不讲究的一个。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诚来到曾国藩身边,他这样描述曾国藩寝室的样子:

当公夫人未来皖时,宴彭雪芹侍郎于内室,招予陪饮。见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无他物也。

这一情景在另一位幕僚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二年五月初九日条中得到了印证。他记载了曾国藩内室的情形:

今日直诣相国卧室,葛帐低小,布夹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陈设纸笔之外,无一件珍物,吁,可敬哉!

家人

详见第六篇《治家》

(八)整顿吏治

迎送和宴请从简

咸丰十年五月十五日,也就是升任两江总督二十六天后,曾国藩由宿松沿江东下,前往祁门。这次出行,对于两江地区的官场来说,是新任总督的“亮相”之举。

清代官场迎送和宴请之隆重,史上有名。对许多地处交通要道的地方官来说,他们最繁重的工作不是处理政务,而是迎来送往。早在顺治时期,刑科给事中任克溥就在一份奏折中说,地方官的精力,百分之七十都用于应酬上了:

有司十分精神,三分办政事,七分奉上官。

官场应酬之中,有许多精细的“尺寸”,比如上级来视察,地方官要出城多少里迎接,来到之后,用什么级别的宴席款待,安排几次听戏,临走时送多少红包,都按级别大小、事体轻重、关系远近,有微妙而明确的“潜规则”。张集馨在他的自叙年谱中对此有一段具体描写:

西安地处交通要道,……每当有官员路过,陕西粮道都要随西安将军、陕西巡抚等在官厅举行迎接仪式,……每次迎接的规格,是请两班戏,安排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须用燕窝烧烤,中席也要有鱼翅海参。西安这个地方活鱼很难得,大鱼一尾,要值四五千文,这道菜是上席五桌断不能少的。其他如白鳝、鹿尾等,都是贵重难得之物,也必须设法购求,否则就要说粮道太小气。每次戏筵散后,不管冬天夏天,总要到午夜了。

官员离开时,本地官员又要到城西公同欢送,并且要送盘缠。盘缠送得多少,要看对方官职之尊卑。一般来说,每次宴会,连请戏班、赏下人、办酒席等等,总要二百余两银子,盘缠在外。

张集馨说自己的从政岁月,主要都花在了迎来送往、听戏请客、花天酒地上了:“终日送往迎来,听戏宴会,有识者耻之。”因为来往的官员实在太多了,所以根本无法休息:“来往过客,攀挽流连,余等复迭为宾主,几于无日不花天酒地。”同僚之间,也需要经常以宴会来联络感情:“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

对于这种情况,朝廷当然是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禁止官员公款吃喝迎送的上谕每朝都要发上几道,而且每道说的都是那么痛切,有的说:

“抚按旧习,迎送往来,交际馈遗,实为可恨。”有的说:“各衙门官员,拜往宴会,旷职营私,明季弊习,深可痛恨。著都察院严行禁饬,有故违者,该城御史呈报纠参,隐徇者并治。”

有的上谕甚至规定,御史出巡,必须

“减驺从以恤驿困,禁铺设以纾民力,拒参谒以杜逢迎”,“如不恪遵力行,一经发觉,必行重处”。

光从字面上看,朝廷对这个问题态度不可谓不坚决,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这些“天语玉音”几乎没有一个字能落到实处。原因非常简单。清代官场上,官员们只需对上负责,不需对百姓负责。只要领导满意,升官发财自然机会多多。如果疏于应酬,那么肯定升迁无望。

对于这种风习,曾国藩自然非常清楚。曾国藩以“礼学经世”闻名,但是对于这类“礼节”,他不但避之不遑,而且深为痛恨。所以出发之前,他特别致信杨载福、彭玉麟,要求他们不要搞迎送仪式:

国藩赴水营,请阁下告诫各营,无迎接,无办席,无放大炮。除黄石矾三、五里外,上下游各营,均不必禀见。方今东南糜烂,时局多艰,吾辈当屏去虚文,力求实际。整躬率属,黜浮崇真。

然而按官场的潜规则,上级的本分是严格律己,下级的本分却是必须过格招待,这才叫“各得其所”。特别是曾国藩苦熬了这么多年,终获总督之位,军官们发自内心地高兴。所以曾国藩五月十五日起程,五月十六日到达横坝头,发现各营仍然在江边列队迎接,而且还燃起了鞭炮。

曾国藩十分不悦,立刻再次写信给杨载福、彭玉麟,恳请他们不要再搞这些仪式:

十二复雪弟一缄,十四复厚弟一缄,皆言力戒官样、黜华崇实之事。兹国藩于十六抵横坝头,各营迎接已极热闹,特此专布,恳两君严戒各营,禁止迎接、排炮、爆竹、吹手、酒席等,千万之恳。

这次要求得到了执行。二十日到华阳镇,彭玉麟亲自来接,确实没摆什么仪式。曾国藩以这样的举动,为自己的总督生涯开了个好头。他宣布,自己以后出行,不要求下属迎送、供应食宿,以减轻下属的负担。同治二年十月,曾国藩的家人路过望江,县令因事下乡,未能迎送,事后特别禀呈缘由,请求曾国藩原谅。曾国藩在禀帖上批复道:

近日地方官专讲应酬,不知民事为何物。凡省会冲要之缺、有驿站之缺,则朝夕疲于送迎,亏空生于酒食。一不周到,则上司、同僚,交相责怨。本部堂恨之戒之,从不责州县以办差之事。本年亲赴金陵,尚不令沿途办差,况眷属耶?该县地当孔道,以后如此等酬应,可省则省,本部堂暨各上司决不以此见怪。

处理礼品

既成为地方大吏,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礼品。任何一位前来谒见的下属,都不会空手而来。

五月十五日起程后,曾国藩在长江上走了十二天水路。五月二十六日,因为第二天要改为陆行,势必开始接触地方官员,所以他写了一篇文告:《谕巡捕、门房、签押三条》,发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约法三章,

“明日起早经过地方,即是与州县交涉之始”,“特严定条约,愿巡捕、门印、签押敬听而牢记之”。

这约法三章中第二条专讲如何处理礼品:

第二条:不许收受银礼。凡收人礼物,其初不过收茶叶、小菜之类,渐而收及鞍马、衣料,渐而收及金银、古玩。其初不过是下属主动的投赠之情,渐而有的官员就要笑索授意下属送礼,甚至渐而诛求逼勒,以至贿赂公行,皆始于此。嗣后我这里的巡捕、门印、签押,务各自爱,不准收受丝毫礼物。即茶叶、小菜、至亲密友赠送微物,除非禀明我本人,经再三斟酌者,概不许收。倘有隐瞒收受者,重则枷号棍责,轻则递解回籍。

文章结尾,又一次重复不得收受任何礼品:

……以上三条,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各写一分,贴于座右。……至送礼物者,一概谢绝不收。无论茶叶、小菜,以及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

不过身在官场,从始至终片礼不沾是不可能的。如此“不近人情”,不符合曾国藩“合光同尘”的作风,也不利于他在某些情况下与下属建立基本的情感联系。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他会从下属送来的礼物中挑一两样价值最轻的。

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七日,曾国藩移行辕于安庆,并把家眷接到了这里。因为没有现成的衙门,他就借居在太平天国“英王府”中。新经战乱,“英王府”中缺少生活起居用品。按官场惯例,首府有为督抚办治家居的任务。于是庐州知府唐景皋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之物,从家具到被褥,林林总总,几乎无所不有。

虽然这是官场惯例,曾国藩却不打算照行。但东西已经送来,曾国藩又不忍违了下属一片体贴心意,于是将其他东西一概推却,只收了草席七领。他写信给唐知府说:

顷接手书,复承惠贶多珍,锡比百朋,情殷千尺,至以为感。惟各物嫌于过费,万不敢当。谨领草席七种,取藉茅无咎,连茹汇征之象,且祝灾区遗黎咸登衽席,颂使君生成之绩也。馀件奉璧,即希查收。

百朋,亦作“百冯”。指极多的货币。

《诗·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

高亨 注:“朋,古代以贝壳为货币,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

意思是说,您送来这么多好东西,我十分感谢。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我不敢当。所以只收七种草席。

之所以收草席,是因为《易经》云:“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藉茅无咎,连茹汇征,是说茅这种草,根都相连,拔起一根,则会牵引起其他。象征事物相互牵引,皆向于吉。以此借喻在唐的治理下,灾区黎民脱离苦海,“咸登衽席”。

当然,对于至亲至近之人,在特殊情况下,曾国藩也可能网开一面。曾国藩的小女儿曾纪芬在她的回忆录中说,黄翼升曾经送给曾国藩夫人一双翡翠钏,一粒大珍珠。后来又送过一架纺绸帐。送此“厚礼”事出有因,因为黄翼升的夫人要拜欧阳夫人为义母:

文正在署中无敢以苞苴进者,故太夫人无珍玩之饰。余所忆者,为黄提督翼升之夫人坚欲奉太夫人为义母,献翡翠钏一双,明珠一粒;某年太夫人生辰,又献纺绸帐一铺。此帐吾母留作余嫁奁之用,余至今用之未坏也。

注:苞苴bāojū,指包装鱼肉等用的草袋,也指馈赠的礼物。

有时候,属下送给他的礼品是他所喜欢的书籍等,他就会收下后以价格相当的礼物回赠。比如同治元年三月十一日,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元和郡县志》,他也回了一部《通鉴》。

拒收礼物形成习惯后,很少再有人给曾国藩送礼。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看到曾国藩每天吃的菜很清淡,因此问他,你不怎么吃鸡鸭,那么吃火腿吗?

曾国藩回答:

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

也就是说,过去有人给曾国藩送火腿等食物,被曾国藩拒绝。渐渐曾国藩之不收礼成了风气,什么都没人送了。就是想喝点黄酒,也要到街上现打。

赵烈文笑着说:

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曾国藩也开玩笑说:

君他日撰吾墓志铭皆作料也。

二人相笑而罢。

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谕巡捕、门房、签押三条》中,除了不收礼之外,曾国藩还提了另两条要求。

第一条要求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要欺凌辱慢地方官员:

第一条:不准凌辱州县。人无贵贱贤愚,皆宜以礼相待。凡简慢傲惰,人施于己而不能堪者,己施于人,亦不能堪也。往常见督抚过境,其巡捕、门印、签押及委员等,见州县官,皆有倨侮之色、严厉之声,实可痛恨。今当痛改恶习。凡见州县及文武属员,总以和颜逊词为主,不可稍涉傲慢,致启凌辱之渐。

第三条是不许给亲友安排工作:

第三:不准荐引私人。凡巡捕、门印、签押,势之所在,人或不敢不从。或其亲族,或其旧识,或荐至营盘,或荐入州县衙门,纵有过失,互相袒护,为患甚大。自此次告诫之后,概不准荐人入将领之营,入州县之署,亦不准各营各署收受。

巡捕、门印、签押到底是什么角色?为什么势力如此之大?

所谓巡捕,大致相当于今天高级官员的卫士长或者说接待室主任,他们负责维持衙内的秩序,并且在下级参见总督时负责领路。

门印则指的是“门房”和“管印长随”。一类是看管衙门大门的仆人,另一类负责用印等事务。

签押是指签押房。“签押”即签字画押的简称。地方官处理日常政务,主要内容就是签发文件,在一些重要文书上盖上大印。所以地方官的机要办公室叫做“签押房”。而管理签押房事务的仆人就是曾国藩所说的“签押”。

因此,巡捕、门印、签押,说到底,就是总督贴身的服务人员而已。那么,他们究竟有多大势力,竟然敢凌辱地方官员,随便给人安排工作呢?

他们的权力,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中国式权力的运用之妙就在于你能否充分挖掘这份看起来很低微的工作的寻租潜力。

按理说,一个小小的门子,不过是至低至贱的仆人。然而门子当好了,能量巨大得让人难以想象。这是因为门房是衙门内外交通的唯一通道。官员与外界交接,全要经过门房。所以一个精明的门子可以拥有以下权力:

  1. 他可以决定来访之客人能不能见到官员。

    客人来拜访官员,首先要由门子进行通报。由于求见者甚多,门子拥有代官员挡驾之权,这项权力自然可以操纵。因此门卫“合法收入”的第一项是门包,即求见长官者奉献的礼金。不给门包,就不放你进去。

  2. 他掌握着衙门内部的信息。

    外人来到衙门口,想打听点衙门内的消息,只能通过门卫。所以那些精明的门子很知道怎么把自己掌握的“内部信息”换成好处。事实上,愿意为这些信息花钱的人绝不在少数。起码打官司的人“要探听案之好歹”,就必须“将规费收清”。

  3. 要给官员送礼,也必须经过这个关口。

    所谓雁过拔毛,要想让你的礼品能到长官面前,你先得给门房一份谢礼。《红楼梦》第六十回中,柳五儿的舅舅给贾家当门房,官员们给贾家送礼,都要给门房一份,因此他们经常有“外财”可发。广东官员给贾家送了两小篓子茯苓霜,余外还要给门上一篓作门礼,这一篓,就由门房的门子们均分。

正因为如此,门子又被尊为“门政大爷”,他们是衙门内最吃香的角色。下级官员不但每次出入衙门要送他们门包,逢年过节还要专门给他们送一份很重的“门敬”,以和他们搞好关系。甚至督抚们的礼金可免,门子们的门包却不可免。湖北巡抚宪德曾经奏报说,湖北巡抚每年有盐商送的礼金四万两,送的时候要给门子送门礼四千两,他的前任杨宗仁已经把四万两禁革了,但家人门礼四千两仍然照旧收受。

至于巡捕和签押,也都炙手可热。巡捕既负责带领官员进参见总督,下级官员势必要向他打听总督的喜怒好恶。这就会有一笔好处费。至于“签押”,有权在“签押房”中为官员初步处理文件,分出种类,拈出轻重缓急,其中可操作的寻租空间,更是巨大。

裁除陋规

曾国藩时代,吏治出现两种并存的走势。一种是大部分官员都借陋规拼命营私,吏治因此走向极度败坏。李鸿章曾在奏章中描述晚清陋规横行之形势:

政以贿成,婪索相竞。自大府以至牧令,罕能以廉公自持。取之僚属者,节寿有贺仪,到任有规礼,补缺署缺有酬谢。取之商民者,街市铺户有摊派。变本加厉,上下相沿,不以为怪。

另一种则是一批立志挽救国家于危亡的名臣比如胡林翼、左宗棠、沈葆桢等,力图在可能范围内解决陋规问题,以澄清吏治。其中曾国藩的作为也是有声有色。

同治元年(1862),江西全境基本恢复,曾国藩与江西巡抚沈葆桢参照湖南、湖北的做法,开始了本省的减负改革。江西省田赋的附加税率,原来是百分之一百二十到百分之一百七十之间(收地丁银一两,或收银一两二三钱至六七钱,或收钱一二百文至二千一二百文不等)。漕米则收一石米,要加收二三斗至五六或七八斗不等。如果改收银两,则每石米收银二三两至四五两不等。

曾国藩与沈葆桢商量之后,决定自同治元年起,将田赋附加税率定为百分之五十,漕米每石改收二两白银。据布政使李桓估计,改革之后,每年可为老百姓减负一百多万两:

“此次新章核扣,每年复可为民间节省银一百万余两,为军饷共筹银三十余万两。”

降低附加税必然就要裁减“陋规”。江西和其他省一样,

“至于馈赠陋规,到任者则有上司各衙门之供应、门包,年例则有本管知府之节寿、月礼。收漕则有粮道、本府同寅文武、地方绅士之陋规与大漕馆、干修等名目。此外尚有一切随时零星馈赠之款”,“皆百余年之积弊,习为固然者也”。

曾国藩与沈葆桢“仿照湖北定章,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行停止,馈赠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征收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由于是首次尝试,曾国藩不久之后发现,这次减税改革搞得过于激进了。如此大规模地降低附加税后,各州县收入顿减,许多地方行政开支没有着落。“1863年6月,曾国藩在描述江西局势时说:

‘州县之入款顿绌,而出款则不少减。牧令深以为不便,而绅民于大减之后仍尔催征不前。’

1863年期间湘军军费增加,此事使曾国藩越加后悔不该把江西省田赋税率定得偏低。”改革的不良后果使曾国藩充分认识到了“陋规”存在的部分合理性。

同治二年(1863)五月,江苏大部已经收复,曾国藩与江苏巡抚李鸿章开始研究江苏的减税问题。鉴于江西经验,江苏的陋规裁革力度没有江西的大,对于原有的陋规,部分裁革,更多的则予以保留。“只期只敷办公,不准逾额浮收。”改革之后,江苏的漕粮负担只减去了百分之二十七,幅度远较江西为小。

太平天国战争耗尽了曾国藩的心力。越到晚年,他对官场上的陋俗越持“浑和宽容”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得他不能下定决心,从根本上重新厘定陋规,建立一套清楚合理的新财政体系。他认为陋规形成多年,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纠结难分,只能因势利导。他说:

“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

注:去泰去甚,意思是适可而止,不可过分。

从整体上看,江南地区的减赋政策对太平天国战争后经济的恢复功不可没。战争停止几年之后,原本被蹂躏得毫无生气的江南地区已经重现繁荣,许多地方已经见不到战争的痕迹。

任用和管理治下官员

咸丰十年,刚升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到达祁门之后,立刻派出幕僚,秘密考察两江地区所有高级官员(府道以上)的优劣。同时,他又要求副省级和道员级官员们汇报自己属下官员的情况。他还仿效唐代武则天之法,在衙门口置一木匦,名为举劾箱。号召所有军民人等,举报贪污不法官员,总督衙门对举报人严加保护。

通过一番考察,曾国藩认为两江地区急需从外地调来几位高素质的官员,来作为本地官场的楷模,为此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

“唯须得极清廉极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

他甚至想把安徽省北部的地方官全都换掉,为此写信向胡林翼求助:

“皖北州县,一一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俟当附片奏之。”

从出任总督的第一天起,他就不厌其烦地一再告诫属下地方官保持清廉。郭某出任庐江县令,他在其禀帖上批道:

大兵之后,民困未苏,亦须加意抚循,不可稍涉苛扰。该令以书生初历仕途,惟俭可以养廉,惟廉可以生明,此二语者,是做好官的秘诀,即是做好人的命脉。临别叮嘱之言,千万勿忘!

望江县令周文甫到任,曾国藩在同日批示:

该令初次做官,未染宦途习气,尤宜保守初心。无论作至何等大官,终身不失寒士本色。常以勤字廉字自励,如天地之阳气,万物赖之以发生,否则凋枯矣;如妇女之贞节,众人因之以敬重,否则轻贱矣。

他要求州县官自己应该

“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

虽然对官场进行了一番洗汰,但曾国藩对两江地区的官员整体素质一直不满意。同治元年(1862),他在给安徽巡抚李续宜的信中说:

“他选用的州县官员‘皆不惬物望’。

而李巡抚留用的那些人

也非称意之选。

这反映了大清帝国晚期吏治极度败坏之下官员素质的整体陷落。因此,曾国藩只能降格以求,以能找到“中材”为满足。到同治二年夏初,他在给郭嵩焘的信中还认为自任总督以来

“吏治毫无起色,可愧之至”。

直到后来调任直隶总督后,曾国藩才发现,和这个天子脚下的省份比起来,两江地区的地方官素质还是很高的。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成为天下各省督抚之首。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

“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此间吏治极坏”。

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他这样汇报:

臣入境以后略询民间疾苦,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余,未曾升堂一次,讯诘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

曾国藩决心痛加整顿,“大加参劾”,“严立法禁,违者重惩”。他对朋友们说,自己“素非苛刻者流”,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

“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

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1869)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其主要劣迹:

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貌似有才,心实贪酷”,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或是“词讼置之不理,积压尤多”,或是“疏慵不理公事,……浮收勒派,贪名久著”。

与此同时,又保举十名“贤员”。

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举劾官员的名单,包括参劾劣员八名,保举贤员九名。

汰换官员之外,曾国藩整顿直隶吏治的另一个着力点是清理积案。直省“风气甚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各级官员懒于公事,极善拖延。曾国藩发现到同治八年(1869)旧历三月底止,直隶积压的同治七年以前的案件竟达一万二千余件。曾国藩说:

“吏治之弊,民生之困,端由于此。”

曾国藩接印视事仅有一个月时间后,就拿出了积案处理方案:《直隶清讼事宜十条》及《直隶清讼限期功过章程》。在他的严厉督促下,整个直隶官场迅速行动起来。到同治九年二月初二日,也就是曾国藩接直隶总督印一年后,曾国藩奏报说,已经结清了同治七年(1868)以前的旧案一万两千零七十四件,同治八年以来的新案两万八千一百二十一件;现在旧案只剩九十五件,新案只剩两千九百四十件。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三万余件复杂的新旧案件迅速结案,实在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见曾国藩付出心血之巨大。接印半个月后,他在家书中这样告诉儿子曾纪泽:

“吾自初二接印,至今半月,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无要紧者,皆刑名案件,与六部例稿相似,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做官如此,真味同嚼魅矣。”接印一个月后又说:“余近日所治之事,刑名居其大半。竟日披阅公牍,无复读书之暇。”

曾国藩拼了老命,直隶官风也大为改观,然而,曾国藩并不满意。他说:

“年内两次举劾,虽舆论尚谓不谬,而官场习气全未转移。”

就在曾国藩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天津教案”。之后他又调回两江总督原任,直隶吏治整顿半途而废。

(九)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誉而无毁,有恩而无怨

体制内的改良者,大都经历这样的处境,像蔡元培说的锅里的小鱼,“两边煎”,政府觉得你不忠诚,老百姓觉得你是走狗,保守者觉得你动摇根基,激进者觉得你迟滞迂缓,总是两边都骂你,什么好也落不着。

曾国藩临终前两年,处理天津教案,原本以他为荣的湖南同乡,视他为奇耻大辱。在北京的湖南会馆,不仅他的“官爵匾额……悉被击毁”,就连他的名籍也被削去。一个举子写了一副对联:

“杀贼功高,百战余生真福将;和戎罪大,早死三年是完人。”

曾国藩只能横下一条心:

“但令大局不致从此决裂,即为厚幸;一身丛毁,实由智浅不能两全,亦遂不复置辩。”

晚年的曾国藩越来越相信”天命“,他说:

“但问耕耘,莫问收获”。

至于结果如何,他写信给好友郭嵩焘,说:

我曾经把功业之成败,名誉之优劣,文章之工拙,都放在“运气”这一“囊”之中,久而弥信。

很多事情他明知不可,仍以一身霸蛮之气而为之。

“吾辈自尽之道,则与‘运气’血战一博,赌乾坤于俄顷,校殿最于锱铢。终不令‘囊’独胜而吾独败。”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五、为官

(六)不爱财

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家信中说: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道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发出这样一番誓言的背景,是入京为官的曾国藩以“学做圣人”作为人生目标,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自我砥砺。道光二十年入京为官,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然而“学做圣人”也是一份可怕的条约。意味着一个人必须经由理学设定的路径,在生活中时时与“欲望”交战:

“天理人欲,决不两立。须得全在天理上行,方见人欲消尽”。

曾国藩“学做圣人”是极为认真的。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日课”,即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甄别出来,深刻反省。在有关曾国藩的资料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营求私利的记载,但困窘的生活确实使道学家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不断为利心所扰,并导致不断的自我批评。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十日,他的一段日记十分典型:

座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谓下流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说:

两日应酬,分资较周到。盖余将为祖父庆寿筵,已有中府外厩之意,污鄙一至于此!此贾竖器量也。不速变化,何以为人!

注:外厩,宫外的马舍。

中府外厩:出自《穀梁传·僖公二年》:“如受吾币而借吾道,则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厩而置之外厩也。”

立志成为圣人的曾国藩,却心心念念想着借祖父的生日多收点份子钱。并且因为即将到来的祖父生日宴会,未雨绸缪地加大了社交力度。这其实不能说明他本性如何贪婪,只能说清代薄俸制下,一个遵纪守法的官员要面临何等巨大的经济压力。

正是理学提供的“意志万能”理论,支撑着曾国藩在无比肮脏的官场中超拔流俗,抵御住了种种诱惑。可以说,京官初期打下的理学基础,是曾国藩一生保持清节的关键所在。

坚守底线

道光二十七年之后,随着官职的升迁,曾国藩在京的经济状况虽有一定改善,但依然较为窘迫。此时曾国藩在京家口连同仆人,已经二十余人,开支十分浩大。道光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他写信给父母说:

“男升官后应酬较繁,用费较广,而俸入亦较多,可以应用,不至窘迫。昨派教习总裁,门生来见者多,共收贽敬二百余金,而南省同乡均未收,不在此数。”同日写给诸弟的信中则说:“寓中用度比前较大,每年进项亦较多(每年俸禄三百两,饭银一百两),其他外间进项尚与从前相似。”

曾国藩任职京官后,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对弟弟说:

“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

虽然说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行动,可见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筹不起路费,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

“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家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账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

做了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费。咸丰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身兼四个侍郎的曾国藩写信给四位老弟说:

“今年腊底颇窘,须借二百金乃可过年。”

如果不选择做清官,曾国藩其实是有大笔发财的机会的。和地方上一样,清代六部其实也贪风横行,各部都例有部费收入,其中以户部为多。清代财政制度规定,所有财政支出,均由户部报销。为了报销顺利,不被户部找麻烦,各地申请报销的部门通常要给户部支付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户部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不给“部费”,即使符合规定,户部也可以找个理由让你报不成。

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除了报销要交“报销部费”之外,奏销需要交“奏销部费”,这两样是属于户部事务的;吏部(类似于中央组织部)主管官员的任免、升降、调补、处分等事务,刑部(类似司法部)主管刑名案件,需要缴纳的“部费”不叫部费,而叫“打点”、“照应”、“招呼”、“斡旋”等;工部(类似建设部)主管建筑、工程,兵部(类似国防部)主管军需物品的采购和监制、修筑城墙等事宜,所有这些过程都有部费,名称叫做“讲分头”,大概就是吃回扣的意思。部费数额通常达到五六万两,多的甚至要三四十万两。

注:奏销,1.清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 2.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并不困难。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坚守的。

曾国藩只给人办过些许规则允许的小事。比如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曾国潢信中说,陈旭亭送来两千钱的礼物,又元银十两,

“求堂上写信托兄到部里打探”。

估计打探之事是捐纳事宜,因为后文又说

“照到之日,兄务必为他办理,……此父亲答应者,弟奉命写信也”。

并不完全排斥潜规则

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材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他终生生活俭朴,“夜饭不荤”。晚年位高名重,其鞋袜仍由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及至身后,他只剩下两万两存银,在晚清时代确实算得上相当清廉。但另一方面,曾国藩的逸事中缺少“囊橐萧然”、“贫不能殓”这样容易涌动人悲情的极端化情节。在中国人眼里,真正的清官,必须“清可见底”,一尘不染,清到成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曾国藩远没有清到这个程度。

  1. 外放四川主考

    清代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渠道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办理公务。在出差过程中,往往会得到大量的“灰色收入”,发一笔小小的横财。这是京官生涯的最重要财政补给站。

    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

    从前京官,以翰林为最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即外放为各省学政)。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

    翰林们最容易得到的差使是乡试主考。乡试主考官通常由朝廷派出。国家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所以对主考官待遇颇厚。乾隆三年规定各省路费标准:

    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

    嗣后乾隆六年又规定,户部每人先给银二百两,该省于应给路费内扣除。正如同混乱的薪酬制一样,差旅费也是一笔糊涂账。考官出行,例由沿途驿站付给夫马,不必自己出银,故此一项,可以省出一笔银子。

    乡试结束时,地方官场要送给主考官员的“辛苦费”。这笔钱多由一省的督抚或学政来转交,往往高达数千两。这笔收入,会使一个穷困的翰林一夜“暴富”。此外还有中举者的贽敬等收入。何况成为主考,衔命抡材,一直要求是“人品端方,学问纯正者”。既是一种荣誉,又可成为这些举人的“座师”,收获丰厚的潜在人脉。

    所以曾国藩在日记家信中多次提到希望得一次差。道光二十二年年底他说:

    我在京该账尚不过四百金,然苟不得差,则日见日紧矣。

    道光二十三年,朝廷举行了一次“考差”,选派去各省主持乡试的官员。身为翰林院侍讲的曾国藩对这次考试期望极大,为了准备这次考差,他甚至预先服起了补药:

    男因身子不甚壮健,恐今年得差劳苦,故现服补药,预为调养,已作丸药两单。考差尚无信,大约在五月初旬。

    也许是曾国藩的虔诚感动了上天,他鸿运当头,从大批京官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 他在京中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大大松了一口气。账目册记载他这年年底还银共一千四百零六两。

    • 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所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族戚。

    • 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男自四川归后,身体发胖,精神甚好,夜间不出门,虽未畜车,而每出必以车,无一处徒步。

    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氏“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这笔收入虽然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是灰色的,实际上在当时却是公开的、合法的。事实上,在混乱的统治财政中,各层级的科举考试过程中都有一些没有加载国家明文的“合法支出”。晚清时期各省的学政每次监考,可以得到数额不等的“棚规”,其来源是考生所凑的用来贿赂考官的“份子”。这种“棚规”后来演变成定例,居然得到了国家的承认。清政府为了防止考官肆意榨取,甚至在嘉庆四年时还具体规定了学规的最上限额:

    贵州学政向无棚规,取进童生历有红案银两。嘉庆四年二月有人条奏,……上谕曰:“各省学政棚规系陋习相沿,非私卖秀才可比。若将棚规红案银两概予裁革,则学政办公竭蹶,岂转令其营私纳贿耶?”……其时有酌定每名四金之例。”

    海瑞等“典型清官”的长处是表里如一。致命缺点是毫无弹性,在官场上注定处处行不通,只能成为官场上的一种摆设。而曾国藩最终却成就内圣外王之大业,这与他性格中“和光同尘”、稳健厚重的一面直接相关。善于与不合理的现状妥协,推动曾国藩一生绕过多重障碍,直达自己的最终目标。所以他不会与天下所有考官为敌,拒绝此银,更何况曾家景况当时又如此窘迫。

  2. 庆吊往来,礼数周到

    晚年成为总督后,和当时的大部分官员一样,他请客送礼,很多时候用的也是公款。同治八年正月,曾国藩出京,给在京官员送了一笔别敬,总数高达一万四千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是由他掌握的“辑私经费”。

  3. 诰封用宝走后门

    曾国藩在家书中谈及这次封诰用宝的过程:

    诰封已于八月用宝,我家各轴竟尚未用。吾意思急急寄回,以博父母大人,叔父母大人之一欢。乃意未领得,心焉负疚。去年请封时,系由礼部行文吏部,彼时曾与澄弟谈及。以为六部毕竟声势相通,办事较易。岂知不另托人不另给钱,则书办置之不议不论,遂将第一次用宝之期已误过矣。现在己另托夏阶平妥办,不知今夕尚用宝否?

两江总督的收入和支出

咸丰十年四月,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江浙糜烂。湘军成了咸丰皇帝手里最后一张牌。无可奈何之下,咸丰只得把那顶一直舍不得的官帽,授予了曾国藩。咸丰十年四月十九日,朝廷任命曾国藩“署两江总督”,也就是代理两江总督(同时按惯例“加兵部尚书衔”)。六月二十四日实授(又加“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

清代督抚的权力有多大呢?

  1. 地方上所有政务,不论是财政还是司法,不论是大政还是小事,最后都通过督抚裁决。
  2. 督抚们握着手下各级官员的命门。清代地方文武官员的升沉荣辱,主要看数年一次的“综合考评”结果如何,具体地说,就是文官三年一次的“大计”(京官叫“京察”)和武官五年一次的“军政”评定。而对他们进行考核评定的,就是督抚。通过这种方式,督抚实际上就将属下所有官员的命运牢牢抓到了自己手里。
  3. 督抚还是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清代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巡抚例兼兵部右侍郎,这就表明他们是辖区内绿营军队的最高指挥者。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同时管辖三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将“江南省”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两江地区正当中国南北之接合部,以长江为纽带,“包络江淮,控引河海”,上下呼应,战略位置十分重要。除了军事之外,它又是天下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地,两江所征收的漕粮,占全国漕粮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两江地区文化之发达,更是天下独步。因此“国家鼎建两京(即北京和盛京)之外,分省一十有四,而江南最为重地”。除了直隶以外,“能与天下相权衡者,江南而已”。

因为两江总督在全国的地位如此重要,所以雍正皇帝曾说:“此原系第一繁剧之任。”成了两江总督,又手握湘军军权,曾国藩毫无疑问,成了大清帝国最重要的人物。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百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两千五百八十三元。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顺治年间,国家考虑到总督生活的实际需要,还给他几种补贴: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案衣什物银、修宅什物银诸项,这部分合而计之为五百八十八两,是基本工资的四倍左右。

这五百八十八两,对一位总督来说,当然是远远不够花用,况且三藩之乱起,国家财政紧张,大部分补贴又取消了。因此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乾隆十二年,朝廷定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在全国总督中处于较高水平。只此一项,比起穷京官岁月,就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事实上,对于帝国内绝大多数督抚来说,“养廉银”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张仲礼先生说,中国官员更大宗的收入是“规费”,换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标准,这种规费收入当然属于腐败,但是“中华帝国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认为收取规费有什么不妥或者是腐败,只要此种行为保持在习惯性的限度以内就行”。而这个习惯性的限度,据张仲礼的研究结果,督抚级的官员平均是十八万两。如果以一两白银折合一百八十元人民币计,可达三千二百四十万元人民币。

那么张仲礼先生所说的督抚“收入”中最大的那一块,也就是“规费”,到底是怎么回事?“规费”更为常见的叫法是“陋规”。从这个“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对它的道德判断。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陋规”完全是贪腐的产物,并且都归入了官员的私囊。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规费”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务。因此,这笔费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员的个人收入。

陋规的产生,源于清代特殊的财政运转方式。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今天的公务员福利待遇优厚。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不是特别高,但是很多情况下,可以做到“工资基本不动”。但是在清代,即使贵为总督,国家也不配给公房、公车,甚至出门也没有差旅补助。生活中处处需要他们自己花钱。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花多少钱。

  1.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为地方第一大吏,住房、舆马、衣裘、饮馔当然都要有起码的排场和要求。张仲礼说,“一些来自日本的目击者在二十世纪初期真实的叙述,可以作为官员高消费的实例。他们提到一个知县的一套官服价值三百两至四百银两”。知县如此,督抚更可想而知。

    清代大员之家,往往是数世同堂。一旦当官,父母兄弟依靠不说,就连宗族亲戚甚至于同乡也要投奔,一个人的收入要照顾少则几十位多则上百位的消费者。

    以曾国藩为例。他到达安庆之后,就按当时惯例将家人先后接到自己身边。生活虽然十分俭朴,但是由于人口越来越多,开支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大。特别是晚年以后,曾国藩及夫人都疾病缠身,孙子、孙女辈也经常患病,医药开支大增,搞得曾国藩担心自己的工资不够花。同治十年,他给曾国潢、曾国荃写信说:

    纪鸿之次子病白喉数日,今已全愈。馀合室大小平安。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食口众,则用度浩繁。又兼治病医药,百端奢靡,入少出多,江督岁中进款竟不敷一岁之用。曩者尝怪澄弟日用太多,不能节俭,以致欠债甚巨。今余亦因用度不俭,亦将欠债,深为可讶。……近嘱戒纪泽等必须从上房、厨房两处节省,而后不至亏空。……余平日自誓不欲身后留余财,亦不宜留债与后人耳。

    可见这一年府中生活支出异常的多,竟至于将一万八千两养廉银全花光,还借了外债。曾国藩只好命纪泽减少厨房开支,从嘴里省钱。

  2. 第二是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

    作为一方诸侯,总督身边当然有一个直接为他服务的办公及后勤班子。清代总督和巡抚衙门中,也都有这样一个相当庞大的班子,由幕友、书吏、仆役家丁们组成,负责办公、顾问、保卫、勤杂事务,往往也多达百人。不过今天的政府之中,上自秘书长下至普通科员皆是国家干部,都由国家开支。而在清代,这些人都是总督和巡抚私人聘请的,要由督抚自掏腰包。也就是说,督抚衙门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是国家承认的正式干部,其他人都没有编制。你爱雇多少人雇多少人,爱开多少支就开多少,国家一分钱不管。

    这种状况今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在清代,却是国家定制。这种奇怪的设计,最主要原因是皇帝们的小气和偷懒。除了每年给督抚们发发工资外,中央政府就不用考虑总督一级的行政经费支出了。从表面上看,这会给国家节省大量财政经费,也会迫使官员体系大为精简,十分符合精兵简政的要求。然而这种表面上的精简却使督抚们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上引曾国藩信中有“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一句,所谓“弁仆”中就包括许多承担日常后勤及行政工作的仆役。同时曾国藩又拥有晚清最大的幕府。虽然部分幕僚薪水由所在办事机构直接领取,但仍有相当多的“文事”及钱粮、刑名之类的师爷工资由他直接负担。

  3. 总督还要负担一部分地方事务支出。

    清代各地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交送给中央,小部分存留在地方衙门,作为地方开支。由于专制制度的自私性和短视性,使皇帝们只重视中央财政,留给地方的数目很少。因此一个人当上了总督后,就会发现,有许多地方上开支,都没处去报销,只能由他自己掏腰包解决。

    比如,按国家规定,总督作为一省或数省绿营兵的最高统帅,要定期对绿营兵进行检阅,以保持军队战斗力。既然检阅,就要对表现优秀的士兵进行奖励。而这份奖金,国家不出,要总督自己出。

    在督抚们的诸多不合理负担中,有一项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皇帝与督抚们的通信费。作为督抚大员,每年需要频繁地给皇帝送奏折汇报工作。奏折事关国家机密,需要多名干员专程护送,这笔路费每年平均不下千两,路途遥远的省份花费更多。如李绂在广西巡抚任时,开列该衙门日用花费的账单中有

    “赍折二人路费,每次用银一百两,臣任内(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银一千八百两;赍表笺本章驰驿弁役,每次二人给路费四十两,臣任内共十三次,共用银五百二十两”的记录。

    这项支出皇帝一样不管,让督抚们自掏钱包。

    除了这两项之外,还有许多地方事务,比如兴修水利、赈恤灾伤、资给孤贫及病故人员等,虽有国家的专项拨款经费,但总是远远不够,要督抚们自行筹措。筹措的办法通常是号召大家捐款,而督抚在捐款中自然需要带头,有时甚至干脆就由督抚全出。这也是督抚们常遇到的额外支出。比如:

    (江西湖口县城)道光以后,城久不完。又遭粤逆蹂躏,砖石无存。咸丰七年克复后,曾文正公国藩论奏湖口地方要紧宜城,自捐八千串;彭公保玉麟捐钱四千串,余皆民捐,照旧重建山城。

    也就是说,湖口县城破坏已久,曾国藩认为此地重要,必须修城墙。于是和彭玉麟二人共同带头捐款,带动民间捐助,重建此城。

    此虽咸丰七年之事,曾、彭亦非当地守土之员,但由此事也可推知官员在地方建设中经常扮演的角色。

那么,一位总督一年到底支出多少呢?雍正年间,刘世明在福建巡抚任职时具折奏道:

“巡抚衙门一切需用……酌量于不丰不啬之间,每年不过一万四千五百金。”

而直隶总督汇报,他一年需要二万四千九百两,才能勉强过活。大致说来,雍正时期总督、巡抚要维持正常开支,每年所费在八千至两万多两不等。到了晚清,物价较雍正时期上涨二倍到三倍,地方事务繁杂程度也成倍增长,督抚们的办公机构人员较雍正时更膨胀至少三倍以上,使得总督的支出银两每年动辄以十万计。

如前所述,在养廉银改革之前,解决收入与支出之间这近万两至数万两的巨大差额,唯一的办法就是“陋规”。督抚们只能靠他们的权力来换取经济收入。对一位总督来说,所谓“陋规”,就是下属各官员和衙门给他的“进贡”。

康熙五十六年,江西巡抚白潢在奏折中向皇帝汇报当地的陋规收入,说其总数达到七万四千四百两。“陋规”又称“规礼”。白潢具体列举了江西省陋规的五项内容:

  1. 一是节礼,下属官员在节日所送,每年大约五千两。
  2. 二是漕规,粮道衙门所送,每年四千两。
  3. 三是关规,辖区内两家税关衙门所送,每年两千四百两。
  4. 四是盐规,盐务衙门或者盐商所送,每年一万两。
  5. 五是钱粮平头银,每年八千两,布政使衙门所送。

从这份清单可以清楚地看出,白潢所收到的“规礼”由“规”和“礼”这两部分组成。所谓“规”,是由下属部门送的,上述的“漕规”、“盐规”、“关规”以及“钱粮平头银”即是。而所谓“礼”,则是官员们以个人身份送的。白潢所说的“节礼”就是。

那么,这些“规”和“礼”的来源又是什么呢?

我们先来看看“规”。“规”的来源,用今天的话说是各部门的“附加税”,过去则叫“耗羡”或者“加征”。

皇帝们不但不考虑总督衙门的支出需要,对州县等衙门同样基本不予考虑,每年只留给象征性的少得可怜的几个钱用。然而,州县事务花钱处也很多,从兴修公共工程,到官场上的应酬吃喝,每一笔都不在少数。因此,基层官员们在向百姓征收税赋时,通常都要比国家规定的多收一些。这就叫“耗羡”或者“加征”。多收的钱,一部分如“耗羡”的“耗”字本意一样,用于抵偿运送税粮过程中的损耗和路费。更主要的,则是用于地方开支。这一部分,国家从未正式承认过,但实际上却是默许的。

所以,这种“附加税”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合理”的,也就是地方政府运转所必不可少的。一是用于幕友师爷、衙役书吏的工资;二是用于修理办公房舍、购买办公用品等衙门日常花费;三是用于抚恤地方孤贫、发给秀才们(廪生)津贴等地方公益事业;四是建立小金库,以便公款吃喝,迎来送往,给同部门的人发放奖金。

另一部分是“不合理”的,也就是纳入私囊的部分。这部分成了地方官员们致富的主要途径。

因为其他衙门特别是上级衙门不可能听任那些有税收权的官员独享这巨大的好处。一方面,上级衙门同样需要解决行政经费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上级怎么可以听任自己不如下级富裕呢?这实在既不合天理,也不近人情。所以自然而然,“附加税”还要进行“再分配”。“再分配”的方式就形成了“陋规”。

“陋规”之“规”都来自那些有钱有权的部门。

“钱粮平头银”来自负责征收田赋的州、县官,各州县会拿出相当多的附加税送到布政使衙门,名义上是作为布政使衙门的办公经费。布政使衙门再分一部分送给总督,就是“钱粮平头银”。

“漕规”来自漕运管理部门,也即粮道衙门。所谓漕运,就是由南方征收大米,运送到北京供京师食用。漕运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数额之外,每年要加征各种“漕项”。这笔好处要在整个官场上分肥,其中就包括送给总督的“漕规”。

再说“盐规”。盐商因为政府特许他们垄断经营的权力,皆获厚利,所以每年要集体给官员们送上好处。同理,“关规”则是各税关把多收的附加税分肥给上司。

“规”实际上涵盖了所有有油水的部门。不管这油水来自哪,都要给上级进贡一部分。因为如果不这样,上级就没有让这个油水来源存在的必要。所以除了这几项主要的陋规之外,有些省还有些特殊的项目,比如“香规”,是向到山东泰山和湖北太和山(武当山)进香的香客征收的,康熙、雍正年间的山东巡抚每年可以分到“香规”银两千五百两。鸦片战争之前,广东有“土规”,来源是鸦片(土烟)走私贩子送给海关官吏和水师官兵的贿赂银。

至于“礼”,则是所有官员,不管肥缺瘦缺,官大官小,都要送的,因为这是代表官员个人的心意。

之所以说“陋规”是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财政分配方式,就是因为这种分配是在“礼”的面纱下进行的。它不光能解决地方财政资金不足以及官员薪水过低的问题,还能够在官员之间建立起情感上的联系。清代官场的基层官员需要向上级致送的礼金异常繁重复杂,以至于他要建立一个专门的账簿来进行统计。顺治、康熙时代的吏科给事中林起龙曾经这样概括一个州县官员需要送的礼金:

参谒上司,则备见面礼;凡遇年节,则备节礼;生辰喜庆,则备贺礼;题授保荐,则备谢礼;升转去任,则备别礼。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林起龙所说的这五种礼。

  1. 一是“见面礼”。

    上司刚刚到任,下属要前往参拜,要送“见面礼”,也叫“贽礼”或“贽见礼”,或是称“上任礼”或“到任规礼”。

    “见面礼”的标准怎么样呢?

    康熙五十六年(1717),两江总督长鼐报告,他到两江地区后,安徽布政使、按察使,江苏按察使、江安粮道、驿盐道、常镇(常州、镇江)道,徽州、江宁(南京)、扬州、镇江、松江(上海)等府知府前来参见,每人送银一百二十两到五百两不等,总共有三千八百两。按已送的标准估算,加上尚未见面的下属将要送来的数目,此项礼银大概有一万多两。而刘愚《醒予山房文存》卷十中说道,晚清四川总督的到任礼大约有二万两银子。此例也许可以说明,晚清官场礼金标准照康熙时大为上涨。

  2. 二是“节礼”。

    也就是逢年过节送的礼。三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时,下属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礼的。

    据广西巡抚高其倬说,广西省内各衙门每年向巡抚送节礼一万两千四百两。广西是老少边穷地区,送礼标准也相对较低。而山东巡抚的节礼收入,据交代高达六万两银子。其他各省的巡抚,河南是四万两,江西是五万两,贵州最少,是七千两。最多的是广东。康熙五十六年,广东巡抚向皇帝汇报说,广东巡抚的节礼,一年至少十万两白银。

  3. 三是“贺礼”,就是上司家红白喜事及生日时送的礼金,官员的妻子、父母做寿,官员生儿子、生孙子,都要送礼。

    雍正元年(1723)博尔多代理山东布政使,“济南府的官员做备围屏、杯、缎、银如意、调羹送来上寿”,具体价值不详。第二年出任安徽布政使,“收受各属寿礼,金银、绸缎、玉器等项共计银七千余两”。

  4. 四是“谢礼”,是为了感谢上司提拔而送的礼。

  5. 五是与“上任礼”相对应的是“离任礼”。

    即林起龙所说的“别礼”,它在上司升迁、调动离任时送。

除了上述五种主要的“礼金”之外,还有其他许多名堂的礼。比如上级到下级单位巡视和检查工作,也会收到礼金。其中有一项叫“盘库礼”,就是上司到下级衙门盘查银库、粮库时下级送上的礼金,其目的当然包括让上级少挑毛病的意思。咸丰九年(1859),张集馨回答道光皇帝的询问时,说四川总督每年春、秋两次到布政司衙门盘库,每次可得银子一千两。

著名清官林则徐也公开收受“陋规”。道光二十六年,陕西发生重大灾荒,地方税收大幅减少,导致国家的军粮都停征了,然而“陋规”的致送却不能停止,陕西粮道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说这一年“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其中的“抚”就是陕西巡抚林则徐。那么林这一年所得“陋规”多少呢?张集馨说,计“每季白银一千三百两”,另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年逾万”。

不管多大的天灾人祸,林则徐的“陋规”都会旱涝保收。我们很难想象林则徐会为了一己之私不顾百姓死活。这一事例只能解释成,离开了这笔“陋规”,林则徐个人生活以及巡抚衙门的日常运转就无法继续。这个例子可以说明,“陋规”其实是维持地方政府运转的必不可少的固定收入,“陋规”制度也因此成为一种变形的财政制度。任何一位官员也无法跳离“陋规”游戏。由此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晚清,本来是官员们之间表达私人感情的“礼金”却都有着明确严格的时间和数目规定。因为这名义上是人情来往,事实上则是上级官员赖以活命的固定收入,和国家正式税收没什么两样。“上司各项陋规等于正供,不能短少”,已经成了比国家的正式财政制度还要硬性的制度。因此许多官员宁可挪用国家正式税收,造成国库亏空,也不敢耽误给上级送礼。

曾国藩时代,各省陋规数额比康熙时代还要巨大。金安清说:

(规费收入)以两江总督为最,一年三十万。淮南盐务居其一,各关备贡居其一,养廉公费居其一,皆用印文解送,不以为私。

康熙时代,规费最多的总督也不过二十万两。然而这一时期,“规费”的制度化倾向更加明显。首先,这三十万中,并未包括私人礼金。其次,金安清说得很清楚:这三十万巨款,

“皆用印文解送,不以为私”。

也就是说,这些钱都是各衙门公开以正式印文解送的方式,送到总督衙门。

处置陋规

  1. 应酬往来

    总督时期,曾国藩在人情来往上开支不少。在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尽量从俗。刚刚就任总督时,他曾经拒绝“公款吃喝”,不久以后,他发现这种要求实在难以贯彻,徒然惊世骇俗,并无实益,所以后来也就随波逐流了。

    同治十年九月底,曾国藩到苏州阅兵。他写信给曾纪泽谈到在苏州这几天的应酬情况:

    余于二十八日抵苏后,二十九竟日拜客,夜宴张子青中丞处。三十日在家会客,织造及质堂、眉生、季玉公请戏酒。初一日在恽次山家题主,后接见候补百六十馀人,司道府县公请戏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乡公请戏酒。

    天天拜客,日日戏酒,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只不过在遵从成规的同时,他尽量降低规模,简化形式,处处为他人考虑,不想给下属造成过大负担。十月初他到达上海,正好赶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员们请戏酒给他预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惯例又要“正祝”一番。曾国藩怕大家破费太多,竭力辞退,自己花钱请了几桌客:

    初十日,各官备音尊为余预祝。十一日又将备音尊正祝。余力辞之,而自备酒面款接各客。内厅抚提藩等二席,外厅文武印委等二十席。虽费钱稍多,而免得扰累僚属,此心难安。

  2. 碳敬、程仪和别敬

    两江总督本是天下最“肥”之“缺”,曾国藩的前任们因此手笔都比较丰阔。曾国藩既袭此任,在许多方面也不得不萧规曹随,比如致送炭敬。

    联络京官,是地方大吏必不可少的动作。晚清官场流传的居官要诀云: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

    曾国藩历来厌恶官场之钻营,但是天下督抚都送的炭敬,他却不想免俗。他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笔炭敬对他们来说意义何等重大。曾国藩致送的对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他在给曾国潢的信中说:“同乡京官,今冬炭敬犹须照常馈送。”这笔钱,每年至少数千两。

    除了炭敬,另一笔比较大的花销是程仪。如前所述,迎来送往是官场上的重任。每年来往南京的大吏要员自然也不在少数。

    同治九年四月,曾国藩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

    仙屏(许振袆)差旋,若过保定,余当送程仪百金。是星使过境,有交谊者酬赠之常例。”

    也就是说,清代官场上,皇帝派出的钦差路过辖地,与之相识的大吏在迎送宴请之外,通常还会送给他一百两左右的程仪。他准备用这个标准来对待许振袆。

    同治九年,江南发生著名的“刺马案”,朝廷派出刑部尚书郑敦谨(号小山)南下与曾国藩共同审理。接惯例,办完事后,地方上要送给钦差一笔很重的程仪。然而郑敦谨特别清廉

    “郑小山于正月二十八日出来拜客一日,二十九日拜折后即行起程,干礼水礼一概不收,一清彻骨。小钦差程仪则已收去(每人五百耳)”。

    “干礼”是指贵重礼品如金、银、绸、缎之类,“水礼”则指食品、果品杂项之类。连水礼都不收,可谓清廉到底了,所以曾国藩说他“一清彻骨”。不过他的主要随员,也就是曾国藩说的“小钦差们”却不愿意效法他们的主官。他们每人收了曾国藩致送的五百两银子。曾国藩在“五两百”后面加了个“耳”字,可见用官场惯例衡量,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并不算多。

    我们所能查到的曾国藩所送的最大一笔程仪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国战争停止多年的江南乡试终于举行。曾国藩对当年四川主考任上的收获记忆犹新,这一次他决定做好主人,“一切均从其厚”。

    这一年朝廷派来的主考是刘昆,副主考平步青。考试结束后,他们在两江收获

    “公私……程仪约各三千有奇”。

    就是说,江南官场公送了三千两,大家以私人名义所送加一起也有三千两。

    “两主考差囊各三竿外,户部例发途费五百亦在此支领,一切均从其厚。”

    “炭敬”、“程仪”是官场上经常发生的支出。至于“别敬”,则频率较低,只有在地方官需要进京时才发生。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奏命调任直隶总督。这一年十二月他抵达北京,在北京过完年后出都赴保定就任。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可以兑换二万两现银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们送“别敬”。多年没有入京,那些在穷京官生活中挣扎的故友新朋们盼他如望云霓,他的别敬当然不可能过少。他在日记中多次记载“核别敬单”,“定别仪码”,“定分送各单”,可见这件事他是多么在意。在给儿子的信中,他说:

    “余送别敬一万四千馀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

    总共送了一万四千两,他认为仍然不厚。同治七年底的北京之行,曾国藩花费了两万两。除了一万四千两别敬,“合之捐款及杂费凡万六千下上,加以用度千余金,再带二千余金赴官,共用二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说得很清楚:

“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处理。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馀金”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

“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恐近二万)。”

后来同治八年二月初三日信中又说:

“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馀金,……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也就是自己的财政司中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

曾国藩同治七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同治三年他送乡试主考的钱,以及同治九年送给“小钦差”的“程仪”,也应该出自这里。

天津教案后,他又收到回任两江总督之命。同治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他由天津起程入都,陛见后十月十五日出都返回江南。这一次,仍然需要送“别敬”。在进京前,曾国藩这样计划:

拟于(九月)二十、二十一日起程入都,十月初六、七日必须出京。别敬不能速送,只好与诸公订定出京后补送,或腊底再送炭金。保定寄存之二万金,大抵须用去八九千。

后来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九年冬在京用去万馀金”,可见这一次送“别敬”又花掉一万多两白银。

  1. 报销部费

    同治七年,捻军被消灭,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国战争军费报销提上了议事日程。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编成清册,送交户部。户部要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检查有无“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虚开浮估”的情况,如发现此类情况,则要退回重报。审查合格,才呈报皇帝予以报销。

    因此,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户部的态度。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审计关。那么,户部的态度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视“部费”也就是“活动经费”多少而定。传统时代,“部费”主要落在具体经办的“书吏”也就是办事员的腰包。这也情有可原,因为这些书吏们没有工资,专靠这项灰色收入谋生。

    不过他们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一下户部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欲壑,真难厌也。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恰好在这时,中枢的批复到了。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予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

    折弁刘高山归,报销折奉批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竟不复部核议,殊属旷典。前雨亭方伯托许缘仲关说部中书吏,余与李相前后军饷三千馀万,拟花部费银八万两。今虽得此恩旨,不复部议,而许缘仲所托部吏拟姑听之,不遽翻异前说。但八万已嫌太多,不可再加丝毫。

    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

    注:次骨,入骨

  2. 捐献散财

    在曾国藩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后路粮台”的“小金库”共存了三万两左右。如前所述,这三万两小金库在北京只花掉了两万,还剩下一万怎么办呢?按官场惯例,这一万多,曾国藩完全可以携归家里。不过他却不想这样做。

    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国藩对纪泽说:

    其下余若干(尔临北上时查明确数)姑存台中,将来如实窘迫,亦可取用。否则于***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就是说,家里实在需要花钱,可以用一些。否则,临全家北上时,想办法捐掉。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又提了两个“散掉”的处理方案:

    “余家于此二万外不可再取丝毫。尔密商之作梅先生、雨亭方伯(布政使),设法用去。”

    他说,可以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善后局的零用,一是作为报销局的部费。他特别嘱咐,不能捐为慈善款:

    或捏作善后局之零用,或留作报销局之部费,不可捐为善举费。至嘱至嘱。

    为什么不能捐为善举呢?因为这样就会被人所知,曾国藩平生认为,

    “凡散财最忌有名”,“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所以“总不可使一人知也”。

    他还说:

    “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就是说,别人都愿意享有大名,我不愿意。而且我还特别不愿意享有清官之名,不愿意别人叫我清官。他的想法是,你名声太大,就容易引起别人的注目和指摘,不利于自己踏踏实实做大事。

    二月初三,他在给纪泽的信中又一次明确了这笔钱的处理办法,那就是全部用于军费报销的“部费”:

    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馀金,即存台作为报销养部费。除雨亭、作梅、少岩外,别不使一人知之,最不着迹。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将来亦作报销部费。余奏调七人中或有缺途费者,在其中提送若干,请雨、梅酌度(多者不得过二百)。此外不更动用丝毫矣。

    如果按这封信判断,那八万两报销部费中,有一部分是出自曾国藩本可纳入私囊的“陋规”。不过,据方宗诚说,曾国藩剩下的这笔钱,有一部分后来用于购买赈米了:

    ……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向来总督去任时,此款皆入宦囊,公则仍留为慈善之用。移节直隶后,安徽有灾,买米赈之,皆此款也。

    曾国藩在直隶总督任上待了不到两年,回任两江时,他发现自己积攒了“俸馀三万金上下”。这笔钱他一部分要带进京中作为“别敬”及其他应酬费用,除此还有剩余。比如在直隶总督陋规项下,还有一项没花掉的钱,叫“盐吏占费”,大约一千多两,他也不打算纳入私囊,而是像以前一样以散钱为处理之法:

“盐吏占费将馀千金,余不欲以之肥私,可以四百捐育婴堂,馀分给诸人(五巡捕各五十,内戈什各三十,外戈什及上房仆婢酌分)。”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曾国藩像每个帝国地方官员一样,建有自己的小金库。但是小金库中的结余,他并不像其他官员那样带走。

薪俸和养廉银的用途

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同信之中,他交代曾纪泽说:

吾之银存于雨亭署内(即江宁布政使李宗羲处)者,系养廉(已有万八千余),尔尽可取用。

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

“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

可见,曾国藩家人进京的路费是动用养廉,而不是小金库的钱。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曾国藩是怎么区别“陋规”与“养廉”的用途的。“因公”而产生的官场应酬,出自“小金库”。自己家人的生活日用,以及自己馈赠亲朋好友的钱,则出自养廉。方宗诚的总结大抵合乎事实:

两江总督廉俸之外,又有办公费(即“小金库”),每岁万金。公在金陵,凡署中食用以及馈遗亲戚故旧,皆取诸廉俸,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

在任总督的前几年,曾府内人口较少,每年花不掉的养廉银,曾国藩往往以之济助亲友,甚至素不相识之人,不做储蓄:

曾公于故旧极有恩谊。仁和邵位西员外懿辰殉节杭州,妻子亡出,公招致安庆养之,并延师课其子。石埭沈怀卿明府衍庆殉节于鄱阳县任,与公实未面也。公念其忠义,岁馈金周其家。绩溪周志甫明经成,公聘任忠义局修志者也,既卒,公亦厚恤之,并教育其诸子。其他忠义之士,虽不相识,闻其贫,皆资助之。而所费则分廉俸为之,绝不用军需公款也。

注:邵懿辰(1810―1861),字位西,又作蕙西,浙江仁和人。

也就是说,曾国藩对旧人极重感情。朋友邵懿辰殉难后,他的妻子没有依靠,曾国藩把她接到安庆供养,并且请教师教其子。沈衍庆本来与曾国藩素昧平生,他殉职后,曾国藩感其忠义,怜其家贫,每年都给他家寄钱。周成是曾国藩下属忠义局的工作人员,死后曾国藩也厚加抚恤,并且承担起了他几个孩子的教育责任。做这些事,都用的是养廉和薪俸,绝不动用军需和公款。

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曾国藩身后没什么积累了。之所以拒绝将小金库余款和多余的养廉搬回家中,是因为曾国藩不打算留下金钱作为遗产。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五、为官

(一)与皇帝的关系

道光晚期的失望和不满

自道光十九年(1839年)离家赴京,道光二十年(1840年)授翰林院检讨。在京期间,他十年七迁,傲视群曹。他写家信说

“由从四品骤升二品,超越四级,迁擢不次”

如此顺利,连他自己都感到很意外。他不无自负地在书信中对陈源兖说:

“不特仆不自意其速化至此,即知好三数人,亦不敢为此不近人情之称许。”

也就是说,不但我当初没想到自己会升得这样快,就是那些非常推重我的好朋友们,也没有人敢做这样大胆的预期。得意之态,溢于言表。

但就在曾国藩一路飞黄腾达之时,他的许多诗文中却充满了失望、不满和颓丧之语。

我虽置身霄汉上,器小仅济瓶与罍。
立朝本非汲黯节,媚世又无张禹才。
似驴非驴马非马,自憎形影良可咍。

注:罍léi,中国商朝晚期至东周时期大型的酒器,双耳细颈罐式 注:咍hāi,1.讥笑;2.欢笑;喜悦

这是写给好友刘蓉的。意思是说,别看我现在身居庙堂之高,其实只是庙堂之上一个没用的小摆设。我既无法像汉代大臣汲黯那样不顾性命直言进谏,也无法像张禹那样,甘言媚世,谋取高位。天天这样不上不下,非驴非马地混日子,只觉得自己面目可憎而已。

张禹,西汉大臣,河内郡轵县人,字子文。年轻时学《易经》、《论语》,为博士。汉元帝时,教太子刘骜《论语》,为光禄大夫、东平内史。汉成帝刘骜继位,以帝师为关内侯、诸吏散骑光禄大夫、给事中,与大将军王凤领尚书事。前25年六月,张禹为丞相,封安昌侯。前20年三月,张禹致仕。之后,生活奢侈,常为子婿求官。有大事,汉成帝常常咨询,谥号节。

汲黯,西汉名臣。字长孺,濮阳(今河南濮阳)人。汉武帝时期,初为谒者,后来出京做官为东海太守,有政绩。被召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

有时候,他居然后悔进入仕途,梦想过上野人生活

憾我不学山中人,少小从耕拾束薪。
世事痴聋百不识,笑置诗书如埃尘。

道光二十九年十月初四日,也就是他升位实职“副部长”(礼部侍郎)后十个月,他在家信中竟然做了这样的表示:

“吾近于官场,颇厌其繁俗而无补于国计民生。惟势之所处,求退不能。但愿诸弟稍有进步,家中略有仰事之资,即思决志归养,以行吾素。”

也就是说,他这个副部长感觉自己的所作所为无补于国计民生。如果几个弟弟有出息,能使家里生计不至困窘,他就打算辞官回家,侍奉堂上老人,不再混迹于官场了。

咸丰元年他在写给欧阳兆熊的信中说

自己近年来因“官牵私系,遂成废物”,“本欲移疾归去,不复尸素此间,重乖高堂之望,又逋责稍多,贾竖未能贳我,以是濡滞。计其岁以内,终当蝉脱不顾,从子于万山中耳。”

也就是说,本想回家奉养父母,但是欠债太多,筹不到路费。不过不久之后,总会克服困难,返回家乡。

注:逋债būzé,犹欠债。
注:贾竖,旧时对商人的贱称。
注:贳shì,1.出赁;出借;2.赊欠;3.宽纵;赦免。

在复江忠源信中也说

“计期岁内外,亦且移疾归去,闭关养疴,娱奉双亲。自审精神魄力,诚不足任天下之重,无为久虱此间,赧然人上也。”

曾国藩在这段时期为何牢骚、愤懑和无奈呢?因为道光年间的大清王朝是一个病势危急、行将就木的病人。外部鸦片战争,内部吏治腐败,而一场翻天覆地的大起义也正在酝酿之中。

道光皇帝在历史上以俭朴闻名,据故宫现存的画像看,道光皇帝确实节俭到了“骨瘦如柴”的地步。然而,他的能为也就到此而止了。道光皇帝的政治性格是因循疲沓,苟且偷安。道光朝先后出任首辅的曹振镛、穆彰阿、潘世恩等人,也都是“多磕头,少说话”的角色。他们谨遵道光“修修抹抹”,敷衍度日的政治方针,山雨欲来风满楼,满朝却昏睡如醉,大家如同坐在一辆老旧破车里的乘客,眼看着它奔向深渊,却都噤口不言,如同不涉己事。

这种污浊混沌的官场风气,让曾国藩感觉喘不过气来。曾国藩对大部分同僚是十分看不起的:

“国藩从宦有年,饱阅京、洛风尘。达官贵人,优容养望,与在下者软熟和同之象,盖已稔知之。”

也就是说,他做官有年,饱知官场习态。在上者但知做出一副宽大优容的样子,来培养自己的人气。在下者办事一味软媚求同,打圆场,做老好人。他后来在书信中对刘蓉说:

“国藩入世已深,厌闻一种宽厚论说,模棱气象,养成不白不黑,不痛不痒之世界,误人家国,已非一日。偶有所触,则轮囷肝胆,又与掀振一番。”

注:轮囷qūn,高大的样子,形容勇气过人,气魄雄大。

直言上谏咸丰帝

在咸丰刚登基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满怀赤诚,尽忠竭智,先后上了《应诏陈言疏》《条陈日讲事宜疏》《议汰兵书》《备陈民间疾苦疏》《平银价疏》等多道奏疏。全面深入地指出了大清天下面临的种种危机,官僚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呼吁皇帝大刀阔斧,加以彻底改革。

这些折子是曾国藩输心剖胆殚精竭虑的产物。他以为,新皇帝既然振作有为,肯定会认真考虑他的建议。然而,咸丰心胸狭窄,气质庸弱,完全谈不上雄才大略。他对如何驾驭大清政治心无定见,曾国藩上的这些折子,他草草读了一遍,随口夸奖几句,事后却扔进废纸篓,没了下文。

曾国藩大失所望,郁闷无已,给友人写信说:

自客春求言以来,在廷献纳,不下数百余章,其中岂乏嘉谟至计,或下所司核议,辄以“毋庸议”三字了之;或通谕直省,则奉行一文之后,已复高阁束置,若风马牛之不相与。……而书生之血诚,徒以供胥吏唾弃之具。每念及兹,可为愤懑。

也就是说,自从皇帝发下求言诏书以来,上书言事的,有一百多人。其中有许多有见地的奏章,发到有关部门讨论的时候,得到的只是“没什么价值,不必讨论”这几个字的答复,或者发到各省执行,但是一通上谕之后,各地没有反应,朝廷也很快忘了这件事。读书人掏心掏肝的血诚,只变成了办事员纸篓中的废纸。每想及此,心中怎不愤懑。

曾国藩认为,要想挽救大清帝国,只有敲打醒这个糊涂皇帝才行。在强烈的责任感支配下,以谨慎闻名的曾国藩做出了一个晚清官场极为罕见的举动:直言批评皇帝。他上了《敬呈圣德三端预防流弊疏》,锋芒直指咸丰皇帝的三个缺点:

  1. 见小不见大,小事精明,大事糊涂。

    他批评皇帝有“琐碎之风”,“谨于小而反忽于大”,成天把精力用于挑大臣们礼仪疏漏之类的小毛病,苛于小节,疏于大计,对派往广西镇压起义的人员安排不当。

  2. 徒尚文饰,不求实际。

    鼓励大家进言,大家提了不少意见,其中怎么也会有几条有见解的吧?结果却都是批了“无庸议”三字而已,没有一项落实。

    “间有特被奖许者,手诏以褒倭仁,未几而疏之万里之外。优旨以答苏廷魁,未几而斥为乱道之流。是鲜察言之实意,徒饰纳谏之虚文。……”

    偶尔有几个被肯定的,也没有好结果。刚刚亲书手谕表彰倭仁,不久就驱之于万里之外。刚刚发布肯定苏廷魁的圣旨,不久又批评他是离经叛道。看来您所谓求言,并无诚意,只不过是想获得肯于纳谏之虚名而已。

  3. 刚愎自用,饰非拒谏,出尔反尔,自食其言。

    一开始说听取大家意见,现在却动不动就说“大权朕自持之”,“不容臣下更参末议”。

大清王朝一百多年间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直接坦率地批评皇帝的奏折。年轻气盛而又自尊心特别脆弱敏感的咸丰皇帝的反应可想而知。

史载“疏上,帝览奏大怒,摔诸地,立召军机大臣,欲罪之”。

把奏折摔到地上,立刻想把曾国藩抓起来。幸亏祁寯(jùn)藻、季昌芝等大学士为之苦苦求情,才使曾国藩免于获罪。在大臣们的劝谏下,咸丰皇帝转而假惺惺地夸奖了曾氏几句,但又下了长篇上谕,细细为自己一一辩解,针锋相对地驳回了曾国藩的主要指责。

皇帝大发雷霆,曾国藩并不感觉意外。但皇帝的哓哓置辩,却让他认识到通过苦口直谏使皇帝猛然惊醒洗心革面是不可能的。在此之后,他还是不断地上建议改革的奏折,不过多是就事论事,不再有类似的憨激之言了。

注:哓xiāo,1.形容争辩的声音;2.形容鸟类因恐惧而发出的鸣叫声。

早年辞章戆直激切

练兵之初,曾国藩不光对同僚不假辞色,甚至对皇帝说话也句句如钢似铁。皇帝给他下过多次指示,都被他以不合实际为由直接顶了回去。比如咸丰三年十月,武汉被太平军围困,皇帝急命正在练兵的曾国藩去营救。曾国藩却因兵未练熟,装备未齐,拒不听命,说

“未敢因谕旨严催,稍事拘泥。”

当年十一月,太平军又进逼安徽省会,皇帝再次令他出师,他回复说

“不能草草一出。”

惹得皇帝大怒,批评挖苦他道

“今观汝奏,直以数省军务一身克当,试问汝之才力能乎否乎?平日漫自矜诩,以为无出己之右者!”

曾国藩接到批复,仍然拒不听命,与皇帝节节辩论,回答道:

“皇上如果责臣以成效,则臣惶悚无地,与其将来毫无功绩受大言欺君之罪,不如此时据实受畏葨不前之罪。”

把皇帝顶得无话可说,只好让步抚慰,说:

“汝之心可质天地,非朕独知。”

在咸丰帝拒绝授他督抚之权后,他所上的奏折,更为意气用事。皇帝说允许他在家守孝,但一旦军情紧急,“仍当即赴军营”。曾国藩的复奏却称

“自问非有为之才,所处又非有为之地”,不能再出。且说“自后不轻具折奏事,前在江西尚有一二经手未完事件,拟即函致江西抚臣耆龄,请其代奏”

大有与皇帝一刀两断,不再来往之势。

这些奏折,在皇帝头脑中强化了曾国藩勇于犯上、桀骜不驯、难以驾驭的印象。这也是皇帝对他不能信任,不敢给他大权的重要原因之一。

学会了打太极拳

咸丰八年,再次出山之后,他奏事风格大变。咸丰帝命他再出之旨六月初三奉到,六月初七他就起程了。所上《恭报起程日程折》,平实沉稳,无丝毫讨价还价之意,颇得皇帝欢心,说

“汝此次奉命即行,足征关心大局,忠勇可尚”。

再出之后不久,咸丰帝命他率部入四川。他不愿奉命,但也不再公开抗旨,而是连上数折,或托词所部正攻打景德镇,无法分身,或者讲可以灭敌于湖南而不必入蜀,或托言江西安徽当守,多方周旋,刚柔相济,终于摆脱了西上四川、客军虚寄之苦。

(二)与皇室宗亲的关系

曾国藩晚年调任直隶总督后,醇亲王奕譞托曾国藩的好友朱学勤转来一封信,信中对曾国藩大加恭维,意图结好。醇亲王乃是恭亲王奕訢之亲弟,同治帝之亲叔,慈禧的亲妹夫,与慈禧关系极为亲密。长期以来,他一直欲与奕訢一争高下,所以主动拉拢曾国藩,以增强自己的政治实力。一般人对这样的核心亲贵,主动奉迎唯恐不及,曾国藩却没有给他复信,仅在给朱学勤的信中解释说:

“醇邸慎所许可,乃独垂青于鄙人,感惭无已。敝处函牍稀少,未便于醇邸忽改常度。”

也就是说,醇亲王对我如此垂青,我十分感动。但是我一向少与人通信,也不便因为醇亲王就一改常度。竣拒之意显然。

注:奕[yì]
注:譞[xuān],聪明,多言

奕譞不甘罢休,同治九年春又托曾国藩的另一好友黄倬(zhuō)转寄诗文,希望曾国藩应和。曾国藩仍然没有回信,而是在给黄倬的信中解释说:

醇邸于敝处折节下交,拳拳挚爱,极为心感。兹承转寄见赠之作,诗笔既工,用意尤厚。惟奖许过当,非所敢承。理宜奉笺致谢,缘弟处向来书札稀少,朝端贵近诸公多不通问,未便于醇邸特致私爱,致启他嫌。素不工诗,亦未能遽成和章。稍暇当勉成一首奉呈,以答盛意,聊申谢悃。晤时尚望先为代达鄙意,至荷,至荷。

注:悃kǔn,其释义为诚恳,诚挚。
注:至荷[zhì hé]书信用语。表示受人之惠,甚为感激。

又一次给了奕譞一个不折不扣的难堪。除了对奕譞之才略用心不甚感冒之外,曾国藩如此风骨棱然,主要是从“避内外交通之嫌”这个中国政治大原则出发。历代王朝皆严禁亲王与外藩之间私下交通,因为这是扰乱专制政治秩序的举动。曾国藩基于王朝根本利益,维护了这个政治原则,却深深得罪了醇亲王。所以在天津教案之后,他及他的派系对曾国藩之攻击不遗余力。

(三)与同僚和下属的关系

众人皆醉我独醒

详见第三章《困顿与坎坷》

改弦易辙,如鱼得水

天京内讧之后,太平天国势力又回光返照,攻破了清军江南江北大营。咸丰八年皇帝不得不重新起用曾国藩。大喜过望的曾国藩再不提任何条件,立刻出山。曾国藩的朋友们惊讶地发现,曾国藩变了,变得他们几乎不认识了。

  1. 注意礼仪排场,应酬周到

    以前他做事直来直去,不太讲求虚文俗套。现在则和那些庸官俗吏一样注意礼仪排场。咸丰八年正月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与人相处,不能过于拙直:

    “余生平不讲文饰,到处行不动,近来大悟前非”。

    在官场生存,必须习惯官场上虚与委蛇的那一套:

    “官员及绅士交际,则心虽有等差而外之仪文不可不稍隆,余之所以不获于官场者,此也。”

    他在起程前首先给各军将领、各地大吏每人致信一封,以非常谦恭的语气,乞惠“指针”。到了长沙之后,首先拜遍大小衙门,连小小的长沙县衙他也亲自造访。

    原来对那些无用的官样文章,他不理不睬,现在则每信必复。他对老朋友检讨说:

    以前“接人应事,恒多怠慢,公牍私书,或未酬答。坐是与时乖舛,动多龃龉”。因此“此次再赴军中,消除/事求可、功求成/之宿见,虚与委蛇,绝去町畦。无不复之缄咨,无不批之禀牍,小物克勤,酬应少周,藉以稍息浮言”。

    注:乖舛chuǎn,指谬误;差错;不顺遂。
    注:虚与委蛇,指对人假意相待,敷衍应酬。
    注:町畦[tǐng qí],1.田界;2.界域;界限;3.犹蹊径,途径;4.喻规矩;约束。

    以前曾国藩是斑马群中的野马,自然引起斑马们的群起攻击。现在他也涂上了斑纹,以便令斑马们误认为自己是他们的同类。然而这番变化太过迅速,甚至引起好友们的误解。郭嵩焘说:

    “曾司马再出,颇务委曲周全。龙翰臣方伯寓书少鹤,言司马再至江西,人人惬望,而渠独以为忧。忧其毁方瓦合,而任事之气不如前此之坚也。”

    注:少鹤。彭玉麟,字少鹤。
    注:毁方瓦合,毁去棱角,与瓦砾相合。比喻屈己从众,君子为道不远离于人。后指毁弃自己的原则,迎合世俗。

    胡林翼则说他

    “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方之气”。

    曾国藩自己也承认:

    “寸心之沈毅愤发,尚不如前次之志。至于应酬周到,有信必复,公牍必于本日完毕,则远胜于前。”

    然而这套儒道溶揉的老练莫测的神态在官场上却如鱼得水,“再至江西,人人惬望”,从此他用人筹饷比以前大为顺利。他自己也满意地说:

    “吾往年在外,与官场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此次改弦易辙,稍觉相安。”

    注:荆榛,艰危,困难。

    但这样的后果必有损失,曾国藩自己也承认“仪文弥加检点,而真意反逊于前”,要维持住表面和平,每句话都说得要得体,但对事物的本来看法不免就要打折扣,自我的真质也必有损伤。

    曾国藩深知自己已经在悬崖的边上,再进一步是深渊,退一步则后面是个大斜坡,出溜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不知不觉中,一日千里,可以迅速滑落成自己曾经最反对的人。他自己也说,想找条中间道路,可哪有那么容易呢?

    所以常看曾国藩在日记里自己折腾:

    “今夜醒后,心境不甚恬适,于爱憎恩怨,未能悉化,不如昨夜之清白坦荡远甚”。

  2. 诱之以“名”

    因为未得到皇帝的信任,曾国藩带兵三年,一直未获督抚之权,孤悬客处,名不正,言不顺。加上他刚正严厉的作风与地方官员卑鄙下作的品性相厌相克,在各地官场都处处碰壁,用兵、用人、用饷无处不难。咸丰七年初,他接到了父亲的讣告,未经皇帝批准径直回乡,并在随后的奏折中历数数年来办事之难,要求皇帝给予他明确的权力。没想到咸丰顺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实际上即解除了他的兵权。

    咸丰七年二月,曾国藩灰溜溜地回到了乡下老家,心情极度恶劣。他反复阅读经史及老庄,像一个闭关的和尚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这一年多是曾国藩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他对自己在官场中处处碰壁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结论是自己不按潜规则办事,原则性过强,得罪人过多。

    “吾往年在外,与官场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

    经过一年多的乡居,再出山时,曾国藩如同变了个人。行动做事,由原来的方正,一变而为圆通。此前他对人总是持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态。现在他努力包容那些丑陋的官场生存者,设身处地体谅他们的难处,交往时极尽拉拢抚慰之能事,必要时“啖(引诱)之以厚利”。体现为不再慎于保举,而是“同流合污”了。

    晚清军队,“滥举”之风很盛。每有小胜,领兵大员都会拼命保举自己的属下,不管出没出力,上没上战场,都会均沾好处。曾国藩领兵之初,因痛恨此风,从不滥举。咸丰四年他带兵攻下武汉,“仅保三百人”,受奖人数仅占出征队伍的百分之三。相比之下,胡林翼攻占武汉一次即保奏“三千多人”,受奖人数竟达到百分之二三十。消息传开,不少人认为投曾不如投胡,许多曾国藩挽留不住的人员主动投奔胡林翼门下。

    曾国藩原“以忠诚为天下倡”,以为仅凭忠义相激,就可以令部下出生入死。但阅历既久,才发现真正的抱道之士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多。他认识到

    “不妄保举,不乱用钱”,则“人心不附”。 只有诱之以“名”,笼之以“利”,才能网罗天下英才。

    因此复出之后,曾国藩“揣摩风会,一变前志”,大力保举,将朝廷名器市为自己的私恩。到后来,他不但自己勇于保举,甚至鼓励部下不要有太多顾虑而放手保举:

    “鄙人前衔奏补实缺,最足新耳目而鼓士气,不可畏干部诘而预自缩手也。”

    在十多年的带兵生涯里,曾国藩湘军各营保举的武职共达十几万人,其中三品以上的不下数万人。而文职官员中,有二十六人成为督抚一级的大员,五十人成为三品以上的大员,至于道、府、州、县的官员更数不胜数了。

  3. 笼之以“利”

    改弦易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金钱的态度。他反省道:

    “余昔在军营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

    从此他治军不再一味从严,而是宽严相济。开始对部下宽之以“名利”,在金钱上手笔宽松了很多。他说:

    “近来带兵者,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苟取,但求自己不苟取。”

    退回到独善其身的底线。

    不但不禁人之苟取,他有时还以金钱为诱饵,鼓动诸将。在攻安庆时,他教弟弟如何调动他人的积极性:

    “大约不外平日结以厚情,临时啖以厚利,以期成安庆一篑之功耳。”曾国荃向他请教如何驾驭太平军降将李世忠,他说:

    此辈暴戾险诈,最难习驯驭……吾辈待之之法,有应宽者二,有应严者二。应宽者:一则银钱慷慨大方,绝不计较。当充裕时,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当穷窘时,则解囊分润,自甘困苦。

    湘军虽称军纪严明,但自从出省作战之后,抢掠好货之风一直未息。过去,曾国藩对于劫掠一直是严厉约束的,但再度出山之后,他却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劫掠所得,他通常“概置不问”。后期湘军的一个心照不宣的策略,就是以丰厚的战利品为诱饵,去鼓动将士们拼死攻城。这也是“临时啖以厚利”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以湘军后期攻下坚城之后,每有劫掠之举,只要不太“过分”,曾国藩不会发言。鲍超一军甚至形成了每克一城允许大抢三天的习惯:

    “每克一城,许部曲掠三日。三日后则严戒,秋毫无犯。”

    故《湘军志·筹饷篇》中说:

    “……军兴不乏财,而将士愈饶乐,争求从军。每破寇,所卤获金币、珍货不可胜计。复苏州时,主将所斥卖废锡器至二十万斤,他率以万万数。能战之军未有待饷者也。”

    因此我们可以说,天京浩劫的直接制造者是曾国荃,背后的推手却是曾国藩的“啖以厚利”政策。当南京城中财物被湘军抢劫一空,朝廷下旨询问之时,曾国荃建议乃兄

    “勒令各营按名缴出(抢劫所得),以抵欠饷。”

    曾国藩却公然说:

    “勇丁所得贼赃,多寡不齐;按名勒缴,弱者刑求而不得,强者抗令而遁逃,所抵之饷无几,徒损政体而失士心。”

    可见,再出之后的曾国藩乃是公然将破城后的抢劫视为“政体”所允许的收揽“士心”之策。湘军军纪后来的败坏,与曾国藩这种由严到宽的转变有着直接的关系。

(四)政治理想与抱负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曾国藩早年是一个典型的愤青,愤世嫉俗,矫激傲岸。做起事来手段单一、风格强硬、纯刚至猛、一往无前。因此处处碰壁,动辄得咎。中年以后,曾国藩终于在与世界的战斗中变得圆融了。然而这种圆融不是他本性中所有,是靠不屈不挠的精神从一次又一次跌倒中悟出来的,是从质朴方刚中升发来的。这是曾国藩和别人的不同之处,所以他的圆融是质朴刚正为基础的,和世俗的油滑机智境界力量不可同日而语。

曾国藩晚年的秘书赵烈文说过一句话:

(曾国藩)历年辛苦,与贼战者不过十之三四,与世俗文法战者不啻十之五六。

这话说得沉痛而又深刻。这是任何一个想在中国做事的人不得不付出的惨烈代价。许多方正之士被中国社会的“特色”磨得一事无成。曾国藩却没有被挫折打垮,他在与世界的一次次冲突中斩关夺隘,终于伸缩如意,本领大长。

历经千折百磨之后,曾国藩的初心并无任何变化。他的志向仍然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不再认为通过雷霆手段,能迅速达到目的。然而他还是相信通过浸润之功,日将月就,还是会实现这个理想。他说:

“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

也就是说,整个社会风气,可以由一两个有权有位有德之人提倡,就可以由上而下,由此及彼,带动天下人皆向义向善。

“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众人所趋,势之所归,虽有大力,莫之敢逆。”

栽树育人

他的计划是从自己做起,浸润周围,培养出一批正人君子,占据要津,通过这些人逐渐影响整个社会风气,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他在给胡林翼的信上说:

“默察天下大局,万难挽回,待与公之力所能勉者,引用一班正人,培养几个好官,以为种子。”

因此曾国藩在做官的同时,还花了大量时间精力用来育人,对自己的属下亲信进行道德学问方面的培养,用心之深,用力之勤,在中国历史上无人可比。

(五)王霸权谋

老奸巨猾

  1. 不生不灭,不问亦不究

    他的谋士赵烈文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咸丰九年(1859年),有一个神秘人物带着数名随从出现在桐城,他自称是来自北京访察各地军务的大员,行动故作诡秘,说话神神叨叨,有大员被他的气场俘虏,对他施以君臣之礼,他也公然接受不辞。人们纷纷以为是亲王贵戚甚至是皇帝本人微服私访者,惊疑不已。

    他以黄纸为诏,命一知县送达曾国藩大营。曾国藩览其“诏”,文中有时自称“予”,有时自称“朕”,“文理荒纰,字多讹误”。但字里行间,似乎又颇透露了一些京城政治内幕。如果放在以前,曾国藩一定会迅速逮捕其人,送达京师治罪。但此时的曾国藩已经洞彻“不生不灭”法的妙处,不想因此“兴起大狱”,将此信放在一边,“置之不问亦不究”。此人见讹诈曾国藩不成,转而“传诏”于湖广总督官文,官文执其人审问,“不得实,亦未深究”,此人“后遂不知下落”。

  2. 李秀成案

    同治三年(1864年),李秀成被俘之后,曾国藩首先对他进行攻心,套取他需要的资料情报。他几次面讯李秀成,虽称“讯”,却态度谦和,言语体贴。和李秀成交谈过程中,他也表现出一派真实不欺、推心置腹的神态,对李的才华表示赞赏,对他“误入歧途”则深表惋惜。李秀成为曾国藩的魅力所倾倒,在自述中说:

    曾国藩“有仁爱”、“有德化之心”,对他“恩情厚义”。

    从李秀成“昨夜深惠厚情”等话语来判断,曾国藩当对李秀成有过暗示,比如许诺将为他向朝廷乞恩。这令李秀成抱有幻想,一时意志动摇,从而写下了数万言的自述书。

    然而拿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之后,曾国藩却迫不及待地违反朝廷献俘北京的命令,提早在南京杀了李秀成。因为一旦将李献俘到京城,湘军中一些不可告人的机密也许就会曝光。当然,提杀李秀成的过程仍然进行得周到而富于人情味儿。曾国藩特意派自己的高级幕僚李鸿裔面见李秀成,向他通报“国法难逭,不能开脱”,告诉他将于当天将他处死。这一行动既表达了对李秀成的尊重,也展示了自己那“直言不讳”、“开诚布公”的作风。曾国藩也并未按自己汇报中所说的那样将李千刀万剐,而是斩首了事。事后将李氏之头传首诸军,尸体仍赏给棺材一口,进行葬殓。李秀成临死前对曾国藩仍然毫无怨意,说:

    “中堂厚德,铭刻不忘。今世已误,来生图报!”

    注:逭huàn,逃避

    曾国藩生平以“诚”自命,然而在向朝廷抄录李秀成自述时,他却多处作伪。经罗尔纲等人考证,曾国藩在李秀成原稿上进行了以下几处关键修改:

    • 一是关于洪秀全死因。

      李秀成手迹本称

      “天王斯时已病甚重,此人之病,不食药方,任病任好,不好亦不服药也,是以四月廿一日亡”。说明洪秀全病死。

      曾国藩为了夸大曾国荃的战功,将段话改为:

      “因九帅(曾国荃)之兵,处处地道近城,天王斯时焦虑,日日烦躁,即以五月二十七日服毒而亡。”

      以证明洪氏直接死于曾国荃的军事压力之下。

    • 二是李秀成被俘经过。

      李秀成是在只身一人逃难过程中,被“两个奸民”捉获,解送清营。如果照此汇报,则李秀成之被俘,与湘军本无关系。曾国藩却在原稿上,用朱笔把“是以被两个奸民”七字勾去,“获拿”两字倒调,改为“遂被曾帅官兵拿获”。到抄送清廷及付印时,又改为“遂被曾帅追兵拿获”。

    • 三是李秀成冲出天京的时间。李秀成的原话是:

      “初更之后,舍死领头冲锋,由九帅放倒城墙而出,君臣舍命冲出关来。”

      而曾国藩用墨笔把“初”字改为“四”字,把“初更”改为“四更”。

      初更是傍晚十九时至二十时之间,天刚黑,就被太平军冲出,曾国荃是要受处分的,而改到四更(第二天一时),就减轻了他的责任。

    • 四是删改天朝十误之第十误。

      《李秀成自述》中总结了太平天国政治的十大失误,第十误原稿为“误立政无章”。曾国藩将这一条改为:“十、误不应专保天京,扯动各处兵马。”这样一改,不但夸大了曾国荃攻克天京的首功,又把李鸿章攻陷江苏和左宗棠攻陷浙江之功都解释为太平军把江、浙的军队调回保卫天京。

吴方在《传送思想的能量与局限——由曾国藩看历史的来龙去脉》中对曾国藩的复杂性有过精彩的分析,“以‘王霸杂术’持身、用人、施政、御军,曾国藩的成功主要在于他把握住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有原则也有灵活性,亦即宗经而不舍权变。他有‘两手’、‘三手’而不是只有‘一手’”,“降及晚清,这种‘两手’式的格局(儒学法家化或者儒法合流一表一里),又由曾国藩来实践了一回。说他那理学姿态是假的也罢,情况确实坏到‘不假不成’的地步,因此曾国藩又可以说‘真诚的伪饰’。这大概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的一种尴尬的真相。”

虽然后世史家揪出了曾国藩这么多“作伪”的证据,但是平心而论,我们不得不承认,曾国藩在晚清封疆大吏中仍然是对朝廷最忠诚的。除了极少数涉及其家族、兄弟及故旧利益之处外,在绝大多数时候,他对上对下,都贯彻了以诚相待、以拙胜巧的原则。在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大事上,他一贯不计自身利害,以身报国。比如在处理天津教案过程中,他为了国家利益,就不惜负起“卖国”罪名,甘当“替罪羊”,使自己多年英名,毁于一旦。以至李鸿章在当年八月二十一日信中说:

“吾师莅津后,章疏皆系老实话,每为人所挟持,此鸿章所不敢出者。”

曾国藩虽然掌握了官场生存的秘密,有时也使用权诈手段。但内心操守却依然分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从不含糊。所以他晚年在官场,也并不特别得心应手。他在给诸弟的家信中说:

“余两次在京不善应酬,为群公所白眼,加以天津教案物议沸腾,以后大事小事部中皆有意吹求,微言讽刺。……以是余心绪忧悒。”

“展”字诀

此外,晚年曾国藩也像其他老滑官僚一样,熟练运用官场之“展”字诀,将许多棘手之事一拖了之。因为粮饷问题,地方财政上出现许多亏空,曾国藩拈用“展”字,来一个“累年相承”,今年拖明年,明年拖后年,最后不了了之。有时他还以此诀授之属下,比如他在致万启琛的一封信中说:

“累年相承旧债,列入亏空项下,以一‘展’字了之,此官场中之秘诀也。”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四、为人

(五)金钱观

宁可肥公,不可肥家

清代总督和巡抚级别的官员,平均每年要收陋规也就是灰色收入,是十八万两,合现在的人民币三千六百万元。但是,这陋规中的大部分,曾国藩都没收,剩下的部分也没有落入曾国藩私人的口袋。

从为数不多的几条记载中,我们可以大致判断有以下几个去向。

  1. 用于军队开支。

    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他给曾国荃信中说

    “余有浙盐赢馀万五千两在江省,昨盐局专丁前来禀询,余嘱其解交藩库充饷。”从后文彭玉麟的例子来看,这一万五千两银是可以由其任意支配的,纳入私囊当无不可。

  2. 用于地方公益事务。

    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居乡期间,曾指示弟弟曾国荃,在应酬及救济绅士百姓上,要放手花钱:

    闻我水师粮台,银两尚有赢余,弟营此时不缺银用,不必往解,若绅民中实在流离困苦者,亦可随便周济。兄往日在营,艰苦异常,当初不能放手作一事,至今追恨,若弟有宜周济之处,水师粮台,尚可解银二千两前往,应酬亦须放手办,在绅士百姓身上,尤宜放手也。

    接信后曾国荃向他请示,具体如何周济,咸丰八年正月二十九日,他致国荃信中说:

    周济受害绅民,非泛爱博施之谓。但偶遇一家之中杀害数口者,流转迁徙归来无食者,房屋被焚栖止无定者,或与之数十金,以周其急。……专以目之所触为主,即孟子所谓“是乃仁术也”。若目无所触而泛求被害之家而济之,与造册发赈一例,则带兵者专行沽名之事,必为地方官所讥,且有挂小漏万之虑。

    这封信体现了曾国藩从事慈善事业的一贯原则,那就是从个人的恻隐之心出发,唯恐为人所知。

    咸丰八年二月初二日他致曾国荃的一封信也可以为他的工资收入之主要流向做一证明:

    “余在外立志以爱民为主,在江西捐银不少。”

固守初心,不改前辙

咸丰八年再出之后,虽然允许曾国荃适当捞钱,曾国藩自己却固守初心,不改前辙。咸丰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的信中说,兄弟们想分给他的几处产业,他都不能接受。

余守旧规不敢少改也。

曾氏兄弟分家,是由曾国藩力主的。盖因大家族在一起,吃穿用度,相互攀比,加以吃大锅饭,各支没有节俭的动力,因此他在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致澄沅季弟信中说:

至于家中用度,断不可不分。凡吃药、染布及在省在县托买货物,若不分开,则彼此以多为贵,以奢为尚,漫无节制。此败家之象也。千万求澄弟分别用度,力求节省。吾断不于分开后私寄银钱,凡寄一钱,皆由澄弟手经过耳。

咸丰八年底分家,曾国藩分得“黄金堂”宅院,因为他屡次严命弟弟不可为他添买田产,所以只分到田五十五亩。曾国藩表示满意。

(六)笨拙踏实

尚“拙”

曾国藩是一个高明的军事家、战略家。太平军起,举国束手无策。只有他独辟蹊径,以超人之胆识创立湘军。在从皇帝到大臣或急于求成,或悲观绝望,满朝如无头苍蝇,纷无定计之际,曾国藩提出了“以上制下、取建瓴之势”的平定太平军战略,即“争夺武昌,控制长江中游,再指向九江、安庆,进而攻陷天京”。事后证明,这是一个极为高明的战略,清王朝正是在这个战略指导下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他非常善于审时度势。自古功臣,像他这样善于把握进退者不多。剿灭太平军之后,他的功名事业如日中天,此时他却极度冷静,在大盛之中察觉大衰的先机,毅然上疏请求辞去节制四省的大权,并采取果断手段,裁撤自己的权力之本——湘军。他一生出将入相,没有大的跌磋,在传统官场上像他这样的成功者并不多见。

曾国藩的人生哲学很独特,那就是尚“拙”。他说:

“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

这种人生哲学得自他独特的人生经验。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知道自己这辈子靠读书发达无望,遂“发愤教督诸子”,对长子曾国藩更是毫不松懈。但是他的教育方法十分落后,只知道一味用蛮力,下笨功。曾国藩回忆说:

国藩愚陋,自八岁侍府君于家塾,晨夕讲授,指画耳提,不达则再诏之,已而三复之;或携诸途,呼诸枕,重叩其所宿惑者,必通彻乃已。

曾国藩能够打通科举这条路,靠的完全是“笨劲”。父亲要求他,不读懂上一句,不读下一句。不读完这本书,不摸下一本书。不完成一天的学习任务,绝不睡觉。他不懂什么“技巧”,什么“捷径”,只知道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这种“笨拙”的学习方式,在他身上培养起超乎常人的勤奋、吃苦、踏实精神。

笨拙有笨拙的好处。笨拙的人没有智力资本,因此比别人更虚心。笨拙的人从小接受挫折教育,因此抗打击能力特别强。笨拙的人不懂取巧,遇到问题只知硬钻过去,因此不留死角。相反,那些有小聪明的人不愿意下“困勉之功”,遇到困难绕着走,基础打得松松垮垮。所以,“拙”看起来慢,其实却是最快,因为这是扎扎实实的成功,不留遗弊。虽然曾国藩考秀才考了九年,但是一旦开窍之后,后面的路就越来越顺。中了秀才的第二年,他就中了举人;又四年,又高中进士。而那些早早进了学的同学,后来却连举人也没出来一个。他总结自身经验多次说,这得益于自己基础打得好,所以“读书立志,须以困勉之功”。

既然天性钝拙,那么曾国藩就充分发挥钝拙的长处。他一生做事从来不绕弯子,不走捷径,总是按最笨拙、最踏实的方式去做。涓滴积累,水滴石穿,追求的是扎实彻底,一步一个脚印。就好比郭靖的降龙十八掌,表面上简单笨拙,实际上却大气厚重,所向披靡。这是曾国藩一生成功秘诀,也是他常向别人谈及的道理。他在《送郭筠仙南归序》中这样说:

君子赴势甚钝,取道甚迂,德不苟成,业不苟名,艰难错迕,迟久而后进,铢而积,寸而累,及其成熟,则圣人之徒也。

那意思就是说,君子不走捷径,不图虚名。锱铢积累,艰难前进。君子成功也许比别人晚,但一旦成功,就是大成功。

这正是曾国藩的自我写照。他一生成功,得益于“笨拙”精神。

结硬寨、打呆仗

曾国藩创建湘军,选拔将领,专挑不善言辞的“乡气”之人,盖因其敦实淳朴,少浮滑之气。他甚至讨厌那些“善说话”的人:

“将领之浮滑者,一遇危险之际,其神情之飞动,足以摇惑军心;其言语之圆滑,足以淆乱是非,故楚军历不喜用善说话之将。”

他招士兵,也专要“朴实少心窍”的山民。因此湘军作风与八旗绿营完全不同,彻底根绝了兵痞的油滑习气。

曾国藩打仗靠的也是笨拙精神。曾国藩一生善打愚战、笨战,不善打巧战。他打仗不贪小利,不求奇谋,踏踏实实,稳扎稳打。他说:“打仗要打个稳字。”他一生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他花极大心血去研究敌我双方情况、战斗的部署、后勤供应、出现不利情况如何救援等,直到每个环节都算到了,算透了,才下定打仗的决心。

湘军作战以“结硬寨、打呆仗”闻名。打仗基本上不主动出击,而是诱使敌人先来攻他,后发制人。太平军虽然骁勇,遇到湘军却毫无办法。太平军最希望诱使湘军野战,但湘军绝少野战。曾国藩说:

凡与贼相持日久,最戒浪战。……宁可数月不开一仗,不可开仗而毫无安排算计。

他行军打仗数十年,除一开始几次失手外,没有大的跌磋,正是得力于此。

湘军主动攻城,也是用最笨的办法,如同巨蟒缠人一样,用一道一道的壕沟把这座城市活活困死。他们攻城的时间,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月、两月,而往往是一年、两年,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不停地挖壕沟。安庆、九江、天京,都是这样打下来的。等战争结束,城墙外的地貌都被湘军彻底改变了。

接人待物以诚为本,以拙为用

曾国藩一生接人待物更是以诚为本,以拙为用。他一生要求自己“不说大话,不求虚名”,做事“情愿人占我的便益,断不肯我占人的便益”。别人以巧以伪欺骗他,他却仍然以诚以拙相待。他的想法是:

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凡人以伪来,我以诚往,久之,则伪者亦共趋于诚矣。

思维严密

当然,曾国藩最有意义的“笨拙”,还是他的思维方式。正是“扎实彻底”的思维方式,使曾国藩避免了几千年来“中国式思维”的局限和弱点。

中国式思维尚直觉,重体悟,善类比,却轻逻辑。那些才子、文人的思绪常如天马行空,不循规矩,任意跳跃,因此很容易跳过真理与谬误之间那小小的一步距离。比如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对中华民族的命运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但这一学说的逻辑推导却是建立在似是而非的直觉类比之上。

董仲舒说,“人副天数”,就是说,天之道理和人之道理是一样的。他的证据是:天有五行,而人有五脏;天有四时,而人有四肢;天有昼夜,故人有视瞑;天有寒暑,故人有喜怒。因为人是天的副本,所以天人可以感应。因此,上天打雷就是发怒,皇帝就应该赶紧祈祷。

中国式思维的最大弱点是喜欢从整体上、宏观上把握一切,却缺乏严密细致的推理过程。在这种整体论的思维方式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总是大而化之,以一言而括万物。总想找到一个窍门,一下子把握宇宙全部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小葱拌豆腐,三下五除二,彻底解决一切问题。比如,儒家学说就认为,一个人如果做好道德修炼,则处理世间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这显然是非理性的。

而西方思维的最大特别是重视实证、重视逻辑、重视差别。西方人从量化分析事物间的不同之处入手,沿着“现象→差别→差别的扩大→精确量化→创新”的思维路径前进,因此能发展出卓越的理性思维,建立起严密的学术体系。曾国藩的思维方式与西方式思维不谋而合。这种思维方式因为其“笨拙踏实”,在中国人中达到了少有的严密程度。

曾国藩在咸丰十年七月二十九日日记说:

治事……之道三端,曰剖析,曰简要,曰综核。剖析者,如治骨角者之切,如治玉石者之琢。每一事来,先须剖成两片,由两片而剖成四片,四片而剖成八片,愈剖愈悬绝,愈剖愈细密,如纪昌之视虱如轮,如庖丁之批隙导窾,总不使有一处之颟顸,一丝之含混。

这一席话道尽了曾国藩式思维的秘诀。每遇到一件事,他都要从正反两方面去看。反复琢磨,细细分析。而“正”、“反”这两个方面,他也要进行细分,把“正”面再分两面,分析它的正反。同理,“负”面也自有其正反。他把这件事中包含的每一个因素都研究到位,不使有一点含混不清之处。这样分析下去,对这件事物就会观察得分外透彻。

譬如至微之物,以显微镜照之,则加大一倍、十倍、百倍矣。又如粗糙之米,再舂则粗糠全去,三舂、四舂,则精白绝伦矣。

正是通过这种“笨拙”的思维方式,曾国藩能精确地把握“度”,也就是把握了“真理”和“谬误”之间那一步之距离。他说:

吾之身与万物之生,其理本同一源,乃若其分,则份然而殊矣。亲亲与民殊,仁民与物殊,乡邻与室殊,亲有杀(降等、减少,在这里是等级的意思),贤有等,或相倍蓰(一倍和五倍,泛指几倍)或相什佰,或相千万,如此其不齐也。不知其分而妄施焉,过乎仁,其流为墨;过于义,其流为杨。生于心,害于政,其极皆可以乱天下,不至率兽食人不止。

也就是说,世上万物是千差万别的,亲亲与爱民不同,仁民与爱物有别,亲疏有差,贤愚有等。如果不加以区分而去妄加施舍,就会过于仁,这样会导致墨家偏执的兼爱之蔽;如果不加以区分而统统厌恶,就会过于义,则会导致杨朱极端“贵生”、“重己”之弊。

中国人重综合而轻分析。曾国藩却通过扎实彻底的思维实践,发现了分析“差别”的重要性。他说

“吾心之知有限,万物之分无穷,不研乎至殊之分,无以调乎至一之理。”

也就是说,如果不精心研究万物之间的细微差别,就不会得出差别背后的统一规律。

曾国藩认为,自古以来,认识就有精有粗,行动就有实与不实,这恰恰是圣凡、大小之间的区别。所以他说,好的人才应该“多条理而少大言”,也就是说,多一些逻辑性,少一些不着边际的夸夸其谈。

曾国藩说,自己“天分……不甚高明,专赖学问以求精明”。曾国藩一生经历千难万险,处理过无数大事,大体都很得当。其过人之处就是不怕费心费力,对事物进行不留死角的深入分析。在对事物进行了精到分析的基础上,再找出要害,把握关键。每次处理完了之后,还要总结经验教训,以为下一次参考。曾国藩的精明,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笨拙之上,这样的绞尽脑汁殚精竭虑之上。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四、为人

(三)年轻时的缺点

锐意功名

传统时代,农民们想要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困窘生活,几乎只有供子弟读书一途。曾国藩祖父曾玉屏中年之后的全部期望就是子孙们靠读书走出这片天地。他不惜血本,供长子曾麟书读书,“穷年磨砺,期于有成”。然而,曾麟书资质实在太差,虽然在父亲的严厉督责下,兀日穷年,攻读不懈,却连考了十七次秀才都失败了。

作为长孙,曾国藩身上背负着上两代的希望。曾国藩从十四岁起参加县试,也是榜榜落第,接连七次都名落孙山(曾国藩的四个弟弟也没有一个读书成功)。然而,二十三岁那年,曾国藩的命运之路突然峰回路转。这一年他中了秀才,第二年又中了举人。又五年之后的道光十八年,二十八岁的曾国藩中了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虽然跃过了龙门,但此时的曾国藩整个眼眶里只装得下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庸鄙的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不同。在白杨坪这个小天地里成长起来的曾国藩全部精力都用在八股文上,朝夕过往是不过是些鄙儒(谦称),其中甚至还有“损友”。进京为官以前,曾国藩耳目所听闻的,不过是鼓吹变迹发家的地方戏;头脑中所想的,不过是当官发财,给家里争口气。好友刘蓉说他当时“锐意功名”,他自己也说当时最大的心事不过是“急于科举”。在道光二十三年的一封家书中他说

“余少时天分不甚低,厥后日与庸鄙者处,全无所闻,窍被茅塞久矣。”

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因为人毕竟是被环境决定的。道光二十年(1840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国藩结束在家“把戏”,抵达北京,开始了漫长的官宦生涯。

心性浮躁

曾国藩天生乐于交往、喜欢热闹,诙谐幽默。在北京头两年,他用于社交时间太多,每天都要“四出征逐”,走东家串西家,酒食宴饮,穷侃雄谈,下棋听戏。虽然他给自己定了自修课程表,但执行得并不好,认真读书时间太少,有时间读书心也静不下来。

道光二十年六月,曾国藩在日记中说,四月份“留馆”之后,他“本要用功”,但“日日玩憩,不觉过了四十余天”。他总结自己四十多天内,除了给家里写过几封信,给人作了一首寿文之外,“余皆怠忽,因循过日,故日日无可记录”。

因此,他在日记中给自己立了日课,每天都要早起,写大字一百,温习经书,阅读史籍,还要写诗作文。

但这个日课并没有严格执行,虽然比以前用功了些,但他还是经常“宴起(即晚起)”,喝酒,聊天,下棋,出门拜客。翻开日记,责备自己“晏起”(晚起)、“无恒”、“太爱出门”的记载到处都是

为人傲慢

虽然资质并不特别优异,但曾国藩在湖南乡下朋友圈里总算出类拔萃,并且少年科第,所以一度顾盼自雄。在离家到京服官之际,他那位识字不多却深有识人之明的老祖父送给他这样的临别赠言

“尔的才是好的,尔的官是做不尽的,尔若不傲,更好全了。”

在北京的最初几年,“高己卑人”,“凡事见得自己是而他人不是”这最常见的人性缺陷在他身上体现得很明显,他接人待物,不周到之处甚多。他的几个至交都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他的“傲慢”。

他的好朋友陈源兖就告诉他

“第一要戒‘慢’字,谓我无处不著怠慢之气”,“又言我处事患不精明,患太刻薄,须步步留心”。第二个是“自是”,听不进不同意见,“谓看诗文多执己见也”。

因为修养不佳,脾气火暴,曾国藩到北京头几年与朋友打过两次大架。

第一次是与同乡、刑部主事郑小珊因一言不合,恶言相向

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

另一次是同年兼同乡金藻因小故口角

“大发忿不可遏,……虽经友人理谕,犹复肆口谩骂,比时绝无忌惮”。

这几句自我描写形象地描绘了曾国藩性格中暴烈冲动的一面。

浮夸与虚伪

普通人在社交中最容易犯的错误是言不由衷,语涉虚伪。比如在社交场合常顺情说好话,习惯给人戴高帽子。比如自矜自夸,不懂装懂,显摆自己,夸夸其谈。人性中这些常态在曾国藩身上一样存在,甚至更突出。畏友邵懿辰指出他的第三个缺点就是

伪,谓对人能作几副面孔也。

在曾国藩日记中,他多次反省自己的这个缺点。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四,朋友黎吉云来拜访

示以近作诗。赞叹有不由衷语,谈诗妄作深语

赞叹之词并非发自内心。而且聊着聊着,自己就故意显摆高深,夸夸其谈起来。

酒后,与子贞谈字,亦言之不怍。
注:怍zuò,1.惭愧;2.(脸色)改变

客来,示以时艺,赞叹语不由衷。予此病甚深。

学中无所得,而以掠影之言欺人。

又说话太多,且议人短。

席间,面谀人,有要誉的意思,语多谐谑,便涉轻佻,所谓君子不重则不威也。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是无伤大雅的社交习态,如同喝汤时不小心会出声一样,几乎人人不能避免。但对于圣人之徒来说,却是相当严重的问题。因为儒家认为,修身之本在于“诚”。对自己真诚,对别人真诚,一是一,二是二,一丝不苟,才能使自己纯粹坚定。适当的“善意谎言”是社交不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但当言不由衷成为习惯时,“浮伪”也就随之而生,人的面目也就因此变得庸俗可憎。

好色

曾国藩日记中多次记载自己犯这样的错误:在朋友家看到主妇,“注视数次,大无礼”。在另一家见到了几个漂亮姬妾,“目屡邪视”,他因此批评自己

直不是人,耻心丧尽,更问其他?

不但多看他人妻妾不能容忍,甚至对于自己的夫妻恩爱,曾国藩也战战兢兢。中国人普遍认为,纵欲,特别是沉溺于“色”,是斫伐根本的危险之举。曾国藩身体一直不太好,所以认为自己有必要厉行节欲。他说自己

明知体气羸弱,而不知节制,不孝莫此为大

当然,这种节制在某些年纪是很难的。所以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四,他为此大骂了自己一次。那一天他早起读了读书,没有所得,而

“午初,人欲横炽,不复能制”,做了“不应该做”的事,遂骂自己“真禽兽矣”!

(四)自省与脱胎换骨

三十岁是曾国藩一生最重要的分水岭。道光二十年入京为官,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

曾国藩之于后人的最大意义是,他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一个中人,通过“陶冶变化”,可以成为超人。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真诚地投入自我完善,他的本领可以增长十倍,见识可以高明十倍,心胸可以扩展十倍,气质可以纯净十倍。愚钝之人,通过自我磨砺,也可以看得透,立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浮嚣之人,也可以变得清风朗月般从容澄静。偏执之人,亦可以做到心胸开阔,不矜不伐。

良友的影响

作为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聚集了当时最顶级的人才,而翰林院更是精英之渊薮。一入翰苑,曾国藩见到的多是气质不俗之士,往来揖让,每每领略到清风逸气。他在写给诸弟的信中兴奋地介绍说:

京师为人文渊薮,(朋友)不求则无之,愈求则愈出。

现在朋友愈多,讲躬行心得者则有唐镜海先生,倭仁前辈,以及吴竹如、窦兰泉、冯树堂数人;穷经学理者,则有吴子序、邵惠西;讲习诗书、文字而艺通于道者,则有何子贞;才气奔放,则有汤海秋;英气逼人,志大神静,则有黄子寿。又有王少鹤、朱廉甫、吴莘畲、庞作人。

曾国藩发现,这些人的精神气质与以前的朋友们大有不同。他们都是理学信徒,有着清教徒般的道德热情。他们自我要求严厉峻烈,对待他人真诚严肃,面对滚滚红尘内心坚定。

这些朋友给了他极大的影响:

近年得一二良友,知有所谓经学者、经济者,有所谓躬行实践者。始知范(仲淹)和韩(琦)(这样的名臣)可学而至也,(司)马迁、韩愈(这样的大学者)亦可学而至也,程、朱(这样的理学圣贤)亦可学而至也。

三十岁前的曾国藩人生目标只是功名富贵、光宗耀祖。结识了这些良友之后,检讨自己,不觉自惭形秽,因毅然立志自新:

慨然思尽涤前日之污,以为更生之人,以为父母之肖子,以为诸弟之先导。

学作圣人之志

儒家经典说,所谓“圣人”,就是达到了完美境界的人。圣人通过自己的勤学苦修体悟了天理,掌握了天下万物运行的规律。因此可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他的一举一动,无不合宜,对内可以问心无愧、不逾规矩,对外可以经邦治国,造福于民。这就是所谓“内圣外王”。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成五个层次。

  1. 第一层是食色性也
  2. 第二层次是安全的生存环境
  3. 第三层次是人际交往的需要
  4. 第四个层次是功名荣耀、出人头地
  5. 第五个层次是自我实现。所谓自我实现,就是将自身的生命能量燃烧到最充分,把自己变成一个大写的人。

儒学的圣人理想,基本上可以类比为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确实,儒家的“圣人状态”与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后的“高峰体验”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

人的巨大潜力往往是人类所不自知的。所谓庸人,就是昏睡了一生的人,因为欲望缠绕,意志软弱,智慧不明,而“圣人”,或者说达到“自我实现”状态的人,则是通过刻苦努力,穿透重重欲望缠绕,战胜种种困难,将自身潜能调动发挥到近乎极致。儒家说,一个人修炼到了圣人状态,就会“无物,无我”,“与天地相感通”。就会“光明澄澈”,“从容中道”,达到一种极为自信、极为愉快的情感状态。而马斯洛也说,当一个人充分自我实现时,也会体验到一种难言的愉悦,欣喜若狂、如醉如痴。人在这时最有信心,最能把握自己、支配世界,最能发挥全部智能。在高峰体验中主客体合一,这是人的存在的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

应该说,儒家的圣人理想远比马斯洛的“自我实现”高远和超越。马斯洛给人实现自己的自然本能以充分的空间,而儒学要求以抽象的由“天理”构成的人,取代具有庸常情感的自然人。因此,儒家的圣人理想有着非理性的、反人性的一面。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圣人学说”也不失为一个强大的心理武器。所谓“取法乎上”,它确实给传统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可以调动起全部潜能的奋斗目标。只不过,儒家学说所设定的自我完善目标如此高远和超越,几乎不可操作。由于目标的高远难及,手段便非同寻常。

从曾国藩身上,我们可以悟出自我完善的必经途径。

首先是立坚定不拔之志。立志对一个人人格发展的意义是决定性的。因此,“立志”或者说确立一个终身的奋斗目标,对一个人的精神成长是至关重要的。曾国藩对这一点体认极深。他曾说过,立志譬如打地基。

古者英雄立事,必有基业。……如居室然,宏大则所宅者广,托庇者众。诚信则置址甚固,结构甚牢。”

道光二十二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的信中说,他已经立定了终身之志。他说:

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至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于为天地之完人。

民胞物与:民为同胞,物为同类,一切为上天所赐。泛指爱人和一切物类。

只有基础广阔,结实,才能在上面盖起宏伟壮大的生命之殿。曾国藩人生第一个成功之处,就在于立了最高远的志向。马斯洛将自我实现列为人的最后一重追求。越过从食色性也到出人头地这些层次,才能达到自我实现。而曾国藩直接把目标锁定在了自我实现,也就是做“完人”。他认为,这一目标实现了,其他目标就自然而然地能达到。这一志向,驱动他一生不在小诱惑、小目标面前止步。促使他在多大的困难面前都不苟且,不退缩。促使他

洗除旧日晻昧卑污之见,矫然直趋广大光明之域,视人世之浮荣微利,若蝇蚋之触于目而不留。

注:晻昧ǎn mèi,1.昏暗不明;2.不光明正大;3.愚昧;4.埋没,湮没。
注:蚋ruì,指一种昆虫

执行力

日课

古往今来,立志之人比比皆是,但是真正实行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曾国藩的真正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脚踏实地地实践了自己的志向。

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对自己全方位的改造。他的办法是“日课”。他每天从起床到睡觉,吃喝拉撒睡,都进行自我监督。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监督检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每天都要用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回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要甄别出来,记载下来,深刻反省。

这个方法当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理学家们常用的修身之方。比如当时京师著名的理学家蒙古人倭仁就以日课认真严肃闻名。曾国藩曾这样描述倭仁的日课

“每日有日课册,一日之中,一念之差,一事之失,一言一默,皆笔之于书。书皆楷字,三月则订一本,自乙未起,今三十本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起,曾国藩开始学着倭仁开始日课。他在给弟弟们的信中介绍说:

余自十月初一日起,亦照艮峰(倭仁,字艮峰)样,每日一念一事,皆写之于册,以便触目克治,亦写楷书。……余向来有无恒之弊,自此次写日课本子起,可保终身有恒矣……

  1. 改正浮躁的缺点

    青年曾国藩身上有三大缺点:性情浮躁,坐不住;傲慢自大,修养不佳;与人交往虚伪不实,容易言不由衷。他的自我改造,当然首先就从这三端入手。

    首先当然就要抓紧时间,不能再“闲游荒业”,“闲谈荒功”,“溺情于弈”。从十月二日起,曾国藩给自己规定了以下基本学习日程:每日楷书写日记,每日读史十页,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这是必须完成的课程下限,除此之外,他还每日读《易》,练习作文,整个学习的效率大为提高。

    但是,一个人想一下子改变久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当然不是那么容易的。曾国藩为人交游广阔,又十分享受社交生活,因此虽然立下志向,也难免有因为交游影响学习的事发生。比如当年十月十七日,曾国藩早起读完《易经》,出门拜客,又到杜兰溪家参加了他儿子的婚礼。参加完婚礼后,下午本想回家用功,但想到今天是朋友何子敬的生日,于是又顺便到何家庆生,饭后又在何子敬的热情挽留下听了昆曲,到了“初更时分”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家中。当天晚上,他在日记中对自己下午没能回家用功而是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进行如下反省:何子敬的生日其实可以不去,但还是去了。这就说明自己立志不坚,行动不能斩钉截铁。

    “明知(何子敬生日)尽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随流的意思。总是立志不坚,不能斩断葛根,截然由义,故一引便放逸了”,决心“戒之”。

    曾国藩在日记曾经深入分析过自己为什么如此热衷于交游往来。他发现,有一些社交活动当然是必需的。但是另一些,则是可去可不去。问题就出在这些可去可不去的活动他多半都参加了。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因为想建立“为人周到”、“好交好为”的名声,也就是“好名”,“希别人说自己好”。另一个,则是因为自己性好热闹,在家里坐不住。

    分析之后,他下决心缩小社交圈子,改变在朋友中的形象,以节约社交时间用于学习和自修。但因为以前交游太广,不可能一下子切断许多社会关系,所以必须采取渐进方式:

    “凡往日游戏随和之处,不能遽立崖岸,唯当往还渐稀,相见必敬,渐改征逐之习。”

  2. 改正傲慢自大的缺点

    征逐之习可渐改,意气之过则须立克。曾国藩修身之始,另一个着力点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气。

    和大多数初入社会的青年一样,刚到北京的曾国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为朋友,就掏心输肝,同时也要求对方对他毫无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离感和分寸感。曾国藩既然以“圣人”自期,也不自觉地以圣人标准要求朋友,经常说话过于直接,不留余地,不分你我,因此很容易与朋友发生冲突。这个缺点,他的一些朋友知之甚深。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三日日记

    “岱云……言予于朋友,每相恃过深,不知量而后入,随处不留分寸,卒至小者龃龉,大者凶隙,不可不慎。”

    事君者量而后入。——《礼记·少仪》。注:“量其事意合成否。”

    陈岱云的这番话,显然是针对他与郑小珊打架一事而发。郑小珊是曾氏的湖南老乡,同为京官,年长曾国藩近十岁。他精通医术,常为曾国藩家人诊病,因此与曾国藩往来十分密切,因为一件小事,郑小珊对曾国藩口出“慢言”。曾国藩与这样一个同乡而兼前辈口角起来,破口大骂,并且用语极脏,这无论如何都有应反省之处。

    儒学要求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首先从自己身上找根源。十月初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条分缕析地自省:

    小珊前与予有隙,细思皆我之不是。苟我素以忠信待人,何至人不见信?苟我素能礼人以敬,何至人有慢言?且即令人有不是,何至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若此!此事余有三大过:平日不信不敬,相恃太深,一也;此时一语不合,忿恨无礼,二也;龃龉之后,人反平易,我反悍然不近人情,三也。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此之不知,遑问其他?谨记于此,以为切戒。

    儒家说改过要勇,更要速。反省到了这一点,曾国藩马上主动认错。在给弟弟的信中他说:

    余自十月一日起记日课,念念欲改过自新。思从前与小珊有隙,实是一朝之忿,不近人情,即欲登门谢罪。恰好初九日小珊来拜寿,是夜余即至小珊家久谈。十三日与岱云合伙请小珊吃饭,从此欢笑如故,前嫌尽释矣!

  3. 改正浮夸虚伪的缺点

    对于自己最爱犯的“言不由衷”、“虚伪”、“浮夸”,他也是高度警惕,时时自我监督,一犯就自我痛责,绝不轻轻放过。

    有一次他到陈岱云处

    “与之谈诗,倾筐倒篋,言无不尽,至子初方归”。

    当天晚上他这样批评自己:

    “比时自谓与人甚忠,殊不知已认贼做子矣。日日耽著诗文,不从戒惧谨独上切实用功,已自误矣,更以之误人乎?”

    另一次,他在日记中这样反省:

    “客来,示以时艺,赞叹语不由衷。予此病甚深。孔子之所谓巧令,孟子之所谓餂,其我之谓乎?一为人情好誉,非是不足以悦其心,试思此求悦于人之念,君子乎?女子小人乎?”结论是:“我诚能言必忠信,不欺人,不妄语,积久人自知之。不赞,人亦不怪。……苟有试而誉人,人且引以为重。若日日誉人,人必不重我言矣!欺人自欺,灭忠信,丧廉耻,皆在于此。切戒!切戒!”

    注:餂tiǎn,1.诱取;2.古通“舔”
    注:佚yì,1.同“逸”;2.放荡

  4. 戒色

    他也确实动用了大量心理能量。一旦自己动了色心,多看了哪个美妇人一眼,他回家就立刻记下来,痛切自责一番。对于夫妻恩爱,他也要求自己能省则省,能免就免。他下定决心“日日自苦”,通过每日勤学苦思,把精力耗尽

    如种树,斧斤纵寻之后,牛羊无从而牧之;如燃灯,膏油欲尽之时,无使微风乘之”。以求“不至佚而生淫”。

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每分每秒都是战战兢兢、提心吊胆,处于战斗状态,未免活得太太累了吧!这种自我完善之法,确实有点可怕。然而,除掉那“过犹不及”的部分,这种修身方式,也自有其合理之处。 康熙皇帝说

学贵初有决定不移之志,中有勇猛精进之心,末有坚贞永固之力。

朱熹也说

“为学譬如熬肉,先须用猛火煮,然后用慢火温。”

古往今来,绝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处于昏睡或者赖床状态。有的人,一生被物欲所禁锢,如同被困在圈中的猪,终生没能清醒。有的人,意识到了醒来的必要,但终生处于一种“勤奋地懒惰着”的状态,一生想用力力不足,想振刷刷不清,在关键处突破不了。其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对自己下不了狠心,不能毅然横起,扫绝一切罗网。

朱熹对这点体会极深。他对弟子说:

须是策励此心,勇猛奋发,拔出心肝与他去做!如两边擂起战鼓,莫问前头如何,只认卷将去!如此,方做得工夫。若半上落下,半沉半浮,济得甚事!

写日课修身,就是曾国藩一生的“猛火煮”阶段。通过写日课,曾国藩练就了过人的“研几”功夫,并受用终身。几,就是“细节”,研几,就是严肃郑重地对待细节。“知”与“行”孰重孰轻,历来争论不断。事实上,问题的根本在于这个“行”是否真的到位,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动力是否真的能担当起他的认识。只有从细节抓起,在细节中贯彻自己的认识,才叫“实行”。

而曾国藩正是通过这种自修方式,逐一检出自己身上近乎所有的缺点毛病,在几乎所有细节中贯彻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他的进德修业,才迅速而有力。

师友夹持

在曾国藩的修身经验中,还有一条值得后人借鉴的是借助外力来监督自己。归根结底,人是被决定物。所以从根本上说,外力远远大于内力。连如此信奉内心力量的曾国藩都屡屡说,事必有所激有所逼才能有成。

进京之初,曾国藩住在城外,他的朋友“竹如(指吴廷栋)必要予搬进城住”,曾国藩欣然同意。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内有许多益友,可以“夹持”他成长。

“盖城内镜海先生可以师事,倭艮峰先生、窦兰泉可以友事。师友夹持,虽懦夫亦有立志。”“盖明师益友,重重夹持,能进不能退也。”

为了得到夹持,曾国藩还将自己的日记送给朋友们阅读评点,以此交流修身的心得体会。

“余向来有无恒之弊,自此次写日课本子起,可保终身有恒矣。盖明师益友,重重挟持,能进不能退也。”

现存的曾国藩日记上,还赫然有当时朋友们的批语。这些话当然大多是鼓励、劝谏之言。比如倭仁的批语:

我辈既如此学,便须努力向前,完养精神,将一切闲思维、闲应酬、闲言语扫除净尽,专心一意,钻进里面,安身立命,务要另换一个人出来,方是功夫进步。愿共勉之。

曾国藩看到批复后,为之悚然汗出,感叹

“安得此药石之言”。

在此后的漫长一生里,写日记并公之于亲人朋友,一直是曾国藩最重要的自修方式。即使戎马倥偬中,他仍日记不辍,并且抄成副本,定期寄回家中,让自己的兄弟、儿子们阅看。

注:偬zǒng,匆忙紧张。例:戎马~。

成功戒烟

曾国藩读书之时,曾经是成天烟筒不离手的。三十岁以前他也曾试着戒过两次烟,不过都没有成功。在立志自新,开始写日课之后的第二十一天,也就是十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发誓戒烟:

“客去后,念每日昏锢,由于多吃烟,因立毁折烟袋,誓永不再吃烟,如再食烟,明神殛之!”

注:锢gù,思维收到禁锢,不再灵活。
注:殛jí,杀死。

戒除多年的烟瘾,对任何人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戒烟第二天,曾国藩就开始彷徨无主,寝食不安。

即宜守规敬事,乃闲谈荒功,溺情于弈。归后数时,不一振刷,读书悠忽,自弃至矣。乃以初戒吃烟,如失乳彷徨,存一番自怒底意思。此一怒,天下无可为之事矣。急宜猛省。

把戒烟喻为婴儿断乳,可谓相当准确。但是就像曾国藩一生中的其他事一样,一旦下定决心,他就没有退让一步过。不论多么痛苦难熬,他就是不再碰烟具。到快一个月头上,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他在日记中记道:“吾自戒吃烟,将一月矣。今定差矣!”

戒烟过程给了他很大启发,他领悟到,破除旧习,必须有悍然之力。

“遏欲之难,类如此矣!不挟破釜沉舟之势,讵有济哉!”

注:讵jù,文言副词,难道;岂。表示反问。

如果没有一点“截断众流”的悍然,一个人不可能走得实、走得远。

对于自己戒烟成功,曾国藩终生引以为自豪,并且以此为例,教育子弟。他在给弟弟的信中说

“十月二十一日立誓永戒吃水烟,洎今已两月不吃烟,已习惯成自然矣。”

注:洎jì,到;及。

多年之后,他还对弟弟提到此事,作为“无事不可变”的例证:

“即经余平生言之,三十岁以前,最好吃烟,片刻不离。至道光壬寅十一月二十一日立志戒烟,至今不再吃。四十六岁以前做事无恒,近五年深以为戒,现在大小事均尚有恒,即此二端,可见无事不可变也。”

曾宝慈(曾国荃的曾孙)说:

看来文正这一生的学问事业,与此日戒水烟有莫大关系,因为戒水烟表示了莫大的决心,……要在紧要关头撑得住,挺得起。……文正的毅力与决心,在戒烟上表现出来,证明在咸丰元年上恭陈圣德疏的冒不测之威,在靖港失败与在湖口要以死殉职,在祁门坚持不动,……在金陵克复前夕,……每觉有整个崩溃之感,最后终能渡过难关,遂成大功。其后天津教案处理困难,……毅然忍受……。

急于求成的歧途

戒烟成功,极大增强了他“学做圣人”的信心。他自以为通过记日课,可以迅速改掉所有缺点,成为焕然一新的圣贤之徒。但过了数月之后,他发现,戒烟乃是“脱胎换骨”事业中最容易做的事情。要改掉其他缺点,则远不如戒烟那么容易。

虽然立誓“夜不出门”,曾国藩还是经常仆仆于道。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菜市口要杀人,别人邀他去看热闹,他“欣然乐从”。走在路上,曾国藩觉得连这样的热闹都要看,实在是“仁心丧尽”,还谈什么做圣人?但当着众多朋友的面又不好断然折返,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徘徊良久”,他还是最终停下了脚步,一个人回家了。

他立誓不再与人吵架。然而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初三,他却又与人爆发了一场大冲突。对象是同乡兼同年金藻。曾国藩与此人气质不合,素来就对他心存厌恶,正月初三,金氏和几个朋友来曾国藩家拜年,如前一章所述,因为一言参差,勾起曾国藩心中的前仇旧怨,两人又大吵一架。过后曾国藩又自省道:

“本年立志重新换一个人,才过两天,便决裂至此,虽痛哭而悔,岂有及乎!真所谓与禽兽奚择者矣。”

至于妄言、名心,更是几乎每天都犯。日记中这样的记载不绝于笔。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二日:

“午正,金竹虔来长谈。平日游言、巧言,一一未改,自新之意安在?”

初八日:

“果然据德依仁,即使游心于诗字杂艺,亦无在不可静心养气。无奈我作诗之时,只是要压倒他人,要取名誉,此岂复有为己之志?未正诗成。何丹溪来,久谈,语多不诚。午正,会客一次,语失之佞。酉正客散。是日,与人办公送礼,俗冗琐杂可厌,心亦逐之纷乱,尤可耻也。灯后,何子贞来,急欲谈诗,闻誉,心忡忡,几不自持,何可鄙一至于是!”

十一月初九日:

“今早,名心大动,忽思构一巨篇以震炫举世之耳目,盗贼心术,可丑!”

经过不断的失败,曾国藩领悟到,这些性格深处的缺陷,并不像戒除一项单纯的嗜好那么简单。吸烟有形有迹,戒烟只需要做到一条,手不碰烟具即可。而更多的性格弱点是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的。它是多年形成的,与人的其他部分血肉交融成一个整体,远比烟瘾复杂、坚韧和隐蔽,并非可以用解剖刀单独挑出来割掉的。

因此,自我完善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一个人肯定会经受无数次的反复、失败、挫折甚至倒退。曾国藩体悟到,所有人都是在失败挫折中不断修正,不断成长的,圣人也不例外

“从古圣贤未有不由勉强以几自然,由阅历悔悟以几成熟者也。”

领悟了这些道理,曾国藩不再急于求成,也渐渐修正了自己的圣人观。他体悟到,天下没有毫无瑕疵、绝不犯错的超人。孔子自己都说

“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也可。”

也就是说,大节不错就很好了,小节谁也难免会有出入的。孔子高徒颜回也被尊为圣人,因为他是孔门子弟中唯一一个做到了“三个月不违仁”的人。也就是说,连续三个月,坚持了高度自制,不犯错误。因此很显然,圣人和普通人一样,也会有缺点。

“‘忿’、‘欲’二字,圣贤亦有之,特能少忍须臾,便不伤生,可谓名言至论。”

坚韧不拔

曾国藩知道了,“学做圣人”是终生的事业。许多根深叶茂的缺点毛病,通过一时半会的“猛火熬”,不会彻底改掉,只有用一生的时间去“温火煮”,才有可能慢慢化解。同样,许多优点,也不是通过一句誓言,一段苦练,就能在自己身上扎根,只有长时间的坚持,才能溶入自己的血肉之中。在修身起始阶段,重要的是猛。在进行阶段,更重要的是

曾国藩后来曾以培养“恕”德,来说明如何通过坚韧不屈的努力,将一项外在的美德变成自己内在的品性。他说,人的本性是争强好胜,不愿意宽恕体谅别人

“凡有血气,必有争心,人之好胜,谁不如我。”

但是只有善于恕人,才能为自己创造一个顺遂的人际环境。所以即使不愿意,也要捺着性子强迫自己这样做。

“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强恕之事也。”

“一日强恕,日日强恕;一事强恕,事事强恕。久之,则渐近自然。以之修身,则顺而安;以之涉世,则谐而详。”

一开始是勉强自己去做,天长日久,就变成了自己性格的一部分。

持之以恒

如果一个人不能勉强自己,则一事无成。

“若不能勉强而听其自至,以顽钝之质而希生安之效,见人之气类与己不合,则隔膜弃置,甚或加之以不能堪,不复能勉强自抑,舍己从人,傲惰彰于身,乖戾著于外,鲜不及矣。”

普通人自我完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是停顿和倒退。我们往往努力一段时间,就精疲力竭,废然放弃。过了许久,始能积起心理能量重新开始。如此反复多次,进步始终不多。而曾国藩则终生坚持毫不退步。他一生最推崇的品质是就“有恒”。曾国藩一生不断强调恒之重要性,他说:

“有恒为作圣之基。”

他一辈子强调勤与恒。说天下事,无论什么,要做成样子,必须有两样,一是规模,一是精熟,两样都从勤与恒中来。

柴静在博客中说:“在我当时的理解里,勤与恒无非是一种外界加诸于身的教训,要磨掉一个人所有趣味的规范。后来才理解没什么灵心一动、当下了悟的真理,甚至在艺术上,也是费里尼所说,“为了逾越常规,才需要严格的秩序”。

这个秩序都从勤与恒中来。

他在写给几位弟弟的信中说:

凡人做一事,便须全副精神往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

曾国藩终生对“恒”最为用力。举读书一例,他推崇“读书不二”:

“一书未读完,断不看他书,东翻西阅,都是徇外为人。”

注:徇xùn,1.依从;曲从;2.对众宣示。

他读书有愚公精神,强调“耐”字诀:

“读经有一耐字诀。一句不通,不看下句;今日不通,明日再读;今年不精,明年再读。此所谓耐也”。不弄明白绝不罢休,一点一滴的积累,不可速求。“求速效必助长,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只要日积月累,如愚公之移山,终久必有豁然贯通之候。”

正如同打仗以“结硬寨,打呆仗”闻名,他读书行事,也以呆而硬闻名。翻开他的日记,经常会看到他数月只读一种书,而且每天读的数量都一样。他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

“譬若掘井。以其多掘数井而皆不及泉,何若老守一并,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乎?”

不仅读书如此,做其他事,他也以恒字为最高准则。他要求自己每天都坚持固定的日程,在家书中说:

学问之道无穷,而总以有恒为主。兄往年极无恒,近年略好,而犹未纯熟,自七月初一起,至今则无一日间断,每日临帖百字,抄书百字,看书少亦须满二十页,多则不论。虽极忙,亦须了本日功课,不以昨日耽误而今日补做,不以明日有事而今日预做。

再看曾国藩谈他运笔之道,才理解人的心性必须这样如磋如磨,像粗糙之米,再舂则粗糠全去,三舂四舂则精白绝伦。

往年苦思力索,几于困心横虑,但胸中有字,手下无字,近年在军中不甚思索,但每日笔不停挥,除写字及办公事外,写字一张,不甚间断,专从间架上用心,而笔意笔力,与之俱进,十年前胸中之字,今竟能达于腕下。

这样求恒,当然是极为痛苦的。绝大多数普通人都不可能熬下去。熬不下去,怎么办?

曾国藩的办法,一如他一生处理所有事物的办法一样简单而高妙:熬不下去,也要熬,以强悍的蛮劲打通此关。他以练习书法为喻,说明人在困难、倦怠、麻木面前应该如何做:

“(写字写到)手愈拙,字愈丑,意兴愈低,所谓‘困’也。困时切莫间断,熬过此关,便可小进,再进再困,再熬再奋,自有亨通精进之日。不特习字,凡事皆有极困极难之时,打的通的,便是好汉。”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每当极倦怠疲乏之时,曾国藩都要调动起“刚猛”精神与自己的本我“血战”:

“因作字,思用功所以无恒者,皆助长之念害之也。本日因闻竹如(吴竹如)言,知此事万非疲软人所能胜,须是刚猛,用血战功夫,断不可弱。二者不易之理也。时时谨记,《朱子语类》‘鸡伏卵’及‘猛火煮’二条,刻刻莫忘。”

"人初做事,如鸡伏卵,不舍而生气渐充;如燕营巢,不息而结构渐牢;如滋培之木,不见其长,有时而大;如有本之泉,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 "

人做事的时候,应该像母鸡孵卵一样,锲而不舍,逐渐孕育出小生命;像燕子筑巢一样,永不歇息,逐渐使巢居牢固;像栽培树木一样,虽然看不见树木在成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忽然发现树木已经长大成材;像源源不断的泉水一样,昼夜不停,前面的凹地填满了,后面的泉水继续跟进,直至大海。

朱熹:“今语学问,已如煮物相似,须爇猛火先煮,方用微火慢煮。若一向只用微火,何由得熟?欲复自家原来之性,乃恁地悠悠,几时会做得?大要须先立头绪。头绪既立,然后有所持守。”

注:爇ruò,烧

求学问的过程,就好比用火煮食物一样。先要用大火将食物猛烈地煮一阵子,待它已经熟了后,再用小火慢慢地煨。食物尤其是难以煮熟的食物比如肉类,如果一开始不用大火猛煮的话,它根本就熟不了,但也不能一个劲地用大火,那样就会把它烧焦了。食物中的精华部分,则需用小火慢慢细细地熬出来。朱熹认为,要恢复人原本的诚善之性,要为人生立一个大的规模,必须要用一段时期大量地刻苦地攻读圣贤的经典著作。有了这样一段过程之后,才有可能再来悠闲地阅读,细心地体味书中精义;如果一开始就欠缺这个刻苦攻读的过程,那么一辈子就将得不到真正的学问。

这样当然极苦。然而曾国藩说:

“极耐得苦,方得为一代之伟人。”

决定成败的,不在高处,在洼处;不在隆处,在平处。全看人能不能在棘手之处,耐得住烦。除此无他途。

事实上,曾国藩一生就是这样苦过来的。做事从无恒到有恒,他经历了无数心灵磨难。曾国藩的一生,是不断自我攻伐、自我砥砺的一生。因此也是不断脱胎换骨、变化气质、增长本领的一生。

曾国藩以“求阙”命名自己的书房,从青年到老年,曾国藩都生活在不停的自责中,不断寻求、针砭自己的缺点。

比如对无恒这一缺点,他就终生攻伐不懈。道光二十二年,曾国藩(三十一岁)在日记中曾写道:

余病根在无恒,今日立条,明日仍散漫,无常规可循,将来莅众必不能信,作事必不成,戒之!

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四十六岁的他写信给弟弟说:

我平生坐犯无恒的弊病,实在受害不小。当翰林时,应留心诗字,则好涉猎他书,以纷其志;读性理书时,则杂以诗文各集,以歧其趋。在六部时,又不甚实力讲求公事。在外带兵,又不能竭力专治军事,或读书写字以乱其志意。坐是垂老而百无一成,即水军一事,亦掘井九仞而不及泉。弟当以为鉴戒。

咸丰九年,四十八岁的他写信给儿子说:

余生平坐无恒之弊,万事无成。德无成,业无成,亦可深耻矣。逮办理军事,自矢靡他,中间本志变化,尤无恒之大者,用为内耻。尔欲稍有成就,须从有恒二字下手。

注:自矢,立志不移
注:靡他,无二心

他从生到死,都生活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之中。让我们读几段他晚年的日记吧:

同治八年(逝世前三年)八月二十日:

念平生所作事,错谬甚多,久居高位而德行学问一无可取,后世将讥议交加,愧悔无极。

同治九年三月三十日:

二更四点睡。日内眼病日笃,老而无成,焦灼殊甚。究其所以郁郁不畅者,总由名心未死之故,当痛惩之,以养馀年。

同治十年十月初一日:

余前有信至筠仙(郭嵩焘)云,近世达官无如余之荒陋者。倾接筠仙信,力雪此语之诬。余自知甚明,岂有诬乎!

直到逝世前四天的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一日,他的日记中还有这样的话:

余精神散漫已久,凡应了结之件,久不能完;应收拾之件,久不能检,如败叶满山,全无归宿,通籍三十余年,官至极品,而学业一无所成,德行一无可许,老大徒伤,不胜惶悚惭郝!

这就叫做“几十年如一日”。在一次又一次的反复磨炼中,曾国藩的气质性格渐渐发生着变化。他做事越来越有恒心有毅力,即使后来的军事生活中,每天只要有时间,仍然坚持读书写作。他接人待物越来越宽厚、周到、真诚,朋友一天比一天多。他的品质越来越纯粹,站得越来越高,看得越来越远。经过无数次反复较量,到四十六岁后,他终于对自己的恒心比较满意了,他总结说:

四十六岁以前作事无恒,近五年深以为戒,现在大小事均尚有恒。

梁启超在盛赞曾国藩的“有恒”时说:

曾文正在军中,每日必读书数页,填日记数条,习字一篇,围棋一局,……终身以为常。自流俗人观之,岂不区区小节,无关大体乎?而不知制之有节,行之有恒,实为人生第一大事,善觇人者,每于此觇道力焉。

注:觇chān,窥视;观测。

普通人过了中年,性格已经固定,记忆力、学习能力下降,进取之心就逐渐懈弛。而曾国藩却终身处于学习、进步之中。他给弟弟写信说:

弟之文笔,亦不宜过自菲薄,近于自弃。余自壬子(四十三岁)出京,至今十二年,自问于公牍、书函、军事、吏事、应酬、书法,无事不长进。弟今年四十,较我壬子之时,尚少三岁,而谓此后便无长进,欺人乎?自弃乎?

晚年曾国藩总结自己的人生体会说,人的一生,就如同一个果子成熟的过程,不能着急,也不可懈怠。人的努力与天的栽培,会让一棵树静静长高,也会让一个人慢慢成熟:

“毋揠毋助,看平地长得万丈高。”

参考书籍
1.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年
2. 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
3. 林乾《曾国藩大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

四、为人

(二) 与曾国荃的对比

初出茅庐

曾国荃字沅甫,小曾国藩十三岁。在几个弟弟中,因为资质最优而最为曾国藩器重,曾有“屈指老沅真白眉”之句。他曾以府试第一入县学,但其后屡试不中,仅止于优贡。

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

院试/童试,县级考试,童生参加,考上为生员,即秀才
乡试/秋闱,省级考试,生员参加,考上为举人
会试/春闱,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考上为贡士
殿试,国家级考试,皇帝主考,贡士参加,考上为进士

咸丰六年春,曾国藩在江西陷入太平军围困,三十二岁的曾国荃继曾国华之后,在乡募勇两千人往援,开始了自己的军事生涯。

曾国荃与其长兄性格反差很大,曾国藩为人谨慎持重;曾国荃却胆大性急。曾国藩在经济上一清如水,曾国荃却并不掩饰自己的贪心。他不但不像长兄曾国藩那样,将自己分内的收入捐为公用,反而不拘小节,经常谋取一些灰色收入。他自己在家信中对自己第一次领兵这样自我总结:

弟此次之出,冒昧从事戎行,较寻常人论之,则所作之事亦当有可对父叔兄弟之处,而较真廉洁、能干之人论之,则抱愧实多。

曾国藩一直对他严格要求,要求他在金钱上向自己看齐,不得滥取分毫。盖发誓自己“不要钱”,却允许兄弟“要钱”,这种情况是初次出山时的曾国藩所不能接受的。咸丰八年(1858年)再次出山之后,曾国藩对弟弟曾国荃在金钱方面要求比以前放松了。他写信给曾国荃说:

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

意思是说,只要你不比塔齐布、罗泽南、彭玉麟、杨载福及李续宾兄弟做得过分,就没关系,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你尽可以捞钱。这封信,意味着曾国藩家庭经济政策的重大改变。他不再要求自己的家族和自己一样,做艰苦卓绝的异类。

曾国藩的态度转变卸去了曾国荃的羁绳,让他在发财之路上任意驰骋。如前所述,湘军军饷本优,加上曾国藩“临时啖以厚利”的放纵抢劫政策,使曾国荃顺理成章地取代曾国潢,成了改变曾氏家族经济面貌的主要支柱。

兄长的规劝与意气用事

咸丰八年八月十五日,曾国荃以长围久困的铁桶战法,攻克了吉安府(城将破时,他自食其言,屠杀先期约降者数百人)。这是曾国荃首次攻下大城。城破之后是否有大的抢劫行为,史书没有明文记载,但战后不久,曾国荃就差人送工资津贴什物回家,数量多得连曾国潢都有些惊讶。初出茅庐的曾国荃尚有些忸怩作态,生怕曾国潢责备他,在九月初六日给曾国潢写信解释说:

惟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微有羡余,不得不携归,为家中应用之费,实愧对老亲与老兄平日之直节清名耳。祈兄宽看一层,勿哂责阿弟,是为至感!

在这封信中,曾国荃说明这次寄回家的钱财是:

特派公夫等顺解二竿之数,皆库平原封也。又凑花边元洋约共三封,约三百零两,系交弟妇,弟回时零用(送情)。并衣服、书籍、旗伞、夏布、什物等件,另列一单,往载说明,请仲兄大人饬令弟妇至腰里宅内,指点检拾妥惬。

并且特别嘱咐,在搬运财物时

不必另呼雇工,恐其宣传于外,弟得贪名也。

继吉安之后,曾国荃又攻陷景德镇、安庆、天京等数座名城。正如曾纪芬(曾国藩季女)所说:

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

咸丰十一年八月曾国荃袭故伎以长围之法攻破安庆。历史上首次留下了曾国荃部的抢劫的详细记载。据《能静居日记》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载,两位刚从安徽来的朋友(日记中称为“泳如”和“梁溪王春帆”)向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描述了曾国荃部入安庆后大杀大掠之状。他们说

城破之后,城内“房屋贼俱未毁,金银衣物之富不可胜计”

曾国荃的士兵在残酷杀害战俘的同时,展开了大规模的抢劫

兵士有一人得金七百两者。城中凡可取之物扫地以尽,不可取者皆毁之。坏垣劚地,至剖棺以求财物”。唯英王府“备督帅行署,中据年谱可知尚存物十七,余皆悬磬矣”。 注:劚zhú,用砍刀、斧等工具砍削或锄一类的农具

至于曾国荃所获多少,无可推测。唯当年十月二十八日,曾国荃又一次回到湘乡故里。

当然,曾国荃部最臭名昭著的一次抢劫,是同治三年(1864)六月曾国荃攻陷天京后。

曾国荃带兵时间越长,曾家经济实力增长就越显著。这种增长最直观地体现在曾国荃所营建的宅第上。

咸丰八年,曾国荃托二哥曾国潢代他买下荷叶大坪村雷家湾徐家宅第,作为自己的宅基地。咸丰九年冬,曾国荃回乡料理父母改葬事宜,同时开建这座“大坪大屋”(后命名为“大夫第”)。曾国荃做事原本贪大求奢,手笔宽博。更何况他想以这座宅第,向世人证明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科举路上屡屡失败的曾老九,而已经是呼风唤雨的四品大员了。曾国荃兴兴头头地亲自设计,亲自采买材料,亲自督工。咸丰九年底,这座大屋屹然矗立在湘乡田野之上,不过这只是“大夫第”的初步落成。后来曾国荃每下一城,就要请长假回家,将“大夫第”扩建一次。

除了曾国荃的宅第之外,曾氏家族在湘乡还陆续修起了多处宅第,后来与老屋“白玉堂”、“黄金堂”一起,总称曾氏“十堂”。其中曾国潢所居为“修善堂”,修建时间大约与大夫第的第一次修建相当。而老屋白玉堂、黄金堂也在此期间经过多次修缮,越发富丽堂皇。

对曾国荃的兴家创业,曾国藩的态度有些矛盾。

首先,他对老九替他“照顾家族”的“功劳”是肯定的。

长久以来,曾国藩对家族怀有深深的愧疚心理。不仅曾国藩的亲兄弟惦记着依靠曾国藩出人头地,他的众多同族、亲友,也都盼着沾他的光。虽然曾国藩偶尔也会寄钱回家,分润亲族,然而,在“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约束下,曾国藩对他们的关照,与他们热烈的期望相比,实在是杯水车薪。

好在现在曾国荃替他弥补了这一遗憾。曾国荃既贪婪又大方,自肥的同时,又源源不断地大手笔资助同族以及亲友。不光曾国藩几个原来生活相当困苦的妹妹都有了田宅之安,连远房亲友都不再有流离失所之人。

同时,以雄厚的财力为后盾,曾国荃为曾家办了几件大事。其一是改葬父母。这是困扰曾国藩多时的一大心事。办母亲丧事时,因长沙有警,所以仓促从事。父亲去世,曾国藩心情极差,葬地选择也不如意,风水师说有“凶煞”。因此他说:“余在家疚心之事,此为最大。”曾国荃接替曾国藩回乡之后,不惜重金,请最好的风水先生为父母寻找坟地,改葬的事办得风光圆满。故曾国藩在咸丰九年八月十二日信中说:

沅弟办理此事,为功甚大,兹以国朝名人法书画扇三十柄春赠,酬庸之物颇丰,我父母亦当含笑于九原也。

另一件是咸丰九年曾国荃、曾国潢共同主持,五兄弟分家,曾国荃对其他兄弟多所补贴。曾国藩同治十年正月二十四日家信说:

沅弟信中有分关、田单,一一读悉,我于家中毫无补益而得此厚产,亦惟学早三爹,频称“多多谢”而已。余敬澄弟八杯酒,曰:劳苦最多,好心好报。又敬沅弟八杯酒,曰:才大心细,家之功臣。都要吃个满斟硬刮。

分家之后,曾国荃对其他几家,也一直慷慨相助。从这个角度看,曾国荃之努力捞钱,实际上为的是整个家族,因此曾国藩才说:

家事承沅弟料理,绰有余裕。

对这一点,曾国藩私心极感安慰,曾国藩晚年曾对赵烈文说过这样的私房话:

(曾家)亲族贫困者甚多,虽始终未一钱寄妻子,但多年为官,心中不免缺憾。九舍弟手笔宽博,将我分内应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贪名,而偿我素愿,皆意想所不到。

后来曾国藩还这样对儿子们说:

吾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

这是曾国藩“坐地分赃”,享有田宅之安的最好的自白。让老九唱白脸,他唱红脸,这似乎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但与此同时,对于曾国荃的贪婪,曾国藩也一直没断了敲打、规劝和批评。他当初允许曾国荃“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而现在,曾国荃显然超越诸公,有独树一帜之嫌了。

同治元年,五月十五日,曾国藩在给曾国荃的信中指出,曾国荃时有妄取之处,而对亲族之馈赠也经常过多:

沅弟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去冬之买犁头嘴栗子山,余亦大不谓然。以后宜不妄取分毫,不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此廉字工夫也。

无奈曾国荃对这位提携了他一辈子的老兄的话,常常是当做耳旁风。他经常觉得这位老兄太拘谨、太保守、太唐僧。收到这封信后,曾国荃写了一封回信:

沅于人概天概之说,不甚厝意,而言及势利之天下,强凌弱之天下。

注:厝意,注意;关心

信中提到的“人概、天概”的观点指的是管子所说的“斗斛满则人概之,人满则天概之”,意思是说,斗斛太满就会被人刮平,人过于自满就会被上天刮平,告诫人不要过于自负。

老兄您所念叨的那些道理,只能行于三代,不能行为当今。当今之世,只看谁强,强者通吃,做人不能过于谦退。

曾国藩被顶惯了,也不生气。他对诸弟的一贯做法是苦口婆心,反复开导。五月二十八日,他又写信说,做人当强,亦当弱:

近来见得天地之道,刚柔互用,不可偏废。太柔则靡,太刚则折。刚非暴虐之谓也,强矫而已;柔非卑弱之谓也,谦退而已。趋事赴公,则当强矫,争名逐利,则当谦退;开创家业,则当强矫,守成安乐,则当谦退;出与人物应接,则当强矫,入与妻孥享受,则当谦退。若一面建公立业,外享大名,一面求田问舍,内图厚实,二者皆有盈满之象,全无谦退之意,则断不能久。

六月二十日,曾国藩又去信提醒曾国荃要注意自身声望,因为声望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在官场中的发展:

众口悠悠,初不知其所自起,亦不知其所由止,有才者仇疑谤之无因,因悍然不顾,则谤且日腾。有德者畏疑谤之无因,而抑然自修,则谤亦日息。

吾愿弟等之抑然,不愿弟等之悍然。……至阿兄忝窃高位,又窃虚名,时时有颠坠之虞。吾通阅古今人物,似此名位权势,能保全善终者极少。深恐吾全盛之时,不克庇荫弟等,吾颠坠之际,或致连累弟等。惟于无事时,常以危词苦语,互相劝诫,庶几免于大戾耳。

除了怕影响曾氏兄弟声望外,凡事谨慎小心的曾国藩还有另一重担忧:他担心太平天国即使镇压下去,天下仍难太平,另一场大乱随时可能到来。乱世之中,露富显财,实为不智之举。因此,在曾国荃修建大夫第的过程中,他一直竭力想限制其规模。咸丰九年正月初八日,在看到曾国荃所画的图样后,他写信说:

若另起祠堂于雷家湾,而此仅作住屋,则不宜太宏丽。……我家若太修造壮丽,则沅弟(曾国荃)必为众人所指摘,且乱世而居华屋广厦,尤非所宜。

收到曾国藩此信之后,曾国荃回信蛮横地说:

外间訾议,沅自任之。

曾国藩当然仍然“絮聒不休”。咸丰九年二月初三又写信详细解说乱世之际不可过于露财的道理:

余则谓外间之訾议不足畏,而乱世之兵变,不可不虑,如江西近岁,凡富贵大屋,无一不焚,可为殷鉴。吾乡僻陋,眼界甚浅,稍有修造,已骇听闻,若太闳丽,则传播招尤,苟为一方首屈一指,则乱世恐难幸免。望弟再斟酌于丰俭之间,妥善行之。

曾国藩还以林则徐的例子加以讽喻,希望沅弟效此大人先生之风:

沅老近来所办之事,无不惬当。银钱一事,取与均宜谨慎斟酌。今日闻林文忠(林则徐)三子分家,各得六千串。督抚二十年,真不可及。

老饕之名满天下

曾国荃是南京之劫的罪魁祸首,这是他百口莫辩的事实。

事实上,在入城之前,湘军将帅都明确知道这是湘军最大也是最后的一次发财机会,百战艰辛,都为了这一刻,军官们渴望再暴富一次,士兵们则渴望捞足一生的资本。“但愿多得金,还乡愿已足。”湘军上上下下对此都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在此之前,之所以坚拒李鸿章来援,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担心李部来与他们争抢财物。曾国藩在致李鸿章信中就这样说:“恐……城下之日或争财物。”曾国荃对全军的这种心理状态,当然了如指掌。

事实上,早在发动总攻之前,在财富冲动之下,全军编制已乱,号令不行,连曾国荃都控制不住。人人争相入城,不是为了杀敌立功,而是怕赶不上这空前绝后的盛宴:

时中军亲兵传令出六成队,留四成守营,而兵勇贪破城功利,皆违令赴前敌,中军至无一人。中丞(指曾国荃)派营务处易良虎司后事,其意见与诸兵勇同,竟不过问。

破城前即已人心汹涌如此,破城之后的情形自然可以想见。而曾国荃对这股凶暴的贪婪之潮完全听之任之,此际所部欠饷极多,他想以此作为对湘乡老乡最后的报偿,甚至当赵烈文劝他整顿纪律时,他居然发了脾气:

傍晚闻各军入城后,贪掠夺,颇乱伍。余又见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甚至各棚厮役皆去,担负相属于道。余恐事中变,劝中丞再出镇压。中丞时乏甚,闻言意颇忤,张目曰:“君欲余何往?”余曰:“闻缺口甚大,恐当亲往堵御。”中丞摇首不答。

后来虽然在赵烈文的极力坚持下,贴出了禁杀告示,但谁都知道这只是表面文章,根本无人执行。湘军的抢劫行为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遍及曾国荃部几乎所有成员。诸位高级将领们首先做出了极鲜明的示范:

中丞禁杀良民,掳掠妇女,煌煌告示,遍于城中,无如各统领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惟知掠夺,绝不奉行……又萧孚泗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伪忠酋系方山民人陶大兰缚送伊营内,伊既掠美,禀称派队擒获,中丞亦不深究。本地之民一文不赏亦可矣,萧又疑忠酋有存项在其家,派队将其家属全数缚至营中,邻里亦被牵曳,逼讯存款,至合村遗民空村窜匿。

所恨中丞厚待各将,而破城之日,全军掠夺,无一人顾全大局。

连曾国荃的幕府文案也乘机抢掠:

是日文案委员有至城(者),见人幼子甫八岁,貌清秀,强夺之归。其母追哭数里,鞭逐之。余诸委员无大无小争购贼物,各贮一箱,终日交相夸示,不以为厌,惟见余至,则倾身障之。

长官如此,普通士兵的疯狂掠杀当然更如虎添翼,以至其情状惨绝人伦:

计破城后,精壮长毛除抗拒时被斩杀外,其余死者寥寥,大半为兵勇担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放,城上四面缒下老广贼匪不知若干。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遭杀死。

场大劫难持续时间很长,直到一个多月后,南京城内仍然纷乱不止:

城中各军尚纷乱不止,兵勇互相掠夺,时有杀伤。本地人有自泰州挈眷来者,兵勇利其妻财,指为余党,搂(掳)其妇女,括其囊箧而去。

太平天国惨淡经营十余年,其转移到天京的大量财富,大多都成了湘军的囊中之物。而曾国荃“老饕”之名从此满天下。有野史说:

闻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除报效若干外,其馀悉辇于家。

天京之战,曾国荃一战成名,不过所成却是贪名恶名大于功名美名。以前安庆等抢劫,知闻者尚局限于当地和湘军内部。对曾国荃“良田美宅”的评品指摘,则多来自其湘乡老家。这一次不同了。湘军由南京运输战利品回湖南这一情景,距离既远,时间又长,数量又是如此巨大,为长江上下诸省人民所共见。由于南京地位的重要,朝廷还特意派出重臣,到南京明查暗访。

朝廷……派富(明阿)将军来,托言查看旗城,其实僧王有信,令其访查忠酋真伪及城内各事。泊船水西门,见城上吊出木料、器具纷纷,颇有违言

湘军的行径,一时哄传遍及全国,直至上达“天听”。那么为什么关于曾国荃暴富的传说会满天飞并且如此有鼻子有眼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曾国荃那屡屡为曾国藩所批评的粗豪作风。曾国藩曾对赵烈文讲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咸丰七年,(曾国藩)乡居在家。纪泽之妻病,其母自省城来视,欲买高丽参。曾家人问,乡僻无上药,既自省垣来,何反求之下邑耶?对曰,省中高丽参已为九大人买尽。国藩初不信,派人探问,则果有其事。老九在省买高丽参数十斤,临行装一竹箱,令人担负而走,人被创者,则令嚼参以渣敷创上,亦不知何处得此海上方!

曾国藩多次批评曾国荃不拘小节,做事太拙,太过露财,容易贻人口实。比如为了造屋,他强买百姓家的大树,花钱不少,结怨也多。

“吾乡中无大木,有必坟树。或屋舍旁多年之物,人藉以为荫。多不愿卖。余弟已必给重价为之,使令者则从而武断之。树皆松木,油多易蠹,非屋材,人间值一缗者,往往至二十缗,复载怨而归。”

曾国藩又说,曾国荃买田得地,强求整片结方,如若曾家田地中夹有他姓田地,必重价购致,“不愿则强之”,“大遗口舌”。 曾国藩感慨地说:

故湘中宦成归者如李石湖,罗素溪辈买田何啻数倍舍弟,而人皆不以为言。舍弟则大遗口舌,其巧拙何盖有如天壤者。

怎奈不论曾国藩怎么苦劝,曾国荃就是不改,以致其贪名早已为湘军上下所知。这些传闻也通过种种途径,传到朝中那些关注湘军一举一动的人耳中。天京城破之后,曾国荃又做出这样一件骇人听闻之事:

尝见沅师专弁入京,以八百金购笺纸,京中为之沸然。

花八百两银子买几张信纸,这事,确实也只有曾国荃能做得出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曾国荃的贪名,就可以为京中名公巨卿们所确认了。所以曾国荃所获恶评极多

世谓其既克江宁,洪杨军中镃货尽为所有。

晚年的圆滑退缩与明哲保身

天京之劫后,曾国荃的贪名恶名已经遍及天下,上至朝廷,下至百姓,都对他充满恶感。李鸿章说

沅翁百战艰苦,而得此地,乃至妇孺怨诅。

曾国藩提醒他注意名誉的那些规劝,此时看来成了先见之明。多年积累的不佳名声,此时放大成“漫天箕口复纵横”。攻陷南京后,他当天夜里就兴冲冲上奏报捷,满以为会讨到头奖,不料挨到当头一棒。上谕指责曾国荃破城之日晚间,不应立即返回雨花台大营,以致让千余太平军突围,语气相当严厉。这显然是朝廷节外生枝,有意苛求。事情并不到此为止,数日之后,又追查天京金银下落,令曾国藩迅速查清,报明户部,以备拨用。尤其严重的是,上谕中直接点了曾国荃的名,对他提出严重警告:

曾国藩以儒臣从戎,历年最久,战功最多,自能慎终如始,永保勋名。惟所部诸将,自曾国荃以下,均应由该大臣随时申儆,勿使骤胜而骄,庶可长承恩眷。

这无疑是说,曾国荃如不知禁忌,就难以“永保勋名”、“长承恩眷”了。寥寥数语,已经暗伏杀机。

特别是处死李秀成之后,“群言益欢,争指目曾国荃”,大家都纷纷讥评曾国荃。

“国荃自悲艰苦负时谤,诸宿将如多隆阿、杨岳斌、彭玉麟、鲍超等欲告去,人辄疑与国荃不和,且言江宁镃货尽入军中,左宗棠、沈葆桢每上奏,多镌讥江南军。

曾国荃心情极差,而老将多隆阿等人欲告退时,人们都疑心是与曾国荃不和,纷纷传扬曾国荃在金陵发了多少财。左宗棠、沈葆桢上奏之时,也屡屡批评曾国荃部的军纪。朝廷因此想令曾国荃离开军营,又不想让他赴浙江巡抚任。

这几次硬钉子,碰得暴脾气的曾国荃大病一场。曾国藩只好替他奏请开缺,回乡调理。曾经几度政海沉浮,曾国荃终于明白了老兄的苦心。我们阅读曾国荃家书,可以明显发现,从同治五年参劾官文闯了祸之后,他给曾国藩的信件,从文字到精神,都恭顺了许多。同治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致曾国藩信中说:

承示引退之念宜熄,天道忌二宜儆,不肯认错宜改,自当切记儆省。

十二月二十七日说:

弟德凉福薄,谬列高位,又不量力而参劾秀相,本系取祸之道。今值此内讧外侮之交,恐灾生意外,唯有益自儆惕,不敢稍涉怨尤也。当求随时训示申儆为叩。

六年正月初九日又说:

前日奉初二日手示,训诲肫详。悔字一诀,吉之所由生也。能站得住之谓立,能行得通之谓达,切实浅近,令人易于玩味。兄去年信内,随时指点一二语,弟犹漫然不甚介意。今于忧患之后,一经提醒,始知一字一珠,均早诰诫于事端未发之先也。

同治六年正月初十信,则大谈黄老,竟是一副乃兄口吻:

近观世事,即色即空,旋生旋灭。老氏祸倚于福,福伏于祸之说,与圣人悔吝吉凶之理,互相发明,争竞之心稍平。而自强之焰亦渐减矣。进境乎,抑弥退乎?不自得而主,亦不得而知也。仍求兄随时策励为叩。

经过数次重大挫折,再回想起曾国藩的重重教诲,曾国荃为人处世风格发生重大变化,这一变化颇类似于曾国藩的中年变法。然而毕竟修养功夫相去太远,所以他学曾国藩,可谓肖虎不成反类犬。曾国藩之变,是由纯阳至刚成为刚柔相济,以刚为主,如同好钢淬过火,变得更加锋利。而曾国荃却是由鲁莽、操切而变为圆滑、退缩,从当初那个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变成一个不思进取、明哲保身的老官僚,成天求神问卜,不干正事。他晚岁任两江总督,以清静无为为旨,对外自称“卧治”,人称

国荃晚任江督,软滑不治事,诚无足称。

不过这种作风显然十分适合于晚清的政治环境,翁同龢因此,对他评价极高,翁在《日记》中称曾国荃“学有根柢,再见而益信畏友也。吾弗如远甚”。曾国荃晚年写信给侄子曾纪泽,也认为是兄长的教导,使自己找到了与官场相安的途径:

余昔日自作聪明,间或背文正公之教训而私智自逞,往往不能妥叶。今稍符于众议者,实皆恪守懿训而弗爽也。

曾国藩对刚柔的理解是不同的。他终生喜爱雄壮之力。人到中年,虽然磨砺性情,“知自己处处不如人”,换一副柔和面貌待人,不肯轻议人非,但一直到他入世极深,劝勉子弟也一直说:

“少年不可怕丑,须有狂者进取之趣,此时不试为之,此后必将不肯为矣。”

到了中年,曾国藩则认为

去忿欲而存倔强,是为刚。

“刚非暴戾之谓,强矫而已。趋事赴公,则当强矫,争名逐利,则当谦退”。

他在《道德经》的扉页写“至刚无刚,至柔不柔”意思是柔的意思不是柔婉取媚,只是“君子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斯为泰而不骄”。